通政辦發〔2004〕126號
崇川區、港閘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增強社會保障能力,促進社會經濟健康發展,根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工作的意見》(通政發〔2004〕84號),自2004年11月1日起,市區(包括崇川區、港閘區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各項社會保險實行統籌管理。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做好有關實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行市區統籌的社會保險包括: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已統籌),以及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社會保險。原由崇川區、港閘區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經辦的相關保險業務,改由市統一經辦和管理;各項保險基金至2004年10月31日止的結余上劃市財政集中管理,具體劃交手續由市、區兩級勞動、財政部門辦理。
二、納入統籌管理的各項社會保險,按險種在市區范圍內實行統一制度、統一政策,基金統一征收、統籌使用。市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編制社會保險統籌發展規劃,擬訂統一政策措施,經市政府審定后組織實施;市地稅機關負責統一征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征繳的社會保險費納入市財政基金專戶;市財政部門根據支出預算按時撥付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并對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按照各項社會保險費集中、統一征收的要求,調整理順市各經辦機構的工作職能,統一規范征繳業務。市社會勞動保險處負責統一辦理單位、個人的社會保險參保登記、變更和各項社會保險征繳基數的審核工作,集中建立并統一管理參保單位的數據資料和參保人員的個人帳戶。
四、崇川區、港閘區社會勞動保險處以及各區就業管理機構中從事上述保險業務管理的人員及相應編制,經市編制管理部門核定后并入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相關業務資料及辦公設施等資產一并移交。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納入市、區財政體制結算。市社會勞動保險處可本著"方便基層、優化服務"的原則,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在市區設立若干辦事點,為參保單位和職工就近提供服務。
五、加強社區平臺建設,健全社會化服務網絡。市、區兩級勞動保障部門要進一步整合工作力量、充實社區平臺;要加強指導、嚴格考核,形成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更好地發揮社區平臺的基礎作用,切實做好城鎮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基本情況調查核實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六、市區社會保險實行統籌管理,是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涉及廣大職工切身利益,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市、區勞動保障部門和各經辦機構要認真研究、妥善處理統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抓緊做好有關業務銜接和調整工作,將統籌管理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共同做好市區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統籌管理和擴面征繳工作。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