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發〔2004〕102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南通市灘涂生產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04年12月9日市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