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于表彰全市清房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通政發〔2004〕4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根據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各地、各部門、各系統認真開展清房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涌現出一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為總結經驗,鼓勵先進,市政府決定對海安縣監察局等38個先進集體、劉軍等79名先進個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戒驕戒躁,再接再厲,在鞏固清房成果方面再創新的業績。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以先進為榜樣,開拓創新,積極進取,加強干部職工住房制度建設和管理,推進住房制度改革進一步深化,為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加快實現南通的跨越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附件:全市清房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單
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