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委發〔2004〕12號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是加快富民強市、全面建設寬裕型小康社會進程的重要保證,也是服務“兩個率先”、落實“兩個率先”的必然要求。為了深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推動全市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之路,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意見》(蘇發〔2003〕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轉變方式,堅定走發展循環經濟之路
確立生態環境優先的理念,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重在建設、綜合治理的方針,努力在發展中解決環境問題,在建設中優化生態環境。一方面,編制全市循環經濟發展計劃,制定鼓勵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機制和體制,從企業產品生產小循環試點開始,向區域經濟包括工業小區、開發區乃至城鄉建設延伸,逐步實現整個社會的大循環;另一方面,貫徹實施《清潔生產促進法》,以推行清潔生產和發展環保產業為重點,促進工業污染防治從末端治理向源頭和生產全過程控制轉變?!笆濉逼陂g,在逐步完成重點流域和重點工業污染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同時,積極開展第一、第三產業清潔生產審核。各級財政和環保部門要在地方排污費中安排不低于10%的資金,用于資源綜合利用效率高、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的推廣應用。同時,積極引導企業、開發區開展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環境標志產品和其它綠色認證,力爭在“十五”期間,全市所有省、市級開發區、風景名勝區要全部通過iso14000認證,重點外貿生產企業和綜合型企業全面開展iso14000認證。
二、重在建設,不斷優化城鄉生態環境
切實重視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加強小城鎮環境規劃的指導,重點中心鎮要因地制宜建設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合理調整鄉鎮工業布局,推進鄉鎮企業向工業小區集中,對污染物進行集中處置;加強農村生活垃圾管理,加快農村改水改廁進程,積極推廣生活污水凈化處理;要積極尋求秸稈綜合利用途徑,重點推廣秸稈飼用、秸稈氣化、食用菌栽培和多途徑秸稈還田等新技術,禁止秸稈露天焚燒或隨意棄置;對畜禽糞便實施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推廣生態養殖模式,2005年年底前所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全面完成治理任務,到期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堅決予以關閉;整治鎮容村貌,創建一批“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到2005年,各縣(市)區建成市級以上環境優美鄉鎮不少于2個,其中省級以上(含省級)環境優美鄉鎮不少于1個。
加強生態示范區、自然保護區、重要生態功能區的建設和管理。如皋市、如東縣、海門市要進一步鞏固國家生態示范區創建成果,海安縣、通州市、啟東市要加快國家級生態示范區創建步伐,力爭2005年前各縣(市)全部通過國家級生態示范區驗收,南通市建成國家生態示范地區。進一步加強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生態功能區的建設和管理,加強物種的引種馴化工作,提高生態系統的生物多樣性;加強對保護區內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嚴格控制非生態保護性的項目建設,杜絕在保護區內新上污染環境或破壞生態的建設項目,同時,嚴格治理工業和生活污染,恢復和擴大森林植被,發展高效生態農業;重視濕地保護工作,增加長江口北支濕地建設投入,有針對性地加強各功能區管理,力爭在2005年年底之前建成國家級濕地自然保護區。
積極發展生態農業,全力打造南通綠色農業品牌。到2005年,爭取全市主要農產品基本達到無公害標準。積極推廣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實施農產品生產質量安全全程監控。認真制訂有機食品發展規劃,到2007年,全市有機食品基地轉換面積不少于耕地面積的2.5%,各縣(市)區至少都要建成1個規?;袡C食品生產基地。“十五”期間,力爭一個縣(市)建成國家級生態農業示范縣,兩個縣(市)建成省級生態農業示范縣,力爭60%以上的鄉鎮達到生態農業建設示范鄉鎮驗收標準,到2010年所有縣(市)區達到省級生態農業示范縣建設標準,爭取我市在全省率先建成生態農業示范市。
大力開展植樹造林,建設綠色南通。按照小康建設的標準和要求,科學制訂林地、綠地系統規劃,加強對全市主要公路、河道、鐵路等通道的綠化,形成城市與鎮之間,鎮與鎮、鎮與村、村與村之間的綠色走廊,加強沿江、沿海防護林建設,提高市域整體生態環境效益。嚴格執行綠線管理制度,禁止改變規劃綠地的用地性質。在擴大綠地建設的同時,做好綠地內的地形、地貌、水體、山體和植被的保護工作,逐步建立起“以中心城區綠化為核心,建制鎮綠化為重點,農村林網為基礎,各類綠地銜接合理,生態功能完善穩定”的城鄉一體化綠地體系,確保到2005年,建成綠色通道400公里,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0%以上,2009年全市林木覆蓋率達到20%以上。
加強海洋環境保護。沿海城鎮建設和工業布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與海洋功能區劃相銜接,嚴格控制陸源、船舶和養殖污染物的排放。建立海洋環境監測體系,規范排污口設置。加大對入海污廢水的監控力度,健全海洋災害防御快速反應機制,預防赤潮災害。全面建立海域使用許可和有償使用制度,保護海洋自然資源。加強對海岸帶、近海濕地、人工魚礁等生態系統的保護。
三、突出重點,加快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
繼續抓好水污染防治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河流的污染程度和河道等級進行科學整治,加大河道的清淤頻次,增強長江引水量和內河水的環境容量,形成北引南排的格局;將城市河道整治與城市水利、環境水利的要求相結合,把綠化、美化、亮化工程有機融合到城市河道整治之中,形成“水清、岸綠、景美、游暢”的城市新景觀。大力加強環?;A設施建設,力爭到2004年年底之前,市區污水處理能力形成22萬噸/日的規模。以通啟運河、通呂運河為重點,突出解決重點地區、重點流域的水污染問題。切實加強對飲用水源地的環境保護,對飲用水源地水質造成影響或破壞的項目、設施,要依法關停或搬遷;對重大項目建設要慎重論證,堅決保護好水源水質。切實加強運輸船舶污染的管理與控制,嚴禁船舶向水體拋灑和排放廢物、廢油、廢水,確保輸水干線水質達到地表水三類標準。在全市禁止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積極抓好燃煤電廠脫硫工作,進一步改善能源結構,大力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到2005年,全市主要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以及工業固體廢棄物排放總量控制在“十五”計劃要求的范圍內,其中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在2000年的基礎上減少10%,二氧化硫排放量減少20%。
鞏固工業污染源治理成果。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要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做到增產不增污或增產減污。禁止轉移或引進重污染項目,依法關閉污染嚴重企業,嚴防“十五小”企業死灰復燃。在所有企業推行污染物全面達標排放,對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堅決實行停產整頓。加快造紙、水泥、印染、化工等重污染行業的結構調整步伐。到2005年,全面淘汰石灰法制漿工藝,淘汰年產2萬噸以下黃板紙、年產5萬噸以下其他化學制漿生產企業,依法搬遷風景名勝區內的水泥企業,逐步搬遷地處市區且難以治理的水泥企業,全市化工企業cod、總氮、總磷及特征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對不能穩定達標的,由環保部門委托有資質的治污單位進行治理,費用由排污企業承擔。
加快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步伐。從城市環境容量和資源保證能力出發,合理制定和實施城市總體規劃,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市環保設施建設,所有開發區、新建居民小區必須實施“雨污分流”,不斷增強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能力。以2002年為基數,全市地表水水質達標率逐年提高3%。到2005年,確保全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0%以上,全市地表水中高錳酸鹽指數達到《江蘇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規定的標準,市、縣(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在96%以上。繼續加強對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的管理,確保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和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達到100%。加快城市空氣污染治理,嚴格實行機動車尾氣達標排放,在用機動車尾氣排放達不到國家標準的不得上路行駛;推廣城市集中供熱建設,限期淘汰和改造小型燃煤鍋爐;加強對建筑施工和道路施工的管理,逐步推廣使用以液化氣為燃料的綠色交通,減輕煙塵、粉塵、揚塵和汽車尾氣污染,確保全年環境空氣污染指數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數保持在80%以上。建設環境噪聲達標區,切實解決噪聲擾民問題。通過切實有效的環境綜合整治,確保我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排名保持全省前列。
深入開展社區環境保護工作,努力改善城鎮社區人居環境。把創建“綠色人居環境社區”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來抓,力爭2004年全市“綠色人居環境社區”建成率達15%以上,2010年達到60%。通過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確保到2005年把我市建成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
四、改革創新,大力推進污染治理產業化
積極參與投資和經營,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投融資及運營管理體制,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運行管理市場化,形成開放式、競爭性的建設運營格局。制定和完善投融資、規費征繳等方面的經濟政策,鼓勵和支持工商資本、民間資本、外來資本通過并購、項目融資、bot、tot等形式,逐步推進環保設施建設和運營的多元化、企業化、市場化。積極利用債券和證券市場,擴大環?;I資渠道。按照“污染者負擔”原則,進一步完善環境資源有償使用機制,建立環境價格體系,實行排污總量有價分配制度、排污許可證制度、污水處理按質收費制度,探索排污權交易制度,用經濟杠桿激勵企業加強污染治理。盡快調整城市垃圾、污水處理收費標準,開征或逐步調整有毒有害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費,逐步開征垃圾、污水處理費。抓緊制定推進城市垃圾、污水處理產業化的扶持政策。深化環境科技體制改革,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的環保技術推廣轉讓機制。對環保設施項目建設實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和監理制。
加快發展環保產業。按照投資社會化、產權股份化、運營市場化的要求,變分散治污為集中治污,由專業化的環保服務企業向污染責任者提供有償服務。積極發展環保咨詢、產品營銷、技術服務等中介組織。大力發展環保設備制造業,加快環保關鍵技術與裝備的國產化進程,提高環保裝備標準化、系列化和成套化水平。完善環保產業發展規劃,支持環保科技產業園區建設,組建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主業突出、核心能力強的環保龍頭、骨干企業(集團)。開發一批市場急需、特色明顯、競爭力強的重點品牌產品,引導中小企業向“小而專、小而特、小而精”的方向發展。
五、強化保障,切實提高環保工作整體水平
進一步加快環保法制建設步伐。從我市實際出發,制定農藥污染管理、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飲用水源保護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不斷完善配套的地方環境保護政策體系,努力把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工作納入依法治理的軌道。
加強環保機構和隊伍建設。按照統一、精簡、效能原則,加強市、縣環境管理部門的建設。按照城市環境保護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的需要,在市轄區和開發區開展設立環保派出機構的試點工作。鄉鎮要有專人負責環境保護工作。加強各級環保部門領導班子建設,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雙重管理體制,調整環保部門領導班子成員要事先征求上一級環保部門的意見,日常考核要請上一級環保部門參與,考核結果報上一級環保部門備案。全面加強和改進環保部門的思想作風建設,不斷提高環保執法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行政執法能力。各級環保部門要積極推行政務公開,公開辦事制度、程序和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切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的違法犯罪行為。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遵守環保法律法規,支持和督促環保部門嚴格執法、秉公執法。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各級政協要把環境保護作為監督重點,組織代表、委員開展經常性的執法檢查或視察活動,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各級法院、檢察院要加強環境保護司法工作,及時受理重大環境案件,加大對環境違法案件的強制執行力度。各級政府要自覺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執法監督,接受政協及民主黨派的民主監督,接受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切實加強和改進環保工作。強化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政府對所屬部門、上級部門對下級部門的層級監督。
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各級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在財政預算中足額安排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經費。重大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建設項目,應優先納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統籌安排,認真組織實施。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基金制度,各縣(市)區要相應建立污染防治基金和監督管理能力建設專項經費,污染防治資金不得低于同級地方財政收入的3‰,在財力許可的情況下,應逐步擴大污染防治基金規模。拓展社會和市場融資渠道,“十五”期末,全社會環保資金投入占全市gdp的比例達到2%。
加強環境科技研究與攻關?!笆濉逼陂g,環境科技發展重點為:污染防治關鍵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循環經濟建設理論體系和實踐研究、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及重點流域環境管理體系研究、中水利用及資源化研究開發等。環保部門要定期發布環境科技研究課題申報指導計劃,以指導和組織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開展課題研究和攻關。要立足本地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優勢,組建產、學、研一體的孵化基地,并以此為支撐點,加強國內外先進技術的引進、消化和吸收。
加強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能力建設。按照準確、及時、高效、全面的原則規范和建設環境監測網絡。加快建設全省空氣環境質量、河流市際交界斷面、海洋生態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監測監控體系,增強遠程自動監控能力。推進環保管理信息化,提高管理水平。加強核設施等輻射環境的監測與管理,確保萬無一失。提高環境監督執法裝備水平。加強突發性污染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減輕危害,妥善處理糾紛,維護社會穩定。
六、發動群眾,建立健全公眾參與環保的機制
增強全社會的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意識。加強在全社會進行基本國情、基本國策的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各級干部和廣大群眾的環境意識、生態理念和法制觀念。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和新聞單位要把環保宣傳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列入工作計劃,大張旗鼓地宣傳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時報道和表揚先進典型。各級教育、勞動部門要重視環保知識教育、培訓,面向社會、面向基層、面向青少年,抓好環?;A教育、專業教育、社會教育和崗位培訓。結合公民道德建設和“四五”普法活動,開展環境警示教育,增強人們的環保、生態意識和環境憂患意識,讓可持續發展戰略深入人心,把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變成全體公民的自覺行動。
鼓勵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堅持專門隊伍和群眾參與相結合的工作思路,積極發動、組織和引導人民群眾參與環保工作,形成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廣泛群眾基礎。建立和完善公眾參與制度,涉及群眾利益的規劃、決策和項目應充分聽取群眾的意見。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繼續實行有獎舉報制度,積極探索調動人民群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利益機制。建立環境誠信制度,公開環境質量狀況、環境管理程序、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建設項目環保審查、排污收費等方面情況,擴大公民對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倡導生態文化,鼓勵綠色消費。大力開展“綠色社區”、“綠色院落”、“綠色單位”等群眾性創建活動,并與創建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園林城市等活動有機地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的作用,積極引導和組織人們參加環保志愿者活動。
七、加強領導,健全環保工作的組織協調機制
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和行政首長環保目標責任制,各級領導班子要定期研究環境保護工作,建立和完善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實行項目建設生態評估制度,每年解決一批矛盾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堅持和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工作責任制,把目標任務分解到各有關職能部門,并建立統一協調機制。環保部門要按照統一法規、統一規劃的要求,對環保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紀檢監察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影響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行為實施行政責任追究;組織部門要會同環保部門制訂實施領導干部環保實績考核辦法;編制部門要指導各地健全環保機構,配備必要人員;發展計劃部門要做好環保綜合平衡工作,牽頭編制生態市建設規劃綱要,將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指標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經貿部門要加強全市工業結構調整,積極推進清潔生產計劃,牽頭編制循環經濟發展計劃;建設部門要指導各地加快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水利部門要加強水資源的保護和調配,加強水功能區劃管理,有計劃地組織實施湖河道清淤工程;農林部門要大力開展生態農業建設,積極探索農業生物資源綜合利用,有效控制農業面源污染,組織實施植樹造林、栽花種草行動,綠化南通,美化南通;交通部門要加強船舶交通污染控制及管理,指導各地建設船舶交通污染物收集和處理設施;物價部門要加快價格改革步伐,通過價格杠桿促進污染治理產業化;科技部門要安排重大環??萍脊リP項目,解決治污關鍵技術,組織實施環境治理與生態修復科技示范工程;衛生部門要通過組織開展創建衛生城市、衛生鎮等活動,促進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商部門要配合環保部門做好新、改、擴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宣傳、教育、人事、財政、國土資源、公安、公用事業、城市管理、旅游、法制等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地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工作。要強化對執行環保政策尤其是落實責任制情況的考核,將其作為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激勵獎懲機制,對環保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不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和政策、不認真完成環保目標責任制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單位及其負責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