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05〕7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切實加強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與人大、政協的工作聯系,更加主動、自覺地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工作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促進政府依法行政、民主執政、科學施政,根據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的要求,現就建立和重申相關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全面落實向人大報告工作制度和向政協通報重要情況制度。
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及時主動地向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除按慣例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工作外,在日常工作中凡涉及全局的重大問題,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人大常委會依法要求報告的有關重要工作,都應及時向人大常委會報告,接受其審議。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要定期向政協通報工作情況,就全局性工作和政協委員普遍關心的重要問題聽取其意見;涉及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政協專題通報。
二、建立健全工作聯系和對口聯系制度。
為推動民主決策和科學決策,政府召開全體成員會議、常務會議和其他重要專題會議以及開展的重要活動,根據需要主動邀請人大、政協領導出席指導,邀請人大專門委員會、政協相關委員會負責同志參加,并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列席。各級政府部門要切實加強與人大專門委員會、政協相關委員會的對口聯系工作,進一步完善對口聯系制度,為人大常委會和政協進行法律監督、工作監督和民主監督創造條件。對人大、政協開展的活動,相關部門要積極給予支持和協助。
三、嚴格參加人大、政協相關會議、活動制度。
對人大、政協召開的相關會議,各部門和單位要嚴格按照會議通知要求的對象參加或列席;需政府領導參加或列席的,由政府辦公室按要求進行協調落實。對擬提交會議審議的匯報材料,政府辦公室要積極幫助催報,按要求報送政府領導審閱,并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時間報送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和政協辦公室。對人大、政協組織開展的代表、委員視察、檢查、調研等活動,政府各相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按要求做好相關準備工作,主要負責同志應盡量參加,或按要求安排有關人員參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要履行請假手續;活動中要如實匯報情況,虛心聽取意見、建議和批評,并認真改進和加強政府工作。
四、認真執行辦理工作制度,切實做好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各級政府部門要認真執行《南通市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暫行辦法》(通政發〔2003〕56號),強化辦理工作的領導責任,按照規定的辦理時限要求,早安排、早辦理、早答復,高效、高質抓緊做好辦理工作,確保按照序時進度要求圓滿完成,提高辦理的面復率、滿意率、解決率。人民代表大會的議案由同級政府直接辦理,對代表建議、委員提案的辦理,各級政府辦公室要強化辦理工作督促檢查,定期督查部門辦理工作情況,對辦理進度滯后的部門要及時進行通報批評。對人大常委會和政協負責同志重點督辦的建議、提案,相應由政府負責同志牽頭督辦落實,定期向人大、政協報告辦理工作進展情況;各辦理部門、單位要加強與人大人代委、政協提案委的聯系,主動報告辦理工作進度,溝通情況,會商難點;要大力推進開門辦理,主動加強與代表、委員的溝通聯系,共同商量辦理方案,并在辦理過程進一步聽取代表和委員的意見。各部門要以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為推動,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聯系,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存在問題,不斷改進工作,提高服務水平。
二○○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