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區、港閘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南通市區“十一五”住房建設發展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南通市區“十一五”住房建設發展規劃
為加強對南通市區“十一五”期間住房建設的市場引導和調控,進一步完善以市場為主導、多渠道、多層次的住房分類供應體系,促進住房建設和房地產業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的要求,結合市區實際,編制本規劃。
一、“十五”期間住房建設發展情況
“十五”期間,南通市房地產業取得了較快較好的發展,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的作用日益顯現。五年中,市區房地產開發住宅建設完成投資總額達到100.15億元,商品住房竣工總量達到506.46萬平方米。住房制度改革成效顯著,住房保障體系逐步完善,適合中低收入家庭需求的普通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的供應機制已經確立。居民住房的工程質量、功能質量、環境質量和綜合配套水平都有了較大改善,人居水平不斷提高,2005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已達29.14平方米。房地產市場發育更為健全,住房二級市場日趨活躍,市場在住房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日益明顯。
在房地產業發展過程中,也存在著住房供應結構不夠合理等矛盾,特別是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偏緊。2003年至2004年住房價格漲幅較大,2005年全市貫徹中央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決策和部署,房價上漲過快的勢頭得到抑制,漲幅明顯回落,房價基本穩定。在新的發展時期,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落實宏觀調控政策,調整住房結構,引導合理消費,促進房地產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二、“十一五”期間住房建設發展規劃和2006、2007年的主要目標
“十一五”期間住房建設的發展,應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在調控中發展房地產業,以滿足不同收入層次居民住房需求為導向,以實現住房供求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價格基本穩定為原則,促進住房建設和房地產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繼續提升城市人口居住水平,改善人居環境;構筑面向中低收入階層為主的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擴大住房消費。2009年基本實現住房小康。
2006、2007年,要著力優化住房供應結構,進一步完善以市場為主導,多渠道、多層次的住房供應體系。市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預期每年130-140萬平方米,其中新建低價位商品房每年60萬平方米。同時,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適度擴大廉租住房覆蓋面,相應提高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補貼水平,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
(一)普通商品房建設總量目標
“十一五”期間,市區商品住房開發預期投資300億元,竣工面積700萬平方米,新建普通商品住房7.25萬套。其中,2006年預期投資40億元,竣工面積130萬平方米,新建普通商品住房1.35萬套;2007年預期投資60億元,竣工面積140萬平方米,新建普通商品住房1.45萬套。
表一:2006-2010年市區住房建設預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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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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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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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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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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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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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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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額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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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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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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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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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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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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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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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面積
(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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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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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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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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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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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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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房套數(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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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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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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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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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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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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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建住房供應結構調整目標
加快面向廣大中等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設,增加供給,使普通商品住房成為市場供應的主體。重點發展滿足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2006年自6月1日起計算)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總面積中,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低價位商品房)面積所占比重,達到70%以上。保障性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積嚴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三)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應目標
廉租住房保障仍然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適當擴大實物配租的范圍。根據實際可能,逐步放寬門檻,提高補貼標準,實行動態管理。“十一五”期間實現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應保盡保。其中,2006年預期安置廉租住房保障家庭260戶,2007年預期安置廉租住房保障家庭280戶。
繼續實行經濟適用房政策性補貼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擴大補貼范圍,調整補貼標準。“十一五”期間預期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補貼家庭總數達到3000戶。其中,2006、2007年預期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補貼家庭各為600戶。
發展公共租賃房屋。2006、2007年完成五一職工公寓等公共租賃房屋的建設,規劃建筑面積5.2萬平方米。
盤活存量公房,強化社會保障作用。加強直管公有住房的維修養護,延長既有住宅的使用壽命,減少資源浪費。調劑部分低價位商品房充實保障性住房的房源。適量收購部分小面積二手房用于提供住房保障。
表二:2006~2010年市區政策性住房保障預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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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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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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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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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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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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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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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政策改善居民住房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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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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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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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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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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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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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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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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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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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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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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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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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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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政策性補貼家庭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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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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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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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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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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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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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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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目標
房地產開發土地供應優先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應,其年度供應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應總量的70%。“十一五”期間,用于低價位商品房建設用地總量不低于600萬平方米。2006年規劃出讓低價位商品房建設用地106萬平方米,規劃建筑面積152萬平方米;2007年規劃出讓低價位商品房建設用地142萬平方米,規劃建筑面積213萬平方米。
表三:2006~2007年低價位商品房建設用地出讓規劃(單位: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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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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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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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出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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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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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出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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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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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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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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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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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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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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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崇川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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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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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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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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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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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閘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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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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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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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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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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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開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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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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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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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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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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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實施規劃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加大中低價位商品住房、中小套型住房供應。針對社會不同收入家庭,不同購買對象的住房需求,構建住房梯度供應結構。建立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體,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為保障,同時運用貨幣補貼形式,解決不同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住房供應體系。嚴格控制住房套型結構比例,重點發展滿足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在市區地價相對低廉地區相對集中建設部分中低收入者居住區,并通過增加供應,加強市場監管等,保持普通商品住房價格的相對穩定,努力使普通商品住房價格與大多數居民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基本相適應。年度商品住房總面積中,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所占比重,達到70%以上。
(二)切實解決低收入群體住房困難,有計劃地穩步擴大廉租住房受益面,使住房保障覆蓋到所有住房困難家庭。從2006年7月1日起,對申請廉租住房補貼對象的收入限制條件適當放寬,同時提高租金補貼水平;適量放寬實物配租的范圍,通過收購部分二手住房和少量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增加廉租住房的實物配租量。在有計劃地擴大廉租住房受益范圍的同時,逐步實現廉租住房政策與經濟適用房補貼政策之間的對接。
(三)適時調整經濟適用房貨幣化補貼政策。在財力允許的范圍內,適當擴大經濟適用房政策性補貼對象范圍。根據房地產市場的變化,調整經濟適用房政策性補貼標準,使住房困難家庭通過自身的努力加上政策性補貼后能夠購買到相適應的商品住房。申請經濟適用房政策性補貼家庭所購房屋面積,嚴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四)繼續推進低價位商品住房的建設。2006年、2007年,市區每年新建設60萬平方米的低價位商品住房,實現低價位商品住房建設與重點項目供應需求的基本同步。低價位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積原則上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五)嚴格控制被動性住房需求。加強拆遷計劃管理,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遷規模和進度,減緩被動性住房需求的過快增長。2006年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控制在2005年的水平以內。
(六)發展二手房市場,加快住房二級市場的流轉速度。多渠道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住房供應,有效拓展市場需求,平抑、調控房價。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鼓勵居民賣舊房換新房,改善居住條件。
(七)積極探索解決進城務工人員住房問題。合理引導進城務工人員的住房需求,以市場運作為主導,鼓勵采取投資多元化的形式,集中興建五一職工公寓等公寓樓、集體宿舍,以租賃方式為主,解決進城務工人員的住房問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依法加強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管理,鼓勵和支持進城務工人員、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中低收入者通過房屋租賃市場,解決居住問題。
(八)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支撐作用。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加大住房公積金歸集力度,擴大覆蓋面,提高資金使用率,控制個貸逾期率。逐步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住房公積金歸集額每年遞增15%,五年累計46.5億元。大力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簡化手續,改進服務,加快貸款受理、審批速度,取消不合理收費,方便職工貸款,支持職工住房消費。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使用率達到80%以上。
表四:住房公積金歸集和使用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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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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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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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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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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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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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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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集額(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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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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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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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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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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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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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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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發放額(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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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7.94
|
9.13
|
10.5
|
12.08
|
46.55
|
組合性貸款發放額(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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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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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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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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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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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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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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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建立住房保障發展基金,專項用于經濟適用房政策性補貼和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發放、廉租住房的購建、維修和物業管理,資金來源主要有財政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按規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補充資金、土地出讓凈收益的一定比例、低價位商品房土地出讓金補差資金、政府住房解困解危基金等。
(十)加強對房地產交易行為的監管,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全面執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備案制度,嚴格執行商品房預售條件和預售許可制度,禁止內部預訂行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按規定將批準的可售房源相關信息全部公開。對不符合條件擅自預售商品房及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惡意炒作、哄抬房價的房地產企業,依法予以嚴肅查處。
(十一)建立房地產市場信息發布制度。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信息收集和發布制度,增強房地產市場信息透明度。房產、統計等部門定期全面、準確地向社會公布有關預售商品住房和現售商品住房等商品住房交易的相關信息。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宣傳,引導廣大群眾樹立正確的住房消費觀念,推行梯度消費。依法查處提供虛假信息、惡意炒作、誤導消費預期的行為,營造房地產市場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