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關于提高市屬中學優秀人才和班主任待遇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關于提高市屬中學優秀人才和班主任待遇的意見
(市人事局 市財政局 市教育局 二○○六年八月)
為進一步落實“科教興市”戰略,努力營造優秀人才成長的良好環境,激發廣大教師愛崗敬業、爭先創優的熱情,引領廣大教師為南通經濟社會發展培養合格人才,成為辦人民滿意教育的實踐者,現就提高市屬中學優秀人才和班主任待遇等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設立優秀人才教科研津貼獎
被評為“江蘇省特級教師”、“南通市名校長”、“南通市學科帶頭人”、“南通市骨干教師”的市屬中學(單位)現職人員,享受優秀人才教科研津貼獎勵。津貼標準為:省特級教師、市名校長每人每月1000元(含原津貼80元/月);市學科帶頭人每人每月500元;市骨干教師每人每月300元。上述對象不得重復享受津貼獎勵,具體考核發放辦法由市教育局研究制定。
二、提高班主任津貼標準
市屬中學班主任津貼由每人每月1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具體考核發放辦法由所在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
三、建立優秀教師培養和健康休養制度
從2007年起建立優秀教師培養和健康休養制度。優秀教師的培養工作由市教育局根據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分批實施,適當資助和鼓勵優秀教師參加各類學習和進修活動。優秀教師的健康休養由市人事局與教育局共同組織,所需經費由所在學校(單位)、個人負擔為主,市專項基金適當補助。具體辦法由教育、人事、財政等部門會商確定。
四、其他事項
市屬中學優秀人才和班主任津貼,自今年9月起實施,所需經費列入工資發放渠道,從2007年開始納入學校(單位)部門預算。優秀教師培養和健康休養專項經費,分別納入市教育局、人事局部門預算。
此意見各縣(市)、區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