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發〔2006〕4號
崇川區、港閘區人民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加快發展我市軟件產業,吸引市內外從事軟件開發與服務的企業進入南通軟件園創業,鼓勵和支持園內軟件企業(包括從事軟件產品開發和軟件外包加工的軟件企業)做大做強,特提出如下扶持意見:
一、鼓勵企業入駐軟件園。對引進外地注冊資金100萬元以上、人員規模30人以上、第二年實現軟件銷售收入300萬元以上的新創辦企業,按實際投資強度和發展規模給予一定的啟動資金支持;國家和省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重點高校院所在軟件園設立軟件研發分支機構的,一次性給予20~50萬元的獎勵;對所有新入園企業實行注冊登記“一條龍”服務,免收我市的各項地方行政規費,免代辦服務費。
二、鼓勵企業通過各項認證。對于園內軟件企業,每通過一項軟件產品認證獎勵人民幣1萬元,通過軟件企業認證獎勵人民幣2萬元,軟件出口型企業通過cmm認證獎勵人民幣10~40萬元。
三、鼓勵軟件產品出口。建立軟件產品出口合同登記制度,經海關確認,對園內軟件企業的軟件出口每1美元獎勵人民幣0.10元。對直接向外商獨資企業提供軟件產品及服務的,經有關部門認定,參照給予獎勵。
四、對軟件銷售收入上規模的園內軟件企業進行獎勵。對軟件銷售收入首次超過500萬元(剔除出口部分)的園內軟件企業,按銷售收入的1%予以獎勵,以后按每年新增軟件銷售額的2%給予獎勵。
五、鼓勵培養和引進軟件人才。鼓勵軟件人才培訓機構為園內軟件企業輸送定制式軟件人才,扶持軟件人才培訓機構的培訓平臺建設;對培訓合格并被園內軟件企業正式錄用的學員給予一定的學費補貼。擇優資助軟件開發骨干人員的高層次研修;對軟件高層次人才月收入超過5000元部分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地方留成部分給予等額補貼。
六、鼓勵入園企業做大做強。園內軟件企業入園5年內所創造的地方財政留成全部用于支持軟件企業的發展。
七、軟件園根據投資強度、人員規模和銷售規模發展目標向園內軟件企業提供政策性優惠辦公用房。對于本地原有企業遷入軟件園,且合同期在5年以上的,第一年免收房租,第二年免收50%;對于新辦企業入駐軟件園,且合同期在5年以上的,前兩年免收房租,第三年免收50%;對于國內外重點軟件企業入駐南通軟件園,房租減免可以一企一議。
八、優先推薦符合條件的園內軟件企業申報政府扶持軟件產業發展的各級各類計劃項目和資金資助,優先推薦園內軟件企業參與全市信息化項目的建設并爭取各類資助。制定政府采購軟件產品和服務的目錄及標準,積極推薦園內軟件企業的優秀軟件產品和服務進入政府采購目錄。各機關、企事業單位使用各級財政資金采購軟件產品和服務的,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購置、使用園內軟件企業提供的軟件產品和服務。
九、本意見的實施細則由市科技局、財政局負責制定。
十、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二○○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