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港閘區人民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市糧食局、民政局、物價局《關于切實做好市區糧油實物幫困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關于切實做好市區糧油實物幫困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
(市糧食局、民政局、物價局 2007年9月)
為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體系,促進社會和諧新南通建設,現就做好市區低保特困人員糧油實物幫困救助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市區糧油實物幫困救助對象
市區糧油實物幫困救助對象為:市區范圍(指崇川區、港閘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已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中具有城鎮戶籍的70周歲以上老人、學齡前兒童和中小學生、重度殘疾人和重大疾病(指惡性腫瘤、白血病、尿毒癥三類)患者。上述市區低保家庭人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關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員。
二、市區糧油實物幫困救助標準和發放方式
市區糧油幫困救助標準為每人每月價值30元的糧油制品。具體發放方式為:對糧油幫困救助對象發放幫困救助糧油供應卡(以下簡稱幫困糧油卡),實行一人一卡,每人每月一票,每票可在市糧食局指定的幫困糧油供應點領取價值30元的糧油制品。糧油幫困救助等價資金不計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糧油幫困救助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全額負擔。
三、市區糧油幫困救助審批管理
市區糧油幫困救助審批管理按以下程序進行:1. 由救助對象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監護人)向所在社區提出書面申請(申報對象為重大疾病患者的須提供醫療機構證明),在社區張榜公示后上報所在街辦;2. 街辦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報所在區民政局審批;3. 所在區民政局審批并發放幫困糧油卡。
幫困糧油卡由市民政部門統一印制。
四、糧油幫困救助工作要求
(一)建立幫困糧油指定供應的選優機制。市糧食局要根據“就近、方便、選優”的原則,按照指定幫困糧油供應點基本標準,對申報的供應點進行梳理,通過考核評估,篩選確定幫困糧油供應點,做到合理布局,優化服務。對經確認符合基本標準的供應點,在店外醒目處懸掛全市統一樣式的《幫困糧油指定供應點》標牌,并在店內懸掛確認證書。同時,對供應點實行登報、上網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二)確保幫困糧油供應質量。幫困糧油制品供應質量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幫困糧油指定供應點必須嚴格執行政府指定的各項糧油幫困供應政策,按規定定量供應米、油、面及其他糧油制品,合理定價,明碼標價;要確保糧油幫困救助對象足額領取等值的糧油制品;要保證糧油制品質量,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米、面、油商品安全衛生標準;對上門領取糧油實物制品的特殊困難人員,應熱情接待,對行動不便無法上門領取糧油實物制品的特殊困難人員,要組織人員及時送貨上門。
(三)糧油幫困卡發放必須公開、公平、公正,民政、糧食、物價、財政等部門應緊密配合,加強溝通協調。糧油實物幫困救助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延誤、截留、挪用。
五、本實施意見自2007年10月份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