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區、港閘區人民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的決定》(通委發〔2006〕12號)和《南通市科技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以下簡稱《決定》和《綱要》)精神,鼓勵和支持企業自主創新,加快重大科技成果的引進、培育和轉化,發展壯大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業,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加快引進和培育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為主線,以自主創新為動力,集中力量在我市優勢產業和預期重點產業中引進和培育一批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及研究開發平臺,引領和支撐我市產業結構的優化,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進程,實現 “南通制造”向“南通創造”的新跨越,促進經濟增長從“投資拉動”向“創新驅動”的新提升。
(二)總體目標。按照《決定》和《綱要》確定的科技創新總體目標和任務,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引進和培育自主創新性強、技術水平高、產出規模大、經濟社會效益好的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及研究開發平臺50個以上,完善創新體系建設,增強優勢企業核心技術的自主創新能力,帶動相關產業實現跨越發展。力求實現企業創新主體地位進一步提升,重點產業核心競爭力進一步加強,產學研結合的創新機制進一步完善,參與省和國家重大科技攻關及成果轉化的能力進一步提高,科技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支撐作用進一步增強。
二、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的遴選范圍、培育途徑及實施主體應具備的條件
(一)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的遴選范圍:
1.屬電子信息、先進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高科技農業和科技基礎條件建設以及資源、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等重點領域的重大項目。
2.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含量高、創新性強、成熟度高、處于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優先支持產學研合作項目和引進重大自主創新技術的產業化開發項目。
3.通過國際科技合作引進關鍵技術、重大裝備、重大目標產品進行消化吸收再創新,可轉化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項目。
4.項目產品的附加值高、市場容量大、產業帶動性強、項目實施后有望形成具有較大規模和較強競爭力的新興產業或高新技術產品群。優先支持2年內形成生產能力、“十一五”期間形成2億元以上產出規模的項目。
5.科技基礎條件建設項目產業輻射帶動性強,社會效益顯著,能明顯促進科技新創業服務體系建設,推進科技創新創業環境的優化和科技服務的快速發展。
6.項目負責人綜合素質高,開拓創新意識和組織協調決策能力強;項目技術負責人為該技術領域高層次技術人才或海外留學歸國科技領軍型人才。
(二)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的培育途徑:
1.鼓勵優勢企業和重點高新技術企業自主開發實施一批。
2.強化產學研合作引進轉化一批。
3.吸引海內外科技領軍型人才攜成果來通創業發展一批。
4.圍繞產業鏈、產品群、優勢產業、重點發展的新興產業開展招商引資,引導催生一批。
5.發揮中科院、國防科工委系統、上海及國際科技合作的技術、人才和創新平臺優勢,引進共建一批。
(三)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實施主體應具備的條件:
1.在南通市區境內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具有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和經營管理能力,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有良好的合作關系;
3.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或科技領軍人才及團隊攜高科技成果新創辦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具有較高的資信等級和相應的資金籌措能力。
三、加快引進和培育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的主要措施
(一)切實加強對加快引進和培育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由市領導任組長的南通市加快引進和培育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內,負責日常工作。
(二)市科技局在“十一五”科技計劃體系中增設“重大科技創新項目計劃專項”,將科技三項經費的新增部分主要用于重大科技創新成果的引進、培育、轉化及其有功人員的獎勵。
(三)科技、經貿、發改委等各有關部門加強協調,按照“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集中使用各類市級專項資金,集成支持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的順利實施。積極采取措施幫助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實施單位申報各類省和國家計劃,爭取省和國家對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的經費支持和政策扶持。
(四)市高新技術風險投資公司、各科技擔保公司優先為實施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的企業提供股權投資、貸款擔保;市人民銀行要協調各商業銀行,幫助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實施企業辦理受信額度業務,擴大受信面,增加受信額度。
(五)市科技局、發改委要分期分批組織重大科技創新產業化項目的實施企業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股份制改革,推薦高新技術企業在國內外上市。
(六)市重大科技創新項目辦公室要定期制定、發布重大科技創新項目(領域)指南和信息,引導上市公司和其他社會資金投資重大科技創新項目,推動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實施企業與境內外投資機構、金融機構間的項目推介和投資洽談。
(七)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實施開發的高新技術產品,凡屬政府采購范圍的,由市科技局、財政局積極推薦省、市自主創新產品的認定,爭取省、市政府采購優先購買的支持。
(八)市科技局、國稅局、地稅局要積極指導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實施單位做好科技開發項目確認和省級工程技術中心的建設和認定,并幫助落實省、市科技創新創業優惠政策的扶持。
(九)強化個性化服務。堅持“一事一議,特事特辦”,及時幫助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實施單位協調解決發展中遇到的關鍵問題,有針對性地提供政策扶持和優質服務,保障項目建設的順利實施。
(十)對市外重大科技創新成果來我市實施產業化的項目引薦人或實施人,在項目實施并取得成效后,給予一次性獎勵。
四、建立健全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管理機制
(一)項目遴選機制。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的引進和培育是政府主導實施的一項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促進經濟快速發展的重點工程,在支持領域和優先方向的確定、項目遴選等環節由政府主導組織。按照“成熟一個,實施一個”的方式,通過政府招標或企業申報等形式定期組織項目,經專家評審、專業機構評估論證、重大項目辦公室審核、重大項目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等程序,確定項目的立項實施。
(二)經費扶持機制。重大科技創新項目扶持的經費來源在年度科技三項經費中列支。根據項目和企業的不同特點,經費的扶持有無償資助、貸款貼息或風險投資三種方式。在對項目進度及資金配套進行階段評估的基礎上,扶持資金按照與項目實施節點績效掛勾的原則實行一次預算、分期撥付。
(三)監督檢查機制。監察、審計、財政、科技等部門對項目立項、資金分配撥付及實施情況,要加強監督檢查。相關部門在項目受理、論證、評審、評估及考核驗收過程中要健全內部制約和社會監督機制。對項目實施引入第三方監理指導,以合同指標為依據,監督階段計劃的執行進度,指導進行合理調整;監督項目的實際投入,保證投入的合理和可持續性;檢查項目的實際結果,保證階段結果與階段計劃的一致性;發現和查找項目實施中的困難和阻力,提出建議性措施和解決方法;監督措施的落實,保證項目合同指標的順利實現,項目資源的最優配置,項目投資的最大收益。
(四)風險管理機制。采取一體化的重大科技創新項目風險管理框架,構建全方位、全過程的風險管理體系。在項目論證階段,要求申請單位明確風險指標,制定應對方案;在合同簽訂中,保留附加條款,對可預見和不可預見的風險做出詳細規定;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建立預警機制,強化風險監控,實行項目資金投入與項目實施績效相掛勾的動態控制模式,確保政府引導性資金的投入成效。
(五)成果社會化評估機制。引入成果的社會化評價機制,接受社會監督,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的完成狀況及持續效應進行績效評估,發現和總結項目立項和管理的經驗與問題,提出預見性的意見,提高重大科技項目選擇和管理的科學性。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