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于農村居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通知
崇川、港閘區人民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更好地促進我市城鄉經濟和社會事業統籌協調發展,加快建立城鄉一體化的醫療保障制度,進一步提高市區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障水平,市政府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對市區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實行統一的醫療保障制度,將市區(指崇川區、港閘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范圍內的農村居民全部納入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同時停止辦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具有市區戶籍的居民,凡不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均可參加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二、市區農村居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自即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為登記繳費期。參保人員以家庭為單位,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和社區勞動保障服務所、站統一辦理,從2009年1月1日起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三、崇川區、港閘區政府和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具體負責本轄區內農村居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組織實施工作。各區政府(管委會)要把此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督查到位。各區要全力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確保市區農村居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好處家喻戶曉,使廣大農村居民能積極響應和參與。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認真履行主管部門職責,加強組織協調和指導督查,與各區政府(管委會)緊密配合,切實把政府好的政策宣傳好、落實好,確保市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做實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