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區、港閘區人民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城市河道建設與管理改革創新,做好市區河道整治工作,發揮河道功能,提高市區水環境質量,根據《南通市城市建設和管養體制調整完善方案》(通政發[2008]39號)等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強市區城市河道建設與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城市河道建設與管理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以人為本、人水和諧,保障城市防洪安全,營造城市優美水環境,為南通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撐和保障。
城市河道建設與管理的目標任務是:到2020年,基本實現城市河道河暢、水清、岸綠、景美,河道水體達到水功能區劃的要求;建立良好的河道管理體制和機制,河道管理機構、人員、經費落實,管理范圍明確;實行依法管理,依法審批,水事違法行為得到及時有效的制止和查處。
二、城市河道建設規劃與管理
隨著主城區的東移南擴和北翼新城的建設,迫切需要一部高起點的城市河道整治和建設總體規劃。水利和規劃部門要密切配合,抓緊開展此項工作,確保在2009年底前完成。城市河道的整治和建設規劃要與城市防洪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相銜接,結合城市的實際,把城市河道的整治建設與城市防洪工程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水文化建設、人文景觀建設和水功能區保護等有機結合起來。同時,要合理確定城市骨干河道和區域非骨干河道。
城市一級河道、濠河及其引水通道、區界河及區域內主要引排水通道、主要通江河道為城市骨干河道,根據上述原則確定下列河道為城市骨干河道:
(一)城市一級河道:九圩港河、通揚運河、通呂運河、通啟河、新江海河市區段。
(二)濠河及其引水通道:濠河及其第一(前進河)、第二(華豐河)引水通道。
(三)區界河及區域內主要引排水通道:褲子港河、營船港河、團結河、英雄豎河、運料河、任港河、海港引河、興石河、通甲河、界港河、天生港河、幸福河(幸福豎河)、南川河、城山河、郭里頭河。
(四)主要通江河道:姚港河、永紅河、中心港河、蘆涇港河、東港河。
三、市、區河道建設與管理職權劃分
(一)市級城市河道建設職權為:1.研究制定城市河道整治規劃;2.研究上報城市河道年度項目計劃;3.整治城市骨干河道;4.審批、下達年度項目計劃;5.審批占用區域內城市骨干河道建設項目;6.負責檢查、考核各區城市河道建設與管理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二)崇川、港閘兩區城市河道建設與管理職權為:1.研究上報區域內城市非骨干河道年度整治項目計劃;2.負責市、區兩級整治河道的征地、拆遷等前期工作;3.整治本區域內城市非骨干河道;4.審批占用非骨干河道建設項目,并報市水利局備案;5.區域內全部城市河道和廢溝呆塘的管養、保潔。
崇川區、港閘區政府根據城市河道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和市水利局要求,于當年底前向市水利、財政部門上報下一年度河道整治計劃,經市水利、財政部門審核后報市政府。各區根據下達的項目計劃,認真組織項目勘測、設計等前期工作,編制項目設計概預算,并上報市水利、財政部門批準后組織項目實施。
(三)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河道建設與管養職權不變,年度河道建設計劃報市政府統一確定。
四、城市河道整治與管理投入政策及配套措施
(一)城市河道是公益性水利工程,是城市公用基礎設施項目,市區兩級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市區河道建設與管理經費。根據財權與事權相結合原則,按照各自職權劃分,承擔相應經費。
(二)為了推進崇川區、港閘區城市非骨干河道的整治進度,對兩區城市非骨干河道的整治經費作如下規定:
1.對城市非骨干河道整治的土方、護岸工程及配套工程,市補三分之一;
2.新老體制的銜接:
(1)對于2008年以前所確定的河道整治工程建設項目,仍按原管理規定及經費補助政策執行;
(2)對城市骨干河道的水工建筑物仍按原管理體制承擔建設和管理經費。
(三)建立河道管養工作考核機制。為加強河道管養工作管理,市財政每年安排4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對城市河道管養工作的考核,具體數額為崇川區200萬元、港閘區100萬元、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100萬元。
五、明確城市河道管理范圍,加大管理力度
城市河道,包括城市市區、城市規劃區和建制鎮范圍內的河道。界定城市河道的管理范圍為:
(一)河道。根據《江蘇省河道管理實施辦法》和《南通市城市水環境治理規劃(2005-2020)》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明確市管河道的管護范圍(詳見南通市市管河道匯總表),其它三級河道統一以設計河口線向外10米以內的兩岸青坎及河槽為其管理范圍,四級(含四級)以下河道統一以設計河口線向外8米以內的兩岸青坎及河槽為其管理范圍。
(二)涵閘。沿江大中小型涵閘仍按照《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轄區內其余涵閘的管理范圍為:上、下游以涵閘建筑物中心線起算各200米,左右兩岸以岸墻起算各50米。
為了確保水利工程完好和安全,充分發揮水利工程的防洪、排澇、灌溉、供水等綜合效益,各區、各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實行依法管理。對于向河道傾倒垃圾、填堵和侵占河道、擅自興建沿河建設項目、向河道排放污水,毀壞河道工程設施及綠化植被等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六、強化城市河道管理工作
市政府將把城市河道建設管理工作列入城市建設管理的重要內容進行考核,各區政府要切實承擔各自區域內城市河道建設與管理的任務,加強領導和協調。城市河道管理實行部門統一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市水利部門明確河道管理機構,負責城市骨干河道的管理和維護,并指導各區河道管理機構開展工作。市區兩級財政、建設、環保、規劃、國土、城管、衛生、公安等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水利部門做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