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市總工會、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事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房管局、市農林局、市委農辦等8部門《關于提高市以上勞動模范待遇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提高市以上勞動模范待遇的意見
(市總工會 市民政局 市財政局 市人事局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市房管局 市農林局 市委農辦 2010年1月)
勞動模范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為更好地關心和愛護勞動模范,共建共享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的省財政廳、省人事廳、省勞動保障廳、省民政廳、省農林廳、省總工會《關于提高省以上勞動模范待遇的意見》(蘇政辦發〔2009〕1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提高市以上勞動模范待遇提出如下意見:
一、關于提高省以上勞模待遇
(一)關于低收入生活困難補助金發放問題
1. 從2010年起,發放省(部)級勞模(含享受省以上勞模待遇人員,下同)低收入生活困難補助金。省(部)級勞模在職、在崗,其工資收入低于當地企業在崗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水平的,按當地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予以補足;已退休,其基本養老金低于當地上一年度平均水平的,按當地平均水平予以補足;下崗或失業,其生活補助收入低于當地上一年度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當地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予以補足;農民勞模,其收入低于當地農民上一年度人均純收入的,按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水平予以補足。
以上所指的基本養老金、工資和生活補助等收入不包括勞模的榮譽津貼。
2. 低收入勞模補助金主要用于生活困難的勞模,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補助:①有勞動能力而不勞動的。男性60周歲以下,女性55周歲以下,失業超過兩年的,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機會而不就業的。②有資產等其它收入的。有住房、店面出租、再就業等收入合計達到或超過補助標準的。本人月收入較低,但家庭成員月平均收入超過當地平均收入水平1.5倍以上的。③有高檔消費現象的。子女自費出國留學(獎學金資助除外)的,飼養名貴寵物,擁有小汽車等高檔消費品的。④有缺失勞模先進性,未能保持勞模榮譽的。
3. 發放辦法:市、縣(市、區)工會和人事部門提出符合對象的勞模人員名單和補助金額,經勞動保障部門核實后,由勞模所在的市、縣(市、區)財政部門核撥經費,同級工會發放。其中,市區退休省(部)級勞模低收入生活困難補助金委托社保經辦機構代發。
(二)關于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問題
因企業破產、改制和特別困難等原因未能進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省以上勞模,由各級工會負責協助辦理參保手續。
(三)關于發放榮譽津貼問題
1. 對企業省以上離退休勞模按月發放榮譽津貼,具體標準為:全國勞模每月100元;省、部級勞模每月80元(獲得不同級別勞模稱號的,享受最高級別的榮譽津貼)。
2. 市區企業省以上勞模榮譽津貼發放辦法:勞模本人填寫《勞模榮譽津貼申報表》、市總工會確認勞模資格、市財政審核備案、委托市社保經辦機構發放,年終社保經辦機構根據發放金額與市財政結算,由市財政按實撥付社保經辦機構。
(四)關于就業問題
原則上企業省以上勞模不下崗,所在企業因破產、改制等原因致使勞模必須分流的,由企業主管部門負責優先安排合適崗位。無主管部門下崗分流的企業省以上勞模,由市、縣(市、區)勞動保障等部門協調安排合適崗位。
(五)關于改善企業勞模住房條件問題
對住房面積低于當地城鎮住房保障水平的企業省以上勞模家庭,符合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優先解決。
二、關于提高市勞模待遇
(一)建立市勞模幫扶資金制度
市勞模幫扶資金主要對市區低收入勞模和有特殊困難的勞模進行幫扶。具體發放辦法和發放標準由市總工會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各縣(市、區)也要建立勞模幫扶資金。
(二)建立市勞模春節慰問金制度
從2010年春節起,每年發放市勞模(市勞模是指市人民政府表彰的)春節慰問金,標準為每人400元,由各級工會負責發放。
(三)關于發放榮譽津貼問題
市區企業離退休市級勞模發放榮譽津貼,按月發放榮譽津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60元。發放辦法參照企業省以上勞模榮譽津貼發放程序。
(四)關于發放老年農業勞模生活補貼問題
對市區老年農業勞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發放生活補貼,發放標準為:全國農業勞模每人每月100元、省部級農業勞模每人每月80元、市級農業勞模每人每月60元。發放辦法由各區自行確定。
三、關于勞模各項待遇資金來源渠道
(一)省(部)級勞模低收入生活困難補助金分別由勞模所在縣(市、區)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承擔。其中:市區退休勞模、失業勞模及市屬企業在職勞模低收入生活困難補助金由市財政承擔。部省屬企業勞模低收入生活困難補助金由所在單位自行解決。
(二)因企業破產、改制和特別困難等原因未能進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省以上勞模參保所需資金由市、縣(市、區)同級財政解決。
(三)勞模榮譽津貼所需資金原則上由勞模所在市、縣(市、區)財政解決。其中市區勞模榮譽津貼所需資金由市財政解決。省部屬企業勞模榮譽津貼的資金由勞模所在單位解決。
(四)老年農業勞模生活補貼所需資金,由勞模所在區財政解決。
(五)市和縣(市、區)勞模幫扶資金由同級財政解決。
(六)市勞模春節慰問金所需資金分別由市財政部門和勞模所在縣(市、區)財政部門核撥。其中,市區部省屬和市行政企事業單位在職、退休市勞模及原市屬企業退休的市勞模慰問金由市財政承擔。省有關部門表彰并明確享受市級勞模待遇的由其所在主管部門予以解決。
上述市區不含通州區,通州區仍按原體制執行。各地已出臺的勞模優惠待遇高于上述規定的,可按原規定執行。
自本文件發文之日起通政辦發〔2004〕124號、通政辦發〔2005〕105號、通財行〔2004〕55號、通工發〔2005〕88號文件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