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委〔2010〕45號 2010年12月9日)
根據中央對全國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城市的總體要求和工作部署,為有效加強對試點工作的領導、協調,市委、市政府決定成立南通市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羅一民(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丁大衛(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副組長:陳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沈振新(市政府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成員:馬志相(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王向紅(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巖(市委副秘書長)、薛謙(市政府副秘書長)、陸建生(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殷雄(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市編辦主任)、黃振平(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王振(市委政法委副書記)、邵懷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綜治辦主任)、陳慧宇(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依治辦副主任)、潘新(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主任)、姬煥玲(市委市級機關工委書記)、姜建寧(市委610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蔡惠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楊揚(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黃建輝(市委教育工委書記,市教育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王健(市公安局副局長)、楊建忠(市民政局局長)、張武林(市司法局局長)、施建中(市財政局局長)、江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劉建華(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陸伯新(市環境保護局局長)、陳本高(市城鄉建設局局長)、錢志平(市城市管理局局長)、沈衛星(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局長)、周躍華(市交通運輸局局長)、陳亮(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蔣志群(市衛生局局長)、施德威(市物價局局長)、倪建明(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姚順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王乃儒(市信訪局局長)、王筱融(市政府法制辦主任)、蔡忠云(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王慶煊(南通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曹建平(長航公安局南通分局局長)、錢祥圣(市總工會副主席)、趙新葉(共青團南通市委員會副書記)、程靜(市婦女聯合會主席)。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委政法委,由陳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劉巖、薛謙、王振、邵懷德、陳慧宇同志兼任副主任。王振同志負責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內設綜合組、指導組、保障組和督查組等四個職能小組:
1.綜合組組長:劉巖(市委副秘書長);副組長:王振(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成員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人民檢察院、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法制辦等。職責:承擔綜合試點工作方案制定、情況綜合和整體工作的組織實施,加強試點項目的調查研究、宣傳等工作。
2.指導組組長:邵懷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綜治辦主任);副組長:錢建華(市綜治辦副主任);成員單位:市綜治委、市公安局、市人民檢察院、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大調解指導辦、市民政局、市信訪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環保局、市城管局、市房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廣新局、市衛生局等。職責:承擔綜合試點工作具體任務的落實推進和指導協調,加強調查研究,及時掌握情況,加強分類指導,注重典型培育和推廣,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
3.保障組組長:薛謙(市政府副秘書長);副組長:施建中(市財政局局長);成員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職責:強化綜合試點工作保障措施,加大人財物的有效投入,確保試點工作有序推進。
4.督查組組長:陸建生(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副組長:陳慧宇(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依治辦副主任);成員單位: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市委政法委、市綜治辦、市級機關工委等。職責:建立健全綜合試點工作責任制和督促檢查機制、考核獎懲機制,明確試點工作的責任分解。加強試點工作各階段的檢查指導和專項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