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發〔2013〕1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精致、細膩、整潔、有序”的城市管理要求,進一步理順市區城市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斷提高城市科學化管理水平,打造“江海明珠、靈秀南通”的城市新形象,現就進一步完善市區(崇川區、港閘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城市綜合管理長效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明確城市管理職責
堅持“重心下移、屬地管理、權責一致”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城市綜合管理長效機制。建立市政府統一領導,市城管局(市城管辦)牽頭,市各相關部門負責行業指導和監督管理,區負總責、街道主抓,社區自治,市民群眾自覺參與的兩級政府、四級管理“大城管”體制。進一步突出基層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體地位,強化基層政府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充分發揮基層政府、街辦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礎性和關鍵性作用,積極發揮社區居委會自治作用。
(一)市級職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市級部門重點做好管理體制的改革,相關政策制度的出臺,常態化信息機制的發布和階段性工作的組織和推動。市城管委是市政府成立的城市綜合管理的指揮協調機構,代表市政府履行城市管理宏觀決策和指揮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評比等職能。市城管委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具體負責城市管理日常的指導、檢查、考核和評比,協調、會辦、交辦、督辦城市管理中的各類問題。市城管局不再負責具體路段的日常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對市城管執法職能、機構作適當調整,具體方案由市編辦會同市城管局提出。
(二)區級職責。區級政府(管委會)對本轄區內的城市管理負總責,具體負責本轄區城市管理組織實施工作。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目標任務,將目標分解到區級職能部門和街辦,落實責任,監督實施;指導街辦做好城市管理和社區建設、社區服務工作,建立監督檢查和考核獎懲機制;協調區各職能部門和街辦,解決職能交叉等問題;對城市管理中出現的難點、熱點問題和重點區域組織開展集中整治;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轄區城市綜合管理長效機制。
(三)街辦職責。街辦是城市管理的主體,在城市管理中起著關鍵性作用。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區政府(管委會)下達的城市管理目標任務,逐項組織實施;落實以“門前三包”(包衛生整潔、包秩序良好、包亮化美化)為重點的市容環衛責任區責任制,督促轄區內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市場主辦單位、個體工商戶做好職責范圍內的日常保潔工作;開展環境衛生整治,清理衛生死角;組織和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學校、醫院、住宅小區、商業街區等重點區域周邊市容秩序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檢查、督促社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四)社區居委會自治作用。社區居委會是城市管理中最基本的力量,在城市管理中發揮自治作用。要加強住宅小區管理,發動組織居民群眾、物業管理等多方面力量共創文明社區;對亂搭亂建、毀壞綠化、亂堆亂放等違法行為要及時進行勸阻,并在第一時間向上級相關職能部門報告。
二、進一步理順工作體制和運行機制
隨著經濟社會持續跨越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我市現行城市管理模式已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在居民住宅小區管理、流動攤點管理、建筑垃圾管理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日益成為制約城市長效化、精細化管理的瓶頸。進一步理順城市管理工作體制和運行機制,理清市區兩級城管隊伍的工作關系,有序推進管理體制調整,確保管理到位。
(一)進一步下放行政管理權限。加強市區城建規劃審批監管,下放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管理權限,有利于轉變政府職能,提高工作效率。市政府授予各區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與縣(市)政府相同的權限。按照“重心下移、屬地管理、權責一致”的原則和“三集中、三到位”、“能放則放、該減就減”的要求,市城管委成員單位要參照市開發區現行管理模式,將涉及城市管理領域的相關行政管理權下放到區,真正實現城市管理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的有機銜接。
(二)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完善區級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機制,各區以區行政執法局的名義按照職責權限獨立行使轄區內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調整現有的街道城管工作體制,區各城管執法中隊全部進駐街道。進一步集中城市規劃管理、綠化管理行政處罰權,除經規劃、綠化主管部門批準的在建項目外,規劃管理、綠化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均由區行政執法局行使,重大違法建設由規劃部門認定;違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破墻開店,應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的,由區行政執法局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應由房管、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的,可以委托區行政執法局行使行政處罰權。
(三)完善居民小區管理模式。將協議選聘前期物業管理企業審批、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備案、物業管理企業備案、物業管理用房備案、住宅專項維修基金使用申請、核準等權力事項下放到區,由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行使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監管職能。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轄區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做好物業相關行政服務事項。針對小區辦喪祭祖擾民問題,一方面要加強文明勸導,引導群眾移風易俗,耐心做好群眾的思想疏導工作;另一方面要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文明辦喪祭祖工作的意見》(通辦發〔2012〕63號)精神,各區和相關部門按照屬地管理要求和各自職能,積極參與和推進文明辦喪祭祖工作。針對小區停車難問題,可以將拆遷安置小區的人防工程按照在保證戰時使用效能的前提下,由市民防局與區政府(管委會)協議使用和管理,由區政府(管委會)負責人防工程的安全、消防和設施維護等。各區要根據各類住宅小區的規模、設施配套、周邊環境以及居民需求、業主意愿和服務約定等情況,合理確定物業服務的管理模式和組織形式,有效維護住宅小區管理秩序,全面落實小區保安、保潔、綠化等責任。
(四)疏堵結合規范攤點管理。各區要按照《南通市區便民攤點管理暫行辦法》(通政規〔2011〕4號)的要求,推廣市開發區做法,加快推進便民疏導點建設,將攤點疏導管理工作落實到位;實施“禁設區、控制區、適設區”分類管理辦法,積極探索攤點自治管理措施;建立由轄區街道和城管、公安、工商、衛生等多部門參與的執法聯動機制,對嚴重影響市容秩序的流動攤點和馬路市場堅決依法清理取締。
(五)加強建筑工地和渣土運輸管理。建立市區建筑垃圾行業管理協會,規范建筑垃圾行業行為,增強建筑垃圾處置運輸行業自律,凡未取得《南通市建筑垃圾行業資格證書》的企業和個人,一律不得從事建筑垃圾處置運輸業務。全面推進渣土運輸車輛密閉改造和GPS系統安裝,對未密閉運輸車輛,市城管局停止辦理渣土運輸許可證,市交通運管部門在道路運輸證年審時從嚴把關,市公安交巡警部門停發禁區通行證,加大違規渣土運輸車輛的處罰力度;市建設局要督促施工單位拒用非密閉運輸車輛,并加強對市政工程工地、房屋建筑工地的監管,所有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須按標準實施硬化,配備專門的車輛沖洗設備;由市城管局牽頭,建立健全日常監管和聯合執法機制,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運輸處置建筑渣土和渣土運輸車輛超速、超載、拋灑、帶泥上路的行為。加快建筑垃圾處置中心建設,從根本上實現建筑垃圾的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置目標;充分發揮現有科技手段,加快完善市區施工工地渣土運輸監管平臺系統,將其納入數字化城管信息系統,對違法運輸渣土案件及時立案派遣,并做好案件處置的跟蹤、督辦與考核。
(六)進一步加強市區河道管理。嚴格按照《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辦法》(通政規〔2011〕1號),不斷完善市水利局牽頭,市建設局、市環保局、各區政府(管委會)配合的市區河道管理體制。市區河道按照“統一要求、分級管理、明確職責、嚴格考核”的原則,進一步強化區級管理職能,細化明確管護職責,將每條河、每個水塘的管護責任落實到市、區、街道、社區,并按市場化運作的思路,擇優選擇管護隊伍。根據市區河道現狀,轉變治水思路,將控污、截污、治污和河道整治相結合,按照“科學規劃,綜合治理;突出重點,標本兼治;控源為本,生態優先;部門聯動,統籌協調”原則,通過實施控源截污、雨污分流、生態河道建設等措施,全面推進市區水環境綜合整治。
(七)實行環衛保潔一體化。除市級公園、綠地、廣場、“兩河兩岸”景觀帶、濠河景區綠化以外,將市區主次干道(含市級管養的高架道路、快速路、過街通道)、支路、慢車道、人行道、后街后巷及綠化隔離帶、公交站臺、桿線亭箱、交通隔離欄等附屬設施,區級公園、綠地、廣場、小游園等所有區域納入專業化、一體化保潔范圍,全部由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費用承擔方式在新一輪城建體制調整中明確。同時,各區要加大投入,大幅度提高機械化作業率,逐步實行環衛保潔市場化運作。
(八)完善城市網格化管理。明確區政府(管委會)、街道和社區主要領導為轄區城市管理網格的第一責任人。以基層社區為基本單元網格,科學劃分管理網格,全面推行網格化管理,高效處置城市管理問題。每個管理網格配備適當數量的環衛保潔員、城管執法隊員(協管員)、市容秩序管理員、市場管理員、信息采集與監督員、停車管理員等,實現發現問題--處置問題--監督檢查的閉環運行。同時,將各類管理人員的姓名、管理責任、電話等以信息牌的形式在網格內明顯位置對外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例會制度,市城管委、城管辦定期召開專題會議,檢查城市管理措施落實情況,研究解決城市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會辦、督辦和點評。對需要各部門聯合執法、聯動配合的工作進行明確的職能分工,形成具體整治方案或會議紀要,以加強對具體工作的指導,防止出現各區、各部門間相互推諉扯皮的現象。各區要進一步完善區城管委、城管辦工作制度,推進區級數字化城管工作機構、處置流程、考核體系的規范化建設。
(二)嚴格監督考核。由市城管辦牽頭,會同市建設、水利、財政等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市區城市長效綜合管理考核辦法,依托數字化城管平臺,組織開展城市綜合管理的日常考評工作,每月匯總通報考評情況并在媒體上公布。充分運用市綜合電子監察平臺,將城市綜合管理工作納入電子監察范疇。強化社會監督,充分發揮市民巡訪團和政風行風監督員的作用,市各新聞媒體要加強城市綜合管理長效機制落實情況的宣傳和監督,對各區政府(管委會)和各相關部門的落實情況進行暗訪,形成圖片、影像等資料,適時曝光存在問題。對市級機關各相關職能部門的考評,納入市級機關目標責任制綜合績效考評范圍。
(三)加大資金投入。按照市、區城市建設和管養體制,市、區兩級財政對城市管理必需經費予以保障,確保城市管理配套資金逐年增長。針對環衛設施相對偏少及中心城區保潔機械化作業率偏低的實際情況,適量添置作業機械,增設垃圾收集容器,加快公廁、中轉站等設施建設步伐,快速提高中心城區環衛管理水平。同時,適當增加城管協管員、市容秩序管理員、環衛職工的待遇,進一步提高工作積極性。
(四)增加執法管理力量。按照住建部有關標準,逐步增加區級城管行政執法人員編制,推進市級相關部門管理力量下移到區,加強重要區域的市容秩序日常管理。同時,市區暫配備不少于500名的市容秩序管理員,由各區負責招錄、管理,經費由市財政核定,應由市財政承擔的部分每年定額補貼。在重要區域實行“7315”工作制度(即每星期工作7天,每天分3個時段,每天管理時間15個小時),以延長管理時間,改變目前節假日和早、中、晚三個時間段管理力量不足的現狀,提升市區重要區域市容環境秩序管理水平。
(五)完善城管執法保障機制。市公安局要盡快組建專門機構,落實專門人員派駐各區城管局,為城管行法執法工作提供保障。
(六)加強宣傳教育,鼓勵市民參與。積極引導市民形成積極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全面提高市民整體文明素質,進一步樹立南通市民文明新形象。擴大城市管理志愿者隊伍,動員更多的市民關心、支持、參與城市管理。暢通政府與市民的溝通渠道,發揮“12319”城管熱線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組織開展城市管理熱心市民評選活動,營造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