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3〕115號 2013年6月6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南通市消除麻風病危害規劃(2013~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南通市消除麻風病危害規劃(2012~2020年)
為有效控制麻風病流行,消除麻風病危害,保護人民群眾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江蘇省消除麻風病危害規劃(2012~2020年)》,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防治形勢
麻風病是一種嚴重危害人類健康的慢性傳染病。新中國成立后,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經過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廣大專業人員的不懈努力,我市麻風病防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60多年來,全市共免費查治麻風病患者5700余例,麻風病患病率從1967年的54.71/10萬下降至2010年的0.18/10萬。“十一五”期間,我市將麻風病作為重點防治的疾病,進一步強化各項防治策略和措施的落實,全市共發現和規范治療麻風病患者14例,有效控制了麻風病傳播流行。但目前我市麻風病防治工作仍面臨諸多挑戰,主要是自20世紀90年代末以來全市麻風病整體疫情無明顯下降,海安、如皋新發患者數占全市近75%;新發患者中2級畸殘者占40%;難治、疑似耐藥病例和復發病例報告增多;流動人口中麻風病例逐年增多,防治難度不斷加大。此外,我市現有2100多名麻風病治愈者,其中1000多名存在不同類型的可見畸殘,還有300多名治愈殘老者滯留在麻風病院(村)內。一些地方對麻風病的社會歧視和偏見仍然存在。未來10年是南通市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會、建設長三角北翼經濟中心、開啟基本實現現代化新征程的重要時期,徹底消除麻風病危害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迫切需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認清防治形勢,采取扎實有效措施,切實把麻風病防治工作抓緊抓好。
二、指導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原則。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全社會參與,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力爭盡早消除麻風病危害。
(二)工作目標。到2015年,全市麻風病患者數量較2010年減少20%,麻風病患者早期發現率(延遲期在2年以內,且無可見性畸殘者)達到60%以上,新發現麻風病患者中2級畸殘者控制在25%以內,以縣(市、區)為單位麻風病患病率控制在1/10萬以下。到2020年,全市麻風病患者數量較2010年減少50%,麻風病患者早期發現率達到70%以上,新發現麻風病患者中2級畸殘者控制在20%以內,麻風病流行縣(市、區)相關醫療衛生人員麻風病防治技能培訓率達到80%以上,流行地區公眾麻風病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80%以上,麻風病密切接觸者知曉率達到95%以上,以縣(市、區)為單位麻風病患病率保持在1/10萬以下。2012~2020年期間,全市須保持以下指標:麻風病患者規則治療率達到95%以上,麻風病患者開始聯合化療后2年內新發生畸殘者控制在10%以內,麻風病患者密切接觸者年檢查率達到95%以上,嚴重麻風病不良反應治療率達到100%。
三、防治策略和措施
(一)早期發現病例,落實規范治療。各地要根據麻風病的流行情況,堅持主動發現與被動發現相結合,采取“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早防殘”等措施,最大限度發現患者,減少麻風病的傳播和畸殘發生。要有針對性地采取疫點調查、線索調查、密切接觸者檢查、治愈者復查、皮膚科篩查等措施,積極發現患者。加大重點地區病例篩查、治療力度,提高醫療機構皮膚科的麻風病診斷水平,落實麻風病病例發現激勵機制,動員廣大群眾積極發現和報告病例。對新發現的麻風病患者,要建立完整的病歷檔案,提供規范的診療服務,及早發現并處理麻風反應、藥物不良反應和并發癥。對達到臨床治愈標準的患者要及時給予判愈。
(二)強化疫情監測,科學指導防控。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完善麻風病疑似病例報告、轉診制度,及時、準確地進行麻風病患者的登記、報告和管理。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和平臺,加強以縣(市、區)為基本登記報告單位的麻風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有針對性地開展耐藥菌株、難治病例、流動人口發病情況等專項調查。加強疫情資料的收集分析和利用,為制定完善防治策略提供科學依據。
(三)積極預防畸殘,有效促進康復。加強針對麻風病患者和治愈者的畸殘預防及康復教育,使其掌握眼、手、足自我護理知識和技能,為麻風病患者提供相應的防護用品。對有手術適應證者要及時實施手術矯治,并提供輔助器具和康復訓練服務。對現癥麻風病患者要定期進行神經功能的評價,及早發現并正確處置神經炎和眼部損害等,降低現癥患者的畸殘發生率。積極爭取社會各界支持,開展心理及社會康復、職業康復工作,為麻風病殘疾者回歸社會創造條件。
(四)注重宣傳教育,消除社會歧視。開展多種形式的麻風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動,以“麻風病可防可治”為主題,加強日常宣傳和“世界防治麻風病日”的集中宣傳。進一步創新健康教育方式和手段,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宣傳,切實提升宣傳效果,不斷提高公眾對麻風病的認知。各級人民政府領導和廣大醫務人員要以身作則,引導和帶動公眾轉變觀念,消除對麻風病的歧視和偏見,弘揚尊重和關愛麻風病患者的社會風尚,為患者主動就醫、回歸社會創造良好的氛圍。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政府統籌,密切部門協作。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麻風病防治工作的領導,把消除麻風病危害列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制定完善相關防治政策。衛生部門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麻風病防治規劃、政策、策略和措施,加強對麻風病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麻風病患者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納入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并逐步提高麻風病醫療保障水平。財政部門負責安排麻風病防治工作所需經費。民政部門負責為符合條件的麻風病患者提供基本生活和醫療救助,協助衛生部門做好流浪乞討麻風病患者救治工作。公安機關負責依法打擊侵害麻風病患者及家屬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協助衛生部門做好公安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的監測與病例報告等工作。教育部門負責在麻風病流行地區的各級各類學校中開展麻風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保障麻風病患者及痊愈患者的子女公平享有入托、入學權利。殘聯負責為麻風病畸殘者提供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并協助麻風病畸殘者辦理《殘疾人證》等工作。其他有關部門也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麻風病防治工作合力。
(二)加大經費投入,落實配套政策。各地要切實保障麻風病防治工作經費,建立穩定的經費投入機制。衛生、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共同研究確定防治工作重點和優先領域,統籌規劃,合理使用,并加強對資金的監督管理,確保專款專用。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落實麻風病防治人員的傾斜政策待遇。要切實把改建后麻風病院(村)的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落到實處,保障麻風病院(村)居留人員的合法權益,改善麻風病院(村)居留人員的醫療、康復和生活水平,為麻風病現癥患者提供良好的服務。同時,進一步發揮志愿者和非政府組織的作用,動員紅十字會、慈善組織和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等社會各界力量,深入開展麻風病患者救助、慰問等關愛活動,共同推進麻風病防治事業。
(三)健全防治網絡,加強隊伍建設。麻風病防治機構是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統籌考慮建設規劃,改善設施設備,提高防治能力。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明確專人負責轄區內麻風病防治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明確專人負責各項麻風病防治措施的落實,提供防治服務。農村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配備專職或兼職麻風病防治工作人員,協助開展患者發現、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充分發揮在麻風病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工作中的作用。我市指定南通市第三人民醫院為市級定點醫療機構,負責為伴有嚴重麻風反應、并發癥和藥物不良反應等患者的處理提供服務與技術支持。要加強人才培養,采取崗位培訓、繼續醫學教育、學術年會和網絡培訓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麻風病流行地區醫療衛生人員的防治培訓,加強麻風病防治學科帶頭人和防治骨干的培養,提高麻風病防治業務能力,努力建設一支精干的防治隊伍,更好地適應麻風病防治工作需要。
五、督導與評估
(一)建立目標責任制。各地要根據本規劃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的具體實施計劃和方案,并將工作目標和任務層層分解,做到任務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
(二)加強督導檢查。各地要逐級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督導檢查,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綜合考評,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薄弱環節。市有關部門將適時組織對各地落實規劃情況的檢查和評估,并將檢查評估結果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