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財規〔2013〕1號 2013年2月1日
各有關學校:
為切實做好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工作,根據《江蘇省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蘇財規〔2012〕36號)精神,結合我市市區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
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對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對公辦中等職業學校非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生中涉農專業學生免除學費;對在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符合國家標準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一、二、三年級學生,按照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學費標準免除學費。
免學費標準按照價格主管部門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準的學費標準確定。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對原2012年秋季學期的已收學費,按原收費標準全額清退給學生,所需資金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其中一、二年級所退學費全額補助,三年級按免學費人數的50%和退費標準補助。從2013年秋季學期起,各公辦中等職業學校不再收取學費,財政按照享受免學費政策學生人數及全日制學生每生每年2200元標準、非全日制涉農專業學生每生每年1200元的標準核定補助資金(三年級補助一半),學生實習期間由學校通過校企合作和頂崗實習等方式獲取的收入予以彌補,保證學校正常運轉。
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標準統一為全日制學生每生每年2200元標準、非全日制涉農專業學生每生每年1200元的標準。經批準的學費標準高于補助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中外合作辦學超過公辦中等職業學校收費標準的部分不予免除。
二、進一步完善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制度
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將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由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學生,調整為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扣除涉農專業學生后在校生的10%確定。助學金繼續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標準發放。
根據教育部發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教職成〔2010〕4號)及人社部《關于頒布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09年修訂)的通知》(人部函[2009]272號)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規定,涉農專業范圍為:農林牧漁類所有32個專業,以及輕紡食品類的糧油飼料加工技術、糧油儲運與檢驗技術專業和醫藥衛生類的農村醫學專業等3個專業。
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市區人社系統所屬技工院校由中技班進入高級技工班、技師班學習的在校學生執行我省高校獎助學金資助政策,不納入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和助學金資助范圍;技工院校高級技工班、技師班招收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享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和助學金政策,其中免學費標準按照中等職業學校學費標準確定,經批準的學費標準高于補助的部分,學??梢园匆幎ɡ^續向學生收取。
三、有關工作要求
?。ㄒ唬┘訌娊M織領導,完善配套改革措施。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學校要按照“中央政策引導、地方統籌安排、積極穩妥推進、保持平穩過渡”的原則認真做好各項工作。在擴大免學費政策范圍、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同時,要大力推進中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健全“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的人才培養模式,加強以“雙師型”教師為重點的教師隊伍建設,全面提高辦學質量,滿足經濟社會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加快建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勞動力市場需要的職業資格標準體系,嚴格落實就業準入的法規和政策。完善中等職業教育生均撥款制度,建立中等職業教育投入穩定增長機制。
?。ǘ┘訌妼W校管理,落實責任。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中等職業學校特別是民辦學校辦學資質的核查;要嚴格規范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認真核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生。各中等職業學校要做好免學費和助學金資助對象的認定工作,并及時維護相關數據信息,堅決杜絕“雙重學籍”現象;要強化資金管理,加強內部控制和審計制度,確保免學費和助學金資金使用的規范和有效;規范收費行為,嚴禁“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
?。ㄈ┙⒚褶k學校資金監管賬戶,完善監管體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意見》(蘇政辦發〔2010〕135號)要求,完善對民辦學校學費收入的管理制度,建立民辦學校學費收入信息管理系統和學費專戶監管制度,規范民辦學校財務行為,保證民辦學校學費收入主要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各民辦學校要設立監管賬戶,專門用于核算學費和財政補助資金的收入和支出,其他性質的收入和支出不得通過該賬戶核算,學校免學費外的學費收入應當及時、足額存入監管專戶。各民辦學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盡快完成監管專戶開設并報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將學費結余和財政補助資金結余轉入監管專戶核算,確保民辦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四)認真做好已收學費的退費工作。各學校在免學費補助資金下達后,盡快啟動學費退還工作。按學年繳納學費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將2012年秋季學期至2013年春季學期的學費一次性退還給學生。所有中等職業學校應于2013年春季學期結束前完成學費的退還工作。
?。ㄎ澹┘哟笮麄髁Χ?,形成良好氛圍。各學校要認真學習、準確把握相關政策,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政策解讀和宣傳工作,使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使廣大學生及時了解受資助權利,為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和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