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5〕26號 2015年3月2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南通濱海園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建設高標準農田,是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糧食安全的基礎性工程,是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促進集約規模經營,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發展的重要舉措。為更好地整合各類資源,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全市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1號文件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要求,以《江蘇省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2014~2020年)》和《南通市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10~2020年)》為引領,以現代農業綜合示范區建設為契機,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推進集約規模經營,提高農田產出率;以完善農田基礎設施配套為前提,著力提高現代農業物質裝備水平;強化政策支持,統籌協調各方力量,加大各級資金投入,促進資源有效整合,加快高標準農田建設進程,為農業現代化奠定基礎。
二、目標任務
按照兩步走的戰略,每年新增高標準農田20萬畝以上,到2015年全市高標準農田占比達到55%,完成市委市政府“十二五”目標;到2018年高標準農田占比達到60%,高標準農田面積達到409.4萬畝以上,其中海安縣53.1萬畝、如皋市77.6萬畝、如東縣97.4萬畝、通州區69.2萬畝、海門市48萬畝、啟東市64.0萬畝,達到農業現代化指標要求。
三、工作舉措
(一)進一步加強對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高標準農田建設是保障糧食安全的需要,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基礎,是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發展的前提,也是城鎮化工業化的基本保障,各級黨委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對高標準農田建設的認識,加強對高標準農田建設的領導。市政府建立全市高標準農田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分管農業的市領導為總召集人,市發改委、財政局、國土局、農委、水利局、農發局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通過聯席會議形式,統籌協調全市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推動全市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順利開展。各縣(市)區要加強對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的領導,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協同推進當地的高標準農田建設。
(二)進一步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將高標準農田規劃與基本農田保護區相結合,進一步優化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國土和規劃部門要將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與城鎮建設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機銜接,增強高標準農田規劃的法律效應,提高規劃的執行力。優化高標準農田建設布局,有序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高標準農田要遠離城鎮和工業園區規劃區域,杜絕重復建設,加強對高標準農田區域的保護,發揮好高標準農田的長期效益。
(三)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緊緊抓住國家和省加大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的有利機遇,做好項目爭取工作,利用好上級資金加快高標準農田建設進程。市級財政要繼續安排好資金,制定好都市生態型現代農業發展政策,進一步加大濱海園區、通州區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提高濱海園區和通州區高標準農田占比。高標準農田占比較低的縣市,在利用好上級資金的同時,加大本級財政資金的投入,加快高標準農田建設進程。各地要統籌利用好各類農田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資金,依照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高標準農田建設成員單位年初在確定項目時要召開聯席會議,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負其責、各計其功的原則,堅持集中投入,連片建設,形成合力,發揮好資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高標準農田的建設質量和水平。
(四)進一步提高高標準農田的效益。堅持連片開發,規模連片的原則,實行溝渠田林路綜合治理,橋涵閘站科學配套,水利措施、農業措施、林業措施、科技措施綜合利用,既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培肥地力,也提高農業科技水平,美化農業生態環境,保持農業可持續發展。堅持建用并舉,促進集約化、規模化經營,積極推進土地流轉,改變一家一戶的經營格局,引導種田大戶、家庭農場、農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和經營,對新型經營主體參與建設和實施規模經營的高標準農田優先給予立項和扶持,提高集約化經營水平。
(五)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的管護。加大對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管護工作的宣傳,增強干群對項目工程的管護意識。發揮鎮、村的主體作用,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管護工作納入農村環境“四位一體”綜合整治范疇。多渠道籌措管護資金,鼓勵項目區所在鎮、村、群眾投入資金加強工程運行管護。縣市區要將工程管護經費納入年度預算,明確補助機制和使用方法,確保工程效益長期發揮。
(六)進一步強化對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的考核。各縣(市)區要將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作為年度重點工作加以落實,明確建設任務,強化責任分解,確保工作到位。同時,要加強對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的考核,提高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在農業農村經濟綜合考核中的比重,增強建設高標準農田的責任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