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5〕122號 2015年8月7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江海聯動開發示范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和職能轉變的要求,根據《市政府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通政發〔2015〕18號)精神,結合我市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現就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目標要求
緊緊圍繞“完善市場監管機制,下移監管重心,構建事前預防、事中檢查、事后查處有機結合”的長效監管機制,強化對現有行政權力的制約監督,按照屬地、分級原則,構建與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要求相適應、與簡政放權要求相匹配的監管機制,細化安全生產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措施,健全責任體系,推進依法治安,夯實基層基礎,突出隱患治理,進一步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全力實現“雙下降、雙確保”(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下降,確保不發生重大以上事故,確保安全生產各項指標在省控范圍內)工作目標。
二、監管對象和內容
(一)同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情況;
(二)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
(三)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
(四)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
(五)安全評價機構、安全評價人員依法從事安全評價活動的情況;
(六)安全培訓機構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的情況;
(七)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從事職業衛生檢測、評價等技術服務的情況。
三、監管措施
(一)健全責任體系
1.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進一步推動各級黨委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在安全生產理念、重大方針政策、干部考核選拔任用、重大隱患整改等重大問題上履行職責;加強對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全年督查兩次,并形成督查報告報市委、市政府;定期向組織人事部門通報安全生產情況;推動各級黨校和市行政學院將安全生產列為必修課,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履職意識。
2.嚴格落實屬地和行業安全監管責任。督促各級政府全面落實屬地安全管理責任,堅持安全生產與社會發展、社會穩定等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根據“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完善《南通市黨政部門安全生產職責》,督促相關部門、單位切實加強對本部門、本行業、本系統安全生產的組織、協調和督導檢查,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五落實五到位”的要求,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把安全生產責任、措施落實到生產經營建設活動的全過程;推動企業認真落實隱患排查治理、高危企業領導帶班、安全生產投入、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等各項規章制度;引導企業大力加強安全生產現場管理、管理機構、技術支撐、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責任險等基礎建設和基礎管理,狠抓基層安全責任和各項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等的落實;督促國有企業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發揮表率作用;繼續實行安全生產“黑名單”和約談制度,強化行政和經濟約束手段。
4.嚴肅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制訂《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指導意見》,依法依規開展事故調查,進一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厲打擊各種瞞報謊報事故行為;規范事故調查程序,提高事故調查效率,確保按規定時限結案并向社會公布調查報告;認真落實事故掛牌督辦、警示通報、誡勉約談制度,以事故教訓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強化黨政同責,凡發生責任事故,除依法依規追究政府及部門相關責任人責任,同時也追究黨委及相關責任人責任。組織開展責任事故處理落實情況“回頭看”,確保責任追究落實到位。
(二)完善執法機制
5.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依據法律法規要求,修訂完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處罰自由裁量標準;配備執法記錄儀等執法裝備,完善執法程序,建立執法過程記錄制度,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共享,提高執法效率和規范化水平;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認真落實“一案一審”、集體決策制度,依法做好聽證、復議、訴訟工作,努力實現安全生產行政復議“零撤銷”、行政訴訟“零敗訴”;組織開展行政執法自查和互查,及時糾正和解決違法、不當執法行為,杜絕失職瀆職行為的發生。
6.強化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編制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規范行政執法檢查的數量、頻次、內容和形式,做到對拒不執行安全監察指令和到期未整改違法行為的立案查處率100%;修改完善《南通市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監管管理辦法》,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采取全面檢查執法與專項檢查執法相結合的方式,定期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建立案件移交制度,穩步推進以安全生產監察支隊為主的執法模式,逐步實現監管與執法相分離;指導和推動鄉鎮(街道、園區)依法辦理執法案件,提升基層安監人員執法能力;以執法檢查工作量、事前執法為指標,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大比武。
7.加強行政執法與紀檢司法銜接配合。完善行政執法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對阻礙行政執法的行為聯動公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對依法需要申請人民法院行政強制的案件及時與法院對接;依托紀委部門開展清正廉潔行政執法,全力構建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依托檢察機關開展防控瀆職風險能力教育,堅決杜絕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案件發生。
8.推進“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將“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與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整治相結合,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推動和參與建設、交通、質監、消防等專業條線的安全執法聯合行動和“打非治違”等各類專項執法行動。認真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依法處罰和追究法律責任等“四個一律”措施,確保“打非治違”責任落實到行業主管部門,關閉措施落實到現場,懲處手段落實到實際控制人。在工商貿領域,繼續依法嚴厲打擊無證、證照不全或“三同時”手續不全等非法違法行為,嚴肅查處超能力、超強度等違規違章現象。
(三)推進專項整治
9.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改進創新檢查方式,把“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制度化、常態化。對查出的問題抓典型公開曝光、跟蹤督辦、限期整改,確保檢查形成閉環。加大對地下油氣管網、化工企業閑置廠房出租、承包商管理、有限空間、動火作業等薄弱環節和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煙花爆竹企業、液氨使用企業等重點企業的專項檢查力度。督促相關部門積極組織開展對消防、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城市燃氣、粉塵涉爆、糧食倉儲、冷凍食品加工和倉儲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檢查,務求實效。
10.深化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實行隱患排查量化考核,縣(市)、區掛牌督辦重大隱患分別不少于30個和25個;落實跟蹤督辦、逐項整改銷號制度,并在政府網站和主要媒體上進行公告,做到市級掛牌重大隱患督辦率100%;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形成安全隱患定期逐級排查治理長效機制;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制度化檢查,對未批先建等違反程序的化工建設項目、無證生產和經營危險化學品、將生產裝置(設施)出租給不具備條件的租賃人違法生產(試制)危險化學品等違法行為進行從嚴處罰。
11.扎實開展重點行業領域集中專項整治。制定落實年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計劃,督促支持配合相關部門繼續在道路交通、海洋漁業、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水上交通、特種設備、餐飲場所燃氣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提升重點行業領域整體安全保障能力。協調解決涉及多部門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積極研究探索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的新方式、新模式。
12.加強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管。積極推進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在重點行業(領域)實施差別化專項整治。扎實組織職業衛生基礎建設活動,在木質家具制造、電子產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水泥生產、鉛酸蓄電池生產、冶金、船舶修造業、鋼絲繩等行業開展職業衛生基礎建設活動,積極培育職業衛生規范化管理示范企業。督促企業加強對粉塵、噪聲、高毒物質等職業危害的監測,有針對性的指導各地開展重點企業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防治評估試點,開展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職業健康監護、個體防護用品配備、職業病危害評價等專項檢查,實現培訓、申報、“三同時”、現狀評價、檢測、健康監護“六個100%”工作目標。
13.規范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貫徹執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第65號令),繼續推進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規范化建設工作,積極培育示范零售企業。推進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安全標準化升級。規范煙花爆竹流向管理,督促指導企業應用煙花爆竹流向登記管理信息系統,開展產品標識和流向登記;扎實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嚴禁銷售和購買未進行標識和登記流向的產品。
(四)強化監督指導
14.強化行政指導工作。推行事前輔導,事中建議、提示、警示、糾錯,事后回訪的工作程序,構建行政指導的工作機制。實施重點項目行政指導,圍繞各類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服務事項組織行政指導,做好審核、備案的前期輔導、審批過程服務和審核后的跟蹤行政指導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行政指導,在監管中發現相對人需要給予建議、提示、警示、糾錯的情況時,及時發放建議書、提示書、警示書、糾錯書等進行指導,避免其出現違法行為或將違法行為影響減至最低。實施案件回訪行政指導,對較大金額的行政處罰案件或具有普遍影響的案件,定期不定期地進行回訪,督促指導違糾措施,鞏固整改效果。
15.強化行政審批日常督導。在日常監管環節注重監管目標中各類行政審批事項的跟蹤督導,對于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重點對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前,建設單位組織專家對試生產(使用)方案進行審查和對試生產(使用)條件進行確認的情況進行抽查,對建設單位組織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情況進行抽查;對于委托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確保每年對委托和下放機關行政審批執行情況開展督查,抽查各類卷宗數20%以上;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對企業行政審批后的安全生產條件情況進行抽查,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存在安全生產條件審批前后不一致的情形。
16.加強安全生產領域的社會監督。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通過網絡、政風行風熱線、市長信箱、舉報電話等途徑,鼓勵媒體和群眾舉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完善安全生產信訪舉報投訴查處機制,制止和懲處非法違法行為;加強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和社會輿情分析,有針對性做好輿論引導,強化對重大安全隱患治理、典型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
(五)強化基礎建設
17.強化基層安監機構和隊伍建設。全面落實市委組織部等五部門《關于加強基層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建設的若干意見》和《加強全市村(社區)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督促各地在鄉鎮(街道)、各類開發區、園區單獨設置安監機構,按規定配足配強安全監管人員。按照“一級抓鞏固、二級抓提升、三級抓整改、未達標抓創建”的要求,推動達標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持續運行。
18.強化應急救援基礎工作。加強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完善值班值守、信息報告、處置決策、力量協調、現場指揮等應急管理制度;健全各部門之間與救援隊伍之間的聯動機制,督促有關單位在事故救援中各盡其責,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加強高危行業企業應急預案評估、修訂、備案和演練工作,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定期舉行市級應急救援預案實戰演練,督促各縣(市、區)舉行縣級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完善和健全安全生產應急資源數據庫建設,推進應急平臺建設和應用。建立完善與市政府應急辦、“110”聯動中心等部門的溝通機制和應急聯動機制。
19.建立信息共享平臺。積極構筑以統一數據中心、統一計算平臺、統一業務應用、統一運維保障為核心架構的信息平臺,推進市、縣、鄉、企業四級網絡系統建設,滿足各級安監部門履行依法行政、依法監管、應急指揮等職能,實現監管監察、應急救援等業務工作的數字化、流程化、網絡化和智能化管理,為各級安監部門監管監察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提供有效科技支撐手段。繼續推進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建設,實現鄉鎮(街道)全覆蓋;強化安全生產數據分析,逐步建立安全生產預警機制。
20.建立信息交互平臺。建立健全行政許可和監管信息交互制度,由行政審批部門及時將安全生產行政審批信息上傳至交互平臺,監管部門定期登錄,隨時掌握監管對象的行政許可動態,采取針對性監管措施。監管部門對于日常監管中發現企業涉及安全生產行政審批違法違規行為的,通過交互平臺及時將案件移送行政審批部門進行查處,從而實現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和后期監管的有效銜接。
21.培育壯大安全中介機構。深入研究有利于發揮安全生產中介機構作用的政策和措施,支持有條件的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做大做強,提升中介機構專業技術服務水平;發揮安全中介機構、安全協會作用,將適合市場化方式提供的安全生產服務事項,如安全檢查檢測檢驗報告、安全培訓、安全咨詢、安全宣傳等,交由具備條件、信譽良好的社會組織、機構或企業承擔,加快形成改善公共服務、促進安全生產的合力;開展中介機構專項治理整頓,對存在掛證虛聘、轉借資質、出具虛假報告、商業賄賂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構,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六)營造安全氛圍
22.拓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覆蓋面。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傳統媒體和網絡、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加大安全生產公益廣告、安全生產重大活動和先進典型的宣傳報道力度。深化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建設,在重點行業領域培育一批國家、省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推進重點企業安全體驗館、教育基地建設,不斷豐富安全文化建設的載體。加快安全社區建設,指導各地大力建設安全文化主題公園、主題廣場,努力營造濃厚的安全文化氛圍。
23.強化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按照“面向基層、貼近實際、題材多樣”的要求,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大中型企業為依托,對小微型企業集中開展全員安全培訓,提高轄區內全員培訓的覆蓋率;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全市化工、修造船、冶金、市政等行業領域,會同工會、勞動、教育等部門,有針對性開展外來務工人員安全培訓;將安全培訓納入年度執法計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和“三項人員”持證上崗專項執法檢查,對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或持假證上崗行為的企業,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力爭達到100%;班組長和以新工人、農民工為重點的企業從業人員力爭100%培訓后上崗。
24.加強對安全培訓機構和考試考核中心監管。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對安全培訓機構培訓過程進行不定期抽查,對存在不按培訓大綱教學、隨意縮減學時、亂辦班、辦速成班等行為的安全培訓機構,一律依法嚴肅處罰;加大投入,不斷提升安全培訓考試考核中心(考試點)裝備水平;建立完善安全培訓考試考核督察制度,強化對考試考核中心(考試點)的突擊檢查;加強考官和考核員隊伍建設,強化培訓考核檔案管理,以嚴格考試考核促進培訓質量的提高。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安全監管部門和市局各處(室)要強化責任意識,切實把管理的重心由以行政審批為主轉向以事中事后監管為主,建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領導機制,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各縣(市)、區安監部門要給合本地實際,研究出臺具體方案和實施方法,細化監管措施,形成上下協同的監管體系,確保監管工作取得實效。
(二)完善制度規定。按照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著力構建結構合理、科學高效的事中事后監管配套制度體系。根據安全生產監管實際需要和法律法規變化情況,及時修訂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盡快出臺上下層級之間監管執法信息資源互聯互通、開放共享以及市縣之間上下聯動、協同辦案的制度規定。
(三)提升隊伍素質。針對安全生產事中事后監管政策性強、專業性強的特點,大規模、分層次、多渠道地開展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尤其是基層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業務能力。加快隊伍融合,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監管團隊的凝聚力、執行力和創造力,建設一支為民、務實、高效、清廉的安監隊伍。
(四)嚴格績效考評。將安全生產事中事后監管納入對各縣(市)、區安監局以及機關各處(室)綜合績效考評,加強對不作為、亂作為、以罰代管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督。進一步優化考評指標,繼續引入第三方調查評估等方法,真正達到以考評促責任落實、促監管效能提升的目的。對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未按事中事后監管的相關要求嚴格監管執法造成損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因過錯導致監管不到位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要倒查追責,做到有案必查、有錯必究、有責必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