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6〕12號 2016年2月15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2016年市政府規章制定計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2016年規章制定工作,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決策部署,深刻領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堅持服從并服務于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嚴格立法程序,改進立法方法,提高立法質量,切實做到依法科學民主立法,充分發揮制度建設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領推動作用,為建設“強富美高”新南通提供堅實的制度支撐。
二、列入市政府規章制定計劃的正式項目,責任部門要盡早落實起草責任,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加強立法論證,開展立法協調,按期報送審查,確保年內制定出臺。列入市政府規章制定計劃的調研項目,責任部門要認真謀劃,務實推進,形成書面調研報告,如立法條件成熟,可以轉為正式項目或者列入今后年度規章制定計劃。
三、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起草單位要把規章制定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建立專門班子,強化工作保障,定期研究督辦。相關地區和職能部門要積極配合起草單位的工作,對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制度安排和措施,認真分析研究,提出完善建議。市政府法制機構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跟蹤了解起草部門工作情況,不斷完善法制審查工作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確保年度規章制定計劃的順利實施。
2016年市政府規章制定計劃
一、正式項目
(一)《南通市建筑垃圾處置管理辦法》
(起草單位:市城管局,2016年4月報送審查)
(二)《南通市老洪港應急水庫水源地管理辦法》
(起草單位:市城建局,2016年6月報送審查)
二、調研項目
(一)《南通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辦法》
(責任單位:市房管局)
(二)《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規定》
(責任單位:市房管局)
(三)《南通市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管理辦法》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四)《南通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五)《南通市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辦法》
(責任單位:市規劃局)
(六)《南通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暫行規定》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