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發〔2017〕61號 2017年11月17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順利開展南通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16〕59號)以及《省政府關于開展江蘇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蘇政發〔2017〕108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市政府決定建立南通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組織、統籌、協調全市的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境保護局,負責普查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協調落實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徐新民(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王智(市政府副秘書長)、孫立新(市環境保護局局長)、趙京平(市統計局局長);
成員:成繼唐(市委宣傳部副處職干部、市網信辦專職副主任)、李煒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趙立新(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調研員)、陸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副支隊長)、蔡毅(市財政局副局長)、徐鳳英(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陸漢勇(市環境保護局局長助理)、徐訓國(市城鄉建設局局長助理)、趙國(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楊云貴(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王進(市農業委員會副主任、九三學社南通市委副主委)、曹建華(市水利局局長助理)、曹軍(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丁國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吳亞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張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何瑜(南通地方稅務局總會計師)、薛建軍 (南通海事局副局長)、趙勇(南通軍分區后勤保障處處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市環境保護局陸漢勇同志兼任。
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污染源普查的新聞宣傳工作,指導縣(市)、區做好污染源普查宣傳工作,組織辦好新聞發布會及有關宣傳活動。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及成果的分析、應用。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配合做好工業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
市公安局:負責向普查機構提供機動車登記相關數據、城市道路交通流量數據,配合做好機動車污染源普查相關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普查經費預算審核、安排和撥付,并監督經費使用情況。
市國土資源局: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及成果的分析、應用。
市環境保護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南通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負責擬訂普查方案和不同階段的工作方案,組織實施普查制度及有關技術規范,組織普查培訓,對普查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和結果發布,組織普查工作的驗收。
市城鄉建設局:負責做好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垃圾填埋場普查,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工程機械等抽樣調查。
市城市管理局:負責提供生活垃圾、餐廚垃圾的分類處置情況,負責處理生活垃圾和餐廚垃圾的單位的普查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提供營運船舶注冊登記數據、船舶自動識別系統數據和國(省)道公路觀測斷面平均交通量,配合做好移動源普查及相關成果分析、應用。
市農業委員會:負責組織開展種植業、畜禽養殖業生產活動水平情況調查;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相關成果的分析、應用;提供農業機械與污染核算相關的數據。
市水利局:負責提供規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相關信息和有關水利普查資料,指導縣(市)、區相關部門配合做好入河排污口及其對應污染源的調查。
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提供有關入海排污口相關信息和有關普查資料、相關水文資料成果;負責組織開展水產養殖業生產活動水平情況調查;負責組織開展漁業船舶生產活動水平情況調查。
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組織開展醫療衛生機構生產活動水平情況調查。
市統計局:負責提供基本單位名錄庫相關行業名錄信息和相關統計數據,參與普查方案設計;指導污染源普查的質量管理和監督;參與指導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評估、分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提供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單位注冊登記信息。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提供法人單位及其他組織機構、個體工商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信息,以及承壓鍋爐使用登記信息。
南通地方稅務局:負責提供納稅單位登記基本信息,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相關成果的分析、應用。
南通海事局:負責向普查機構提供船舶生產活動水平情況,配合做好移動源普查。
南通軍分區:負責組織實施軍隊、武裝警察部隊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園區管委會應按照國務院、省政府相關文件要求,盡快建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落實普查經費,組織和實施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