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7〕161號 2017年11月7日
崇川區、港閘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落實《南通市市區養犬管理辦法》,全力推進規范養犬、文明養犬長效管理工作,切實保障廣大市民人身安全,維護良好的社會公共秩序,市政府決定進一步強化市區養犬管理長效機制。
一、進一步強化組織體系建設。調整原市區犬類管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具體名單見附件),進一步建立完善職能部門聯席會議和聯絡員制度,加快形成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市區養犬長效管理格局。崇川區、港閘區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犬管辦”按照“機構不撤、人員不減、力度不降”的要求,調整相應人員,建立相應聯絡機制,完善長效管理工作。
二、進一步強化犬只免疫登記。“犬管辦”要對轄區所有免疫接種點、寵物診療機構、寵物商店和養殖交易場所、寵物保護組織等寵物產業場所進行摸底調查,并動員涉犬場所共同參與協作規范養犬、文明養犬管理工作。“犬管辦”要進一步優化犬只免疫點(診療機構)布局,強化現有免疫點評估,對評估不合格的免疫點一律取消上牌、發證資格;根據評估情況和現實需求,對免疫點進行重新布局,科學建立一批新便民免疫點。
三、進一步強化犬只準養登記與收容管理。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強化犬只留檢所日常監管工作,進一步規范犬只收容、認領和領養。要積極探索借助相關行業協會、動物保護組織等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力量共同開展相關工作,提升監管質量和水平。要組織免疫點在居民小區、村委會等地設立流動登記點,提供“一站式”服務,現場注射疫苗、辦理登記和發放牌證;對殘疾、孤寡年老的養犬人,可提供電話預約、主動上門辦理等特色服務,最大限度為養犬群眾辦理牌證提供方便,對不符合準養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發牌,并進行勸阻,勸阻無效的由犬只留檢所直接對犬只收容處理。同時,要進一步完善犬只收容保障機制,各區政府按照分級負責原則落實犬類管理經費,做好捕犬工具、車輛等配備工作,保證捕犬人員的人身安全、提高犬只收容效率,積極推進犬類管理工作。
四、進一步強化聯動執法管理。完善以各區政府組織領導、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市民積極參與的養犬管理工作。各區“犬管辦”要以聯合執法的形式,加大對市民廣場、居民小區、園林風景區、市區主干道等公共場所的巡查力度,及時發現處置流浪犬、無主犬;對飼養禁養犬、大型犬及違規遛犬行為的犬主,及時進行查處,并對多次被舉報、被處罰的養犬人實行重點管理;對本地違規交易犬類的交易場所,要依法予以取締。同時,注意準確把握工作尺度,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確保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五、進一步強化宣傳引導。扎實開展“聲、屏、報、網、微”宣傳,并通過懸掛宣傳條幅、發放宣傳單、制作社區板報等傳統形式以及組織力量深入社區、學校等部位,廣泛宣傳“養犬管理規定、違規養犬危害、狂犬病免疫知識”等內容,增強廣大群眾文明養犬意識以及預防狂犬病等知識。區“犬管辦”、街道、居委會要指導小區物業、業委會制定“小區養犬管理規定”或“小區養犬公約”,引導業主依法、規范、文明養犬。要發揮動物保護組織力量,動員其共同參與犬類管理工作,形成社會合力。要發動群眾積極舉報(公安110,城管12319,農委59002106)違規養犬行為,做好調查處理、結果反饋等工作。要適時邀請媒體對違規養犬、不文明養犬的人員予以曝光,形成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