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7〕99號 2017年7月7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南通市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省推行不見面審批(服務)改革實施方案等四個文件的通知》(蘇政辦發〔2017〕86號)精神,加快推進不動產交易、稅收、登記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減少辦事環節,優化辦理流程,確保全市實現不動產交易、稅收、登記全過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務”,進一步提升不動產登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最大限度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實現“一窗受理、集成服務”。“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是指一個窗口統一受理不動產登記以及相關的房屋交易、繳稅材料,通過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為企業和群眾提供集成服務,讓企業和群眾不重復排隊和提交材料,取得不動產權證書。2017年7月底前,全市全面實現房屋交易、稅收、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集成服務”。
(二)增設服務網點。2017年7月底前,市本級在崇川區、港閘區各增設1個“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網點;縣(市)、通州區在國土中心所(分局)設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網點;推行在各鄉鎮(街道)增設不動產登記便民服務點,明確服務事項范圍,方便群眾就近辦理、就近領證。
(三)壓縮辦結時限。切實貫徹落實《江蘇省國土資源廳轉發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壓縮不動產登記時間實施方案〉的通知》(蘇國土資發〔2017〕182號)和省、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有關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限的目標要求,在保證不動產登記依法、規范、準確的前提下,各地要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按步驟合理壓縮登記時間。
1.2017年7月上旬,全面實現實體經濟企業5個工作日取得不動產權證書。落實國家和省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政策措施,實體經濟企業辦理登記業務時,在登記服務網點開通綠色通道,專人協助服務,對于重點項目或者急辦件實行即時辦理。
2.2017年7月底前,除查封登記、異議登記即時辦結,政府組織開展的農村不動產登記和非公證的繼承、受遺贈等不動產登記以及大宗批量不動產登記30個工作日辦結外,全面實現登記時間壓縮至5個工作日內的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行政。嚴格按照《物權法》、《稅收征管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規范、準確地對不動產權利進行交易、征稅、登記。
(二)便民利民。以服務群眾和企業為宗旨,主動作為,推進政府部門信息數據互通共享、內部流轉,切實減少辦事環節。
(三)權責一致。交易、稅務、登記部門依法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再造流程,落實責任,明確時限,按時辦理。
三、主要任務
(一)再造流程,設立聯辦窗口。根據業務類型,重新設計不動產登記網點布局,將交易、稅務、登記三部門窗口整合為“聯辦窗口”。按照登記業務類型,將窗口分為三種功能類型:一是單獨辦理的窗口,二是稅務、登記“兩聯辦窗口”,三是房產交易、稅務、登記“三聯辦窗口”,分別受理相對應的業務。同時整合各部門業務流程,實現“一窗受理”,分類審核,并聯辦理,集成服務,積極創造條件,實行“一人一窗”通辦。
(二)全面梳理,精簡申請材料。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對不動產交易、稅收、登記業務所需的申請材料組織再梳理,制作統一的申報材料目錄并對外公布。梳理中嚴格把握不重、不漏原則,不得隨意擴大申請材料的種類和范圍,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材料一律取消。申請登記時,用戶只需提交一套資料,包含多部門共需資料及部門各自所需資料。
(三)后臺查檔,減少外部環節。業務辦理過程中需要查詢檔案資料的,由交易、登記和稅務部門受理和審核人員內部銜接,通過系統查詢,內部流轉查詢結果,減少辦事對象排隊查詢環節。
(四)統一時限,聯合對外公布。交易、稅務、登記部門按照后臺并聯辦理原則,依法確定辦事事項,簡化辦事流程,提高辦事效率,承擔相應責任,共同商定辦理時限并對社會公示和承諾。
(五)增設網點,推進“四全”服務。各地按照“全流程優化審批、全區域便民服務、全業務網上辦理、全節點效能監督”的服務要求,根據自身條件和服務對象分布情況,合理增設不動產登記服務網點,延伸服務觸角。
(六)稅費收繳,推行預代繳快遞服務。對依法需要繳納登記相關費用的,辦事企業和群眾可選擇在受理環節即時預繳或快遞、網上支付等方式繳納。對依法需要繳納相關稅收的,由窗口受理后將信息傳遞給稅務部門進行申報納稅。在服務大廳增設快遞服務網點,為辦事對象提供委托快遞證書(證明)服務。
(七)改造系統,實現信息共享。加快資料移交和存量數據整合,逐步實現網上預約、預申請和預受理。交易、稅務、不動產登記、婚姻登記、拆遷、公安等部門按照信息共享相關規定,研究制定信息交換方法,升級改造各自信息系統,2018年6月底前實現信息共享,提高辦事效率和管理水平。
(八)分別存檔,按需申請查詢。交易、稅務、登記部門按照各自規定對需要存檔的申報材料、審核材料及辦理結果等分別進行存檔,對于共性材料,辦事窗口只收取一份紙質材料,由登記部門負責歸檔并及時掃描形成電子材料推送房管、稅務等部門共享,各部門辦理過程中形成的個性材料,由各部門分別進行存檔;相關部門如需查閱,可提出查閱申請,除法律法規有明確禁止性規定外,存檔方應予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工作,從服務為民的高度,迅速統一思想和行動,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抓緊成立由當地政府分管領導牽頭,國土、住建、地稅、編制、行政審批、法制等部門參加的工作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共同推進工作統籌協調,建立健全保障機制,認真落實工作部署。
(二)建立工作機制,部門密切配合。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住建、地稅、國土等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密切協作,上下聯動。按照“一窗受理”業務、增設“四全”網點的要求抓緊調整窗口、增設網點、配置人員;制定并公布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業務類型及申請材料目錄;按照后臺并聯辦理要求抓緊設計交易、稅務、登記并聯流程。
(三)強化指導監督,健全保障機制。各地及時與當地組織、人社、編辦、財政等部門溝通協調,切實保障網點增設、人員整合、業務再造等方面在人力、物力、財力上的需求;縣級住建、稅務、國土部門要協同配合,及時協調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困難,發現重大問題及時提請當地政府協調解決;市房管、建設、稅務、國土等部門聯合組成工作組,加強督查和指導。
(四)加強宣傳引導,形成良好氛圍。加強辦事大廳咨詢服務,向群眾做好解釋,引導好群眾辦事,確保平穩過渡。充分利用報紙、電視、互聯網和新媒體廣泛宣傳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及時準確發布有關信息和開展政策法規解讀,正確引導社會預期,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創新社會參與機制,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同時凝聚各方共識,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