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8〕85號 2018年8月20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意見》(蘇政辦發〔2018〕1號)精神,切實做好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現就制定和實施我市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決策部署,從我市實際出發,以提升廣大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為目標,進一步整合服務資源,提升服務質量,優化服務環境,創新服務機制,不斷滿足廣大老年群體多樣化、多層次的養老服務需求,使我市老年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充分發揮政府在養老服務發展中的主導作用,進一步厘清政府、社會與市場的邊界責任,健全制度體系,強化監督管理。堅持社會參與、市場運作,在保障特定老年人群托底服務的基礎上,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實施,提升服務質量和專業化水平。
保障基本,突出重點。堅持問題導向,重點關注城鄉特困老年人、經濟困難的高齡空巢老年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以及失獨老年人等老年群體,合理確定照顧服務的對象、內容、范圍及標準。加大對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投入力度,通過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等方式,著力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
因地制宜,改革創新。積極運用改革思維和創新舉措解決養老服務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各地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創新老年人照顧服務方式,加快形成可持續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和創新成果。
注重銜接,精準施策。強化與社會保險(含護理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文化體育等政策制度之間的有效銜接,提高政策的綜合效益。制定實施差別化的支持服務政策,推動老年人照顧服務向農村傾斜、向居家和社區養老傾斜、向醫養融合傾斜。
二、重點任務
(一)建立健全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各地結合實際,確定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失能老年人,按不低于100元/月?人的標準給予護理、服務補貼。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養的特困對象中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失獨老年人,按不低于60元/月?人的標準給予護理、服務補貼。養老護理或服務補貼可以通過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將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貧困家庭中的老年人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實現應保盡保。(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殘聯等)
(二)發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建立健全居家養老扶持政策,制定居家養老基本服務清單,完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標準體系,努力實現服務供給與老年人需求的精準對接。積極培育發展基層為老服務組織,立足社區,上門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助浴、助醫、助潔、助購等服務。健全農村老年人“一助一”關愛服務制度,建立城市獨居老人探訪制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老年人提供關愛服務。不斷擴大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范圍,為經濟困難的高齡、獨居、空巢、失智、失能、失獨老人入住養老機構或接受居家養老服務提供財政補貼。到2020年,享受政府購買服務的老年人占老年人總數的10%以上。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實現全覆蓋。所有城鎮街道開展日間照料服務,所有城市社區開展助餐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計生委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拓展基本公共養老服務范圍。老年人到子女所在城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有關部門應當在戶口遷移、醫保結算、公共交通、進入公園等方面給予便利。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隨子女遷移戶口,依法依規享受遷入地基本公共服務。完善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相關支持政策,擴大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覆蓋面,提高居家老年人抵抗風險能力。建立應急服務機制,對發生意外的老年人及時給予救助。城鄉特困對象和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接受救助所需費用,由縣(市)區政府負擔。(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廣新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推進居住區適老化建設和改造。通過政府補貼、產業引導和業主眾籌等方式,加快推進適宜養老的居住區建設。制定實施社區適老化改造建設標準,加大適老化改造項目推進步伐。重點做好老舊居住區緣石坡道、輪椅坡道、公共出入口、走道、樓梯等設施和部位的無障礙改造,優先支持在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裝電梯。對于有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以及有重度殘疾老年人家庭進行生活設施無障礙改造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資金補助。規模較大的已建成居住區應通過改造或新建,設置老年人活動中心,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實用便利的活動場所。支持開發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際親情住宅。(責任單位:市城鄉建設局、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市發改委、市老齡辦,各縣(市)區民政局)
(五)推進醫養融合深度發展。建立健全與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相適應的,覆蓋城鄉、規模適宜、功能合理的醫養結合服務網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結合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制度,為老年人免費建立電子健康檔案,加強老年人健康指標監測和信息管理。每年為65歲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務,開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健康教育指導。利用社區老年護理站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方式為行動不便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健康管理、生活照料和康復護理等服務,符合規定的費用納入醫療保險和基本照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鼓勵農村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轉型或增掛、增設護理院,為周邊老年人提供專業護理服務。推動養老機構實現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為機構內老年人提供更加完善的醫療、康復護理服務。所有醫療衛生機構開設老年人掛號、就醫等綠色通道。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為社區失能老年人設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診制度。到2020年,建立1—2所安寧療護中心或有安寧療護功能的醫療機構,每個縣(市)區建有1所以上護理院或康復醫院,全市護理型床位占養老床位比例達50%以上。(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完善老年人基本照護保險。進一步完善基本照護保險制度,推進基本照護保險制度縣(市)區覆蓋。擴大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基本照護服務范圍,提高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基本照護保險報銷比例。將具有一定規模的護理、養老服務機構納入照護保險協議管理范圍。鼓勵開發適銷對路的保險產品和服務,發展與基本照護保險相銜接的商業護理保險,滿足多樣化、多層次的長期護理保障需求。厘清醫療護理和基本照護的關系,做好醫療護理和基本照護的有機銜接,建立健全基本照護項目內涵、服務標準以及質量評價等行業規范和體制機制。(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七)完善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工作。對于長期駐外及因病經參保地定點醫療機構診斷需轉異地醫療機構診治的老年人,可申請辦理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異地就醫的老年人就醫時按參保地政策直接結算,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相應的結算清單。應該由個人負擔的部分,由個人按規定結清;應該由個人帳戶及統籌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就醫地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代為結算。(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衛生計生委等)
(八)深化敬老月活動。每年組織開展“敬老月”和南通市“敬老日”系列慶祝活動,組織開展走訪慰問困難老年人活動。發揮基層黨組織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以及城鄉基層社會組織的優勢,開展經常性為老志愿服務活動。扎實開展老年人維權優待活動,以維護老年人權益為重點,開展老年法律法規、老年優待政策貫徹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督導。著力開展敬老愛老助老活動,結合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將敬老愛老助老納入“工人先鋒號”“青年文明號”和“敬老文明號”等創建內容。(責任單位:市老齡辦、市民政局、市委組織部、市總工會、團市委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九)加強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貧困老年人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提起訴訟的,依法依規給予其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簡化審批程序,優先提供法律援助,有條件的地方可適度放寬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和受案范圍,對于老年受援人交納司法鑒定費有困難的,鑒定機構應當緩收、減收或者免收鑒定費。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申請辦理公證的,公證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減免公證費。老年人為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恤金、養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醫療費等向人民法院起訴,交納訴訟費用有困難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免收、減收或者緩收訴訟費用。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涉及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審判活動實施法律監督,依法采取抗訴、檢察建議等方式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老年人主張合法權益有困難的,其所在的鄉鎮(街道)和村(居)民委員會應當提供幫助。(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
(十)完善老年人優待政策。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持優待證、居民身份證或者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件,免費進入政府投資、建設和管理的公園、公共文化設施;65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免費進入政府投資、建設和管理的旅游景點,65周歲以上老年人辦理公交IC卡,免費乘坐城市交通工具,60~64周歲老年人享受半價優惠。有條件的公共交通場所、站點和公共交通工具要按照無障礙環境建設要求,加快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為無人陪同、行動不便等有服務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務。各地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擴大老年人享受優待的范圍。制定完善老年人尊老金發放制度。外地老年人與當地老年人同等享受本條規定的優待。農村老年人不承擔興辦公益事業的籌勞義務。(責任單位:市文廣新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旅游局、市農委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一)保障高齡、特殊困難等重點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服務。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養老、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社會救助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等社會保障制度,逐步提高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醫療等保障水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其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特殊困難老年人患病的,各地按照有關規定提供醫療救助。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增發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0%的保障金。(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計生委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二)開展照顧服務專業技能培訓。實施家庭照料者免費培訓計劃,依托專業醫療機構、社區內的養老機構、助老服務社等專業社會組織,對照顧老人的家庭成員或家政人員提供免費培訓,普及照料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的護理知識和技能,提高家庭成員專業照護能力。鼓勵相關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親屬開設一定學時的老年護理、保健課程或開展專項技能培訓。鼓勵、支持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設置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或者培訓項目,培養養老服務相關專業人才。對在本市連續從事養老護理崗位工作滿5年的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入職獎勵。(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老齡辦、市衛生計生委等)
(十三)健全家庭養老支持政策。加強尊老敬老愛老道德建設,提倡親情互助,促進家庭和睦、代際和順,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扶養義務的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健康關心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老齡辦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四)大力發展老年教育事業。堅持老年教育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老齡化相適應,積極扶持老年教育事業,擴大老年教育供給,鼓勵在鄉鎮(街道)單獨舉辦或依托縣(市)區老年大學,設置老年大學或教學點,滿足更多老年人學習愿望和受教育權益。老年教育資源要向老年人公平有序開放,減免貧困老年人進入老年大學(學校)學習的費用。發揮南通開放大學的引領作用,依托社區教育中心、村(居)民學校,充分利用社區文體、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資源,提高老年教學的活動次數、內容和效果。支持各類院校發展老年教育,開發適合老年人多方面、多層次學習需求的非學歷和學歷課程。支持社會力量興辦老年電視(互聯網)大學,完善老年人社區學習網絡,為廣大老年人學習創造條件。(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文廣新局、市老齡辦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五)深入推進老年精神關愛工作。重點開展一批針對不同地區、不同年齡段、不同層次的老年人群體的老年精神關愛項目。定期對經濟困難的高齡、獨居、空巢、失能、失智和失獨等重點老年人群開展心理關愛服務。舉辦一年一度的長壽文化藝術節和老年人體育節,開展“銀齡風采進社區”系列演出活動。借助社會力量大力開展適合老年人群體參與的教育、文化和體育活動。鄉鎮(街道)、村(居)要為老年人提供安全可靠、環境適宜、相對固定的室內外活動場所,建立一批覆蓋面廣、號召力強的老年群眾文體組織。引導有條件的公共圖書館開設老年閱覽區域,提供大字閱讀設備、觸屏讀報系統等。福彩公益金和體彩公益金要優先為老年人配備文體器材。廣泛建立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組織,開展心理講座和培訓,提供專業化的心理咨詢、輔導和康復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老齡辦、市教育局、市文廣新局、市體育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組織實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地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將其納入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內容,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牽頭單位要擔起責任,抓緊制定具體措施,建立協調機制,細化責任分工,積極做好組織推動。相關責任部門要全力配合,確保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落地落實。
(二)多措并舉,健全保障機制。各地要把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福彩公益金支出向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傾斜。建立多渠道資金籌措機制,引導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參與和支持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把適合社會力量提供的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組織和企業承擔。
(三)加強宣傳,營造濃厚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在全社會深入開展敬老、愛老、助老教育。充分運用各類新聞媒體,切實做好老年人照顧服務政策宣傳和解讀,積極回應老年人訴求和社會關注。廣泛宣傳在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和好典型。
(四)夯實責任,強化監督指導。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推動公共服務行業履行社會責任,通過綜合督查、專項督查、第三方評估等形式,加大對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檢查指導力度。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反饋機制,妥善解決照顧服務過程中老年人反映的問題。強化問責機制,對落實老年人照顧服務政策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