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8〕44號 2018年5月14日)
崇川區、港閘區、通州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相關部門和單位:
為做好我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對施工安全的綜合協調指揮,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生產重大事項,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與社會和諧穩定,市政府決定建立南通市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監管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聯席會議成員組成
總召集人:吳永宏 市政府副市長
召 集 人:景 安 市政府副秘書長
王開亮 市城鄉建設局局長
成 員:周雪瑩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
張曉波 市公安局局長助理
季紅星 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
吳益平 市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張小青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
張徐標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張 偉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姚麗敏 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調研員
邱忠明 市公安消防支隊參謀長
譚 真 崇川區政府副區長
徐 斌 港閘區政府副區長
劉學軍 通州區政府副區長
曹維熙 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湯蔥蔥 南通城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杜 峰 南通城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傅 靖 南通供電分公司副總經理
汪 平 中國電信南通分公司副總經理
葛 霞 中國移動南通分公司工程維護部副經理
王 沖 中國聯通南通分公司運維部經理
二、聯席會議職責
統籌協調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監管工作,督促貫徹落實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研究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監管推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組織推動聯合執法、專項整治和監督檢查,協調指導各地各部門做好城市軌道交通安全工作。
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一)市經信委:負責軌道建設涉及有關供電、通信工程協調等工作。
(二)市公安局:負責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市環保局:負責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過程各項環保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
(四)市城鄉建設局:負責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監管工作。協調有關自來水、燃氣、照明等應急搶修和恢復工作。負責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市城管局:負責軌道建設安全生產有關城市管理方面工作。
(六)市安監局:負責對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承擔對突發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七)市質監局:負責軌道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的特種設備(除起重機械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監管工作。
(八)市國資委:會同城建集團監督檢查城市軌道交通公司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九)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組織做好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現場火災防控、消防救援、照明支援等工作。
(十)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組織本區有關部門協助做好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城建集團:履行出資人安全監管職責,負責對軌道公司安全生產有關監管工作。
(十二)軌道公司:履行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對工程項目管理負總責,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十三)市供電公司:履行電力設施安全保護職責,負責軌道建設安全生產有關電力工程、電力供應和保障工作。
(十四)各基礎電信運營公司:負責軌道建設安全生產有關通信工程和保障工作。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城鄉建設局,市城鄉建設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城鄉建設局分管局長為副主任,負責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人擔任。聯席會議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部門參加。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變更人選,報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同意,不再另行發文。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臨時召集。會議由召集人或委托辦公室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