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8〕41號 2018年5月10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暨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暨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點工作安排
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但食品安全基礎依然薄弱,風險隱患依然存在。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標準》,扎實推進創建工作,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暨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點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強化食品安全和創建工作責任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把加強食品安全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進一步強化黨政同責意識,落實黨政同責舉措。要將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為做好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的主線,定期專題研究,完善創建機制,大力推進創建工作,解決當地群眾普遍關心的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將食品安全納入黨委政府年度綜合目標考核(所占權重不低于3%)、地方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實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決”。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食安辦〕
(二)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切實抓好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建設,將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職責、部門監管職責和企業主體責任作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面加以推進。堅持屬地管理,實行綜合執法改革的地方,要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作為首要職責,并在內部考核分值權重、基層崗位配備等方面落實到位。各相關部門要將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融入到日常業務工作中,細化目標任務,落實到人,將食品安全與部門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推動落實食品安全“一崗雙責”。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食安辦〕
(三)完善工作機制。進一步發揮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在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查考核、制度建設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工作力量。開展鄉鎮(街道)食安辦標準化建設,推動完善基層協管員(信息員)隊伍建設,落實培訓、考核及報酬保障制度,將協管員(信息員)納入基層綜合治理“網格”。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食安辦〕
(四)強化督導考評。各地、各部門要采取專業督導、綜合督導、第三方評估和明察暗訪等形式,對食品安全和創建工作目標任務的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健全完善精準化、常態化、專業化的督導工作機制。市級層面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食安城市創建工作進行一輪全方位的中期綜合評估和季度綜合評估,摸清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推進創建工作有的放矢,攻堅克難。完善創建問題清單,逐條逐項落實整改任務,明確時間節點,強化督查考核,確保落實到位。建立健全問題整改月報表制度、重點項目進度報告制度、量化計分動態考核制度,督促問題整改到位。繼續深化省級創建工作,以典型示范推進創建工作扎實有效開展。加大指導力度,積極申請和迎接省級創建初審、迎查,確保年內新創成1家省級食品安全示范縣(市)、區。加強對各縣(市)、區和食安委成員單位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強化督查考核結果運用。健全食品安全問責制度,嚴肅查處食品安全領域失職瀆職行為。
(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創建辦)
二、嚴格食品安全源頭管控
(五)積極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開展“農業質量年”活動,深入實施農業標準化戰略。按照《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考核辦法》的有關要求,加強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落實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動建立農資和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實施農業標準化推廣工程,推廣良好農業規范。有效落實以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質量合格證明文件為基礎的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加強食用農產品收購、貯存、運輸環節監管。嚴格執行定點屠宰制度,落實肉類檢驗檢疫各項規定,開展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菜籃子”產品主產縣(市)全部創建國家或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農委、海洋與漁業局〕
(六)扎實深入開展農藥獸藥殘留綜合治理。嚴格落實農藥獸藥登記和安全使用制度,采取禁限用措施。推進省級農藥追溯信息平臺使用,力爭實現農藥全過程可追溯。加強農藥、獸藥安全間隔期管理。開展獸用抗生素使用減量示范創建。加大科學種養技術培訓力度,指導農戶依法科學使用農藥、獸藥、肥料、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推行綠色防控技術,創新多種形式發展專業化服務,逐步替代農民自己施用農藥和使用獸藥。實施獸藥處方藥管理和獸藥二維碼追溯制度。全面掌握本地農藥獸藥使用品種、數量,特別是各類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過程中農藥獸藥使用情況。推進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試點。深入推進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集中治理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農委、海洋與漁業局〕
(七)推進耕地污染源頭治理。按照全省統一部署,摸清耕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糧食和其他食用農產品質量的影響,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建立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分類清單。推進土地污染防治先行區建設,深入開展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制定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指導中輕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以及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劃定。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依法加強對重點行業、企業的環保執法。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農委、環保局〕
三、嚴格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管理
(八)有效落實監管責任。縣、鄉級行政區域全部科學劃定食品安全網格,合理配備監管協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崗、定員、定責。建立健全責任包干、信息管理、上下聯動、社會協作、協調處理、宣傳引導、考核評價等制度,有效消除各類風險隱患。建立監管對象動態電子信息檔案,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加工小作坊、攤販和小餐飲等監管對象底數清晰。督促企業把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作為其首要責任。各級監管部門對企業開展日常監督檢查,要將企業內部管理責任落實情況檢查與食品安全各項規范檢查同步進行。實施標準化現場檢查制度,實現現場檢查規范化、監管信息公開化。對食品生產經營者開展風險等級劃分,根據風險等級劃分科學制定市、縣級檢查計劃,確定檢查項目頻次,對各類監管對象進行日常監督檢查、體系檢查和飛行檢查,實現現場檢查覆蓋所有食品生產經營者。在全覆蓋基礎上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開展日常檢查。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食藥監局〕
(九)不斷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切實把好許可關口,通過前期指導、嚴格的現場核查,有效落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和完善食品生產許可專職審查制度,提高行政許可工作質量和效率。建立健全許可與監管工作互通互聯、無縫銜接的工作機制。強化許可后經營條件合規性監管,落實管理閉環。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食藥監局〕
(十)持續加強食品生產經營監管。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全面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對重點食品品種生產企業逐步推行體系檢查。推動大型食品生產企業創建食品安全示范企業。開展重點食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關鍵崗位人員培訓教育。進一步加強對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安全衛生控制體系運行狀況的監管。實施農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重點排查治理農村及城鄉接合部地區突出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有針對性地強化長效機制建設。督促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網絡第三方平臺開辦者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加強食品相關產品的監督抽查,規范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使用行為及標識標注。加強“放心糧油”供應網絡質量安全監管。加強城郊市場、農貿市場、農村集市等食鹽安全監管。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食藥監局、質監局、糧食局、鹽務局、南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十一)切實提升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實施全市中小餐飲食品安全規范提升工程的意見》(通政發〔2017〕60號),逐步消減無證餐飲存量,提升餐飲行業食品安全水平。指導督促食品餐飲單位認真執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強化從業人員培訓,推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公示制度、責任承諾制度。獲得許可證的餐飲服務單位全面推行“明廚亮灶”,落實網絡訂餐平臺食品經營資質審核責任,完善網絡訂餐在線投訴和售后維權機制。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醫院食堂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建立自查制度、落實生產過程質量控制措施,提高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衛生安全管理水平。加強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和不合格畜禽產品的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加快推進餐廚廢棄物處置中心建設和餐廚廢棄物收運流程管理,嚴防“地溝油”流向餐桌。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食藥監局、衛計委、商務局、農委、城管局〕
(十二)不斷加強食品小作坊和攤販管理。深化“四全監管”模式,推進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和食品攤販備案工作,對無證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開展綜合治理。落實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衛生規范,在全市推進豆制品、鹵菜小作坊集中整治工作,依托豆制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將鹵菜等食品小作坊納入追溯管理。加強政府服務,支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生產經營條件不斷改善,引導其進入固定集中區域進行規范管理。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食藥監局、城管局〕
(十三)繼續加強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管理。把校園食品安全納入地方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列為“平安學校創建”和“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內容。建立健全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綜合治理機制,組織開展綜合治理。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制加強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通政發〔2015〕49號)要求,落實學校食品安全責任機制、內控機制、投入保障、日常監管機制等七大機制,按標準規范推進實施學校食堂標準化提升工程。大力推進學校食堂、幼兒園食堂實時監管工作。加強以學生為主要供餐對象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監管。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公安局、城管局、食藥監局、食安辦〕
(十四)深化農村集體聚餐、旅游景區、養(托)老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按照《市政府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聚餐管理切實保障食品安全的意見》(通政發〔2015〕50號)要求,落實從業人員登記備案、定期培訓和健康體檢、報告評估指導等制度機制。開展農村集體聚餐管理立法調研,建立農村集體聚餐管理的規范標準。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旅游景區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通政辦發〔2016〕138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養(托)老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通政辦發〔2016〕139號)要求,落實主體責任,加強行業管理,嚴格監督執法,所有食品經營主體都要持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食藥監局、旅游局、民政局、城建局〕
(十五)發揮“四聯創”“一票通”示范作用。深化放心肉菜示范基地、示范超市、示范農貿市場、示范經營戶“四聯創”,放大示范成效。以整合食用農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銷售者、采購者等相關信息為主要功能的“一票通”為依托,切實落實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市場準入銜接機制,不斷鞏固和擴大放心肉菜示范創建工作成果。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農委、海洋漁業局、食藥監局〕
(十六)嚴格監管保健食品。加大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管力度,全面推進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分類分級監管工作,深入推進保健食品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范保健食品會銷經營行為,加大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力度。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食藥監局、公安局、商務局、工商局、南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十七)加強進口食品監管。實施進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落實進口食品進出口商備案管理制度。實施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進出口企業信譽記錄制度,完善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加強進出口食用農產品和飼料安全監管,開展風險監控。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南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四、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風險
(十八)加大抽檢監測力度。組織實施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檢計劃。推進部門間、地區間風險監測、評估和監督抽檢信息共享,用好互聯網、大數據,加強風險監測結果通報與會商研判,為風險防控提供技術支持。大力推進實施2018年市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市區全年對流通領域29大類食品抽檢3300批次以上。各縣(市)、區食品檢驗量達到每年4份/千人(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應科學合理),其中,主要針對農藥獸藥殘留的食品檢驗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強化糧食質量安全監測,妥善做好超標糧食收購處置。堅持問題導向,高度關注本地高風險產品、農獸藥殘留超標、農業面源污染特點。不合格(問題)食品核查處置完成率達到100%,應公布抽檢信息公布率達到100%。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農委、海洋與漁業局、衛計委、食藥監局、質監局、糧食局、南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十九)加強風險預警交流。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網絡覆蓋所有縣級行政區域并延伸到鄉鎮和行政村,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系統覆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建立部門間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信息交流機制,加強風險聯防聯控。建立風險預警交流工作體系,及時發布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風險警示或消費提示。探索開展大型食品企業風險交流,完善重要信息直報制度和直報網絡,加強食品安全輿情監測預警。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食安辦〕
(二十)健全風險排查治理機制。始終把防范治理食品安全風險擺在監管工作的首位,突出重點品種、重點企業、重點領域、重點群體,健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立食品生產經營環節風險隱患突出問題和監管措施清單。按照發達國家和地區更加嚴格的食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對我市食品安全狀況開展評估分析,有針對性地改進本地食品安全工作。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食安辦〕
五、嚴懲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二十一)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推進生豬屠宰資格清理,依法關停不符合設立條件的生豬屠宰場點。組織農藥、獸藥抗菌藥、農資打假等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健全農資和農產品質量安全黑名單制度。開展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加大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力度。深入開展“十三五”國家食品安全規劃中提出的十類危害食品安全的“潛規則”和相關違法行為專項治理。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食安辦〕
(二十二)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深入推進食品打假“利劍”行動,保持高壓震懾態勢,加大監督檢查頻次,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圍超限量使用添加劑、濫用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濫宰等行為。依法嚴厲查處食品商標侵權、虛假宣傳、消費欺詐等行為,切實維護食品市場公平競爭秩序。進一步加大農畜產品、食品相關產品、重點敏感食品走私案件的查處力度。對本地發現或外地通報的違法行為和不合格產品,及時、全面開展上下游責任溯源追查,產品召回、處置、責任查處等后處理工作要及時徹底,嚴格執行“處罰到人”的規定,強化案件查辦信息公開。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公安局、農委、海洋與漁業局、食藥監局、質監局、工商局、衛計委、糧食局、鹽務局、南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南通海關〕
(二十三)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完善政法委牽頭、司法部門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共同參與的協調機制。加強市、縣公安機關打擊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職隊伍的機構和能力建設。建立食品安全事件(案件)調查等重要信息共享和問題線索移送機制,積極推進日常監管和執法辦案信息共享。做好涉案物品檢驗與認定、辦案協作配合、信息共享、涉案物品處置等工作。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農委、海洋與漁業局、食藥監局、質監局、工商局、衛計委、糧食局、鹽務局、南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六、強化食品安全基礎和能力建設
(二十四)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南通行動計劃。研究制定食品安全戰略南通行動計劃(2018—2020)。結合深入實施“十三五”國家和省市食品安全規劃,深化推進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強化示范引領,加強全程監管,形成覆蓋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的監管機制,力爭到2020年實現治理能力、監管水平、產業發展水平和人民群眾滿意度“四個明顯提升”。各地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監管措施,強化監管責任,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食安辦〕
(二十五)加大食品安全投入。進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投入力度,將食品安全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統籌安排資金,保障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和監督抽檢經費,并根據工作進度按時足額撥付到位,確保日常監管和監督抽檢“兩個責任”落實到位。加強基層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能力建設,推動業務用房、執法車輛、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化建設。〔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財政局、農委、海洋與漁業局、食藥監局〕
(二十六)加快推進檢驗檢測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建設,市、縣兩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要達到相應建設標準及能力要求。推進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中心食品安全檢驗室建設工作,擴展檢驗項目。推進食品監管重點實驗室建設。加快建設市級和各縣(市、區)食品快檢中心(含快檢車配備),規范食品快檢產品使用。督促指導食用農產品銷售市場快檢室規范化運行。加強食品安全檢驗機構管理,加大對第三方檢驗服務的監督力度。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財政局、食藥監局〕
(二十七)加強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按照隊伍、崗位、業務專業化要求,建立與食品安全監管任務相適應的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食品安全實訓基地,制定實訓教材,開展面向基層一線監管人員和食品生產經營主體的業務培訓。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食藥監局〕
(二十八)提升食品安全智慧監管能力。重點圍繞行政審批、監管檢查、稽查執法、應急管理、檢驗監測、風險評估、信用管理、公共服務等業務領域,實施“互聯網+”食品安全監管項目,推進食品監管信息化建設工程,推動食品安全監管大數據資源共享和應用,提高監管效能。加強資源統籌,依托市科技計劃項目,開展食品安全關鍵技術研發和科技創新示范,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應用,加強研發人才隊伍建設,為科學監管提供科技支撐。建立完善肉菜等流通追溯體系常態化運維機制,批發市場、標準化菜市場、超市以及學校、醫院、中型以上餐飲企業等團體消費單位信息化追溯體系覆蓋率達到50%并穩定運行。加快食用農產品、食品供應鏈安全追溯體系建設。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經信委、科技局、商務局、農委、海洋漁業局、食藥監局、教育局、衛計委〕
(二十九)加強食品安全標準宣傳培訓及檢驗方法研究。指導監督企業制定企業標準,做好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加強標準的宣傳、培訓與跟蹤評價,提升縣級以上衛生計生部門食品安全標準的咨詢等服務能力。加強“潛規則”問題的檢驗方法研究。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衛計委〕
(三十)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建設食品安全應急處置系統,通過信息化手段提高應急效能。進一步完善食物中毒事故處置流程,加強衛計委和食品監管部門的溝通協作。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專家庫。提高食物中毒事件流行病學調查能力,加強與周邊省市食品安全和應急處置工作協作。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和應急工作培訓,并對演練過程和效果進行評估。針對傳統媒體、新媒體等輿情傳播特點,加大監測力度,著力提高突發事件輿情研判和處置效率。妥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食安辦〕
七、促進食品產業轉型升級
(三十一)推動食品產業集約化、規模化發展。落實國家食品相關產業政策,按照市政府“3+3+N”重點產業發展要求,開展食品產業發展調查研究,制定《南通市食品產業發展規劃綱要(2018—2020)》。出臺推動食品產業發展和轉型升級有關措施,打造食品加工產業集群,引導食品加工企業向主產區、優勢產區、產業園區集中,加大技術改造支持力度,促進食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鼓勵食品規模化生產和連鎖經營、統一配送。開展集食品研發創新、檢測認證、包裝印刷、冷鏈物流、人才培訓、工業旅游、集中供熱、污水集中處理等于一體的現代食品工業基地建設示范,帶動食品產業轉型升級和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整體提升。加快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充分挖掘和推廣本地特色食品、特色餐飲,促進規范經營、品牌經營、連鎖經營。鼓勵企業制定實施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企業標準。推進農村食品統一配送和農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設。鼓勵社會力量和市場主體加強地產冷庫、低溫加工配送中心等食品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發改委、規劃局、商務局、農委、海洋與漁業局、食藥監局、衛計委、質監局、糧食局、南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工商聯、供銷社〕
(三十二)嚴格“三品一標”認證。實施品牌提升行動,發展一村一品,突出優質、安全和綠色導向,嚴格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三品一標”)認證,圍繞市場需求調整農產品種養結構。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農委、海洋與漁業局、工商局〕
(三十三)推動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深入推進國家級和省級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創建工作。落實“三同”(同線同標同質)示范企業創建促進措施,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推動食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食品行業整體質量提升。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南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農委、海洋與漁業局〕
(三十四)加強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貫徹實施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相關標準,開展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評價。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誠信管理制度,將食品生產經營相關單位、個人的食品安全信用狀況全面納入社會誠信征集范圍,各類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全面、準確記錄并及時更新,推動食品安全失信行為在金融信貸、土地招拍掛等各領域得到聯合懲戒。各監管部門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檔案及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數據庫,依法公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經信委、農委、海洋與漁業局、食藥監局、衛計委、質監局、糧食局、鹽務局、南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三十五)積極培育食品品牌和企業文化。保護和傳承食品行業老字號,加強品牌建設,使優秀品牌不斷發揚光大,發揮其質量管理的示范帶動作用。督促食品企業將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融入企業精神、企業使命、企業形象、企業制度等,營造良好文化氛圍。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商務局、農委、海洋與漁業局、食藥監局、衛計委、質監局、糧食局、鹽務局、工商聯、南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八、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三十六)廣泛開展宣教活動。建立市縣鄉三級聯動宣傳機制,整合各層面的宣傳資源,建立“網格化宣傳”模式,將宣傳工作覆蓋到各類人群,提升人民群眾的知曉度和滿意度。綜合運用報紙、電視、電臺等傳統媒體,微信、微博、客戶端等新媒體,交通要道、城市綜合體、主干道廣告牌和顯示屏、公交車和公交站臺等戶外載體等,通過發布公益廣告、在媒體設置專欄等多種方式,辦好“食品安全宣傳周”等主題活動,全力營造創建氛圍。將“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的作為一種先進傳統文化大力弘揚,充分發揮“食品藥品科普宣傳站”陣地作用,通過組織“食品安全大講堂” 和食品安全知識“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進家庭”等,不斷增強廣大消費者的自我防護能力、依法維權意識和參與監督的積極性。調動食品生產經營者積極性,督促其主動將食品安全常識、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等內容在生產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進行宣傳。做好食品安全熱點輿論引導,營造良好輿論環境,綜合治理食品安全謠言。開展“科學使用獸用抗生素”百千萬接力公益行動。加強食品監管部門與司法、教育等部門協作,將食品安全納入公民法制和科學普及、職業技能和學生課堂教育,開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識進校園、進社區活動不少于300場。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食安辦)
(三十七)全面公開監管執法信息。建立并實施食品安全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制度,市、縣兩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及時、全面、準確發布行政許可、現場檢查、抽樣檢驗、行政處罰等信息,做到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農委、海洋與漁業局、食藥監局、衛計委、質監局、糧食局、鹽務局、南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三十八)擴大食品安全責任險試點。穩步擴大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覆蓋范圍,至2018年底大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堂、養(托)老機構食堂保險覆蓋面要達到70%以上。健全保險賠付相關事前事中事后政策,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控制和社會管理功能,探索建立行業組織、保險機構、企業、消費者多方參與、互動共贏的激勵約束機制和風險防控機制。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食藥監局、財政局、教育局、民政局、保險行業協會〕
(三十九)多方動員參與監督。強化投訴舉報體系能力建設,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投訴舉報處理率達到100%。建立舉報人保護制度,安排舉報獎勵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及時兌付獎金。以對接服務上海為基本著力點,推動食品安全區域協作,建立健全各類區域協作機制。鼓勵和支持行業協會制定行規行約、自律規范和職業道德準則,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和獎懲機制,制定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團體標準。組織“開門評議”“開門創建”等活動,廣泛征求群眾對食品安全和創建工作意見、建議,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食品安全監督,構建食品安全共治網絡。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食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