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市區被征地農民保障資金計提比例的通知
通政辦發〔2019〕27號 2019年4月2日
崇川區、港閘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建立市區被征地農民保障資金滾動平衡機制的意見的通知》(通政辦發〔2017〕70號),2017年市區建立了被征地農民保障資金滾動平衡機制,通過從土地出讓金中計提的資金,基本保證了被征地農民保障需求。根據目前市區已計提被征地農民保障資金結存情況,結合以后年度市區經營性土地出讓形勢,經市政府同意,自2019年1月1日起經營性用地計提比例調整為2019年3%,2020年4%,2021年及以后年度5%。其他事項仍按照通政辦發〔2017〕70號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