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20〕6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通科技產業園區、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支持科技創新型企業發展政策的實施意見》(通政規〔2020〕4號),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建立“科創貸”破解科技創新型企業融資難的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于建立“科創貸”破解科技創新型企業融資難的指導意見
為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持續增強區域自主創新能力,強化科技與金融互動機制,切實解決科技創新型企業(以下簡稱“科創型企業”)融資瓶頸,助力科創型企業加快發展,特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
圍繞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支持科創型企業做強做大的總體要求,聚集整合金融服務資源,引導加大對科創型企業的綜合融資支持,針對輕資產、無抵押、無擔保的科創型企業融資需求,各縣(市)區增設“科創貸”金融產品,增強信用貸款力度,完善銀行支撐、擔保支持、財政扶持的科技金融聯動機制,形成政府資金與社會資金、股權融資與債權融資有機結合的科技金融體系。
(二)基本原則
1.支持企業創新原則。立足解決科創型企業在不同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以創新鏈為主線構建企業全生命周期金融產品鏈與融資服務鏈。
2.政府與市場相結合原則。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建立風險補償共擔機制,引導帶動社會資本參與科技創新、投入高新技術產業領域。
3.統籌協調原則。完善科技、財政、金融管理等部門及相關金融機構的科技金融工作協調機制,形成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整體推進工作格局。
二、主要目標
力爭2020年各縣(市)區均設立“科創貸”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池,合作銀行達3家以上;全市每年服務科創型企業200家以上,貸款年損失率控制在5%以內。
三、支持對象和貸款額度
支持對象為科技創新型企業、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和科創板上市培育企業三類入庫培育企業(認定標準見《市政府關于支持科技創新型企業發展政策的實施意見》)。
科技創新型企業、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科創版上市培育企業的貸款額度分別不高于6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
四、運作流程
(一)設立專項資金,制訂操作規程。各縣(市)區建立“科創貸”風險補償專項資金不低于2000萬元,并根據貸款規模逐年增加到2億元,重點用于銀行發放貸款產生損失的風險補償。各縣(市)區同步制定“科創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
(二)確定合作銀行,簽署合作協議。由各縣(市)區公開選擇合作銀行,簽署政銀合作協議,明確風險分擔比例和貸款利率。
(三)建立科創企業庫,對接融資需求。由科技部門根據科技創新型企業、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和科創板上市培育企業三類企業的認定標準建立科創企業庫,定期征集發布企業融資需求,推動合作銀行與科創型企業進行融資對接。
(四)確定擔保方式,發放信用貸款。針對科創型企業的特點,可采取風險補償資金擔保與其他擔保、再擔保相結合的方式,由合作銀行盡職調查后,發放信用貸款。
(五)啟動風險補償,適時核銷補充。對發生的不良科技貸款,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到期貸款無法歸還的,由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負責追償,造成損失由政府、銀行按協議比例進行代償。為確保一定的專項資金規模,根據風險補償情況,建立“科創貸”風險補償專項資金補充機制。
五、風險控制和獎勵
(一)建立風險共擔機制。各縣(市)區政府與合作銀行共同分擔風險,原則上各縣(市)區用于“科創貸”產品損失分擔的風險補償專項資金不高于風險補償資金總額的80%。
(二)建立運作叫停機制。風險補償總額以風險補償資金年度余額為限,當單個合作銀行年度“科創貸”不良率超過30%時,應立即中止該合作銀行項下“科創貸”產品業務;“科創貸”產品整體不良率超過15%時,應立即中止全部合作銀行項下產品業務。
(三)建立補貼獎勵機制。依據發放貸款規模給予合作銀行一定比例的貸款費率補貼和服務團隊一定額度的獎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宣傳力度。通過舉辦“銀企對接會”、“媒體發布會”等多種形式,加大“科創貸”產品的宣傳力度,提高“科創貸”金融產品的知曉度。
(二)發揮組合效應。根據科創型企業的融資需求,采取雙向選擇的原則,可與“蘇科貸”、“通科貸”等科技金融產品組合,集成支持科創型企業快速發展。
(三)建立考核機制。年度對各縣(市)區“科創貸”實績情況進行考核通報,同時建立盡職免責容錯機制,鼓勵科技部門、金融機構支持科創型企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