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部分口腔、體被系統、中醫骨傷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政策解讀
2021年8月11日,南通市醫療保障局、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出臺了《關于調整部分口腔、體被系統、中醫骨傷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通醫保規〔2021〕1號)(以下簡稱《通知》)。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啟動本次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是為順應醫療保障制度改革,促進口腔、體被系統、中醫骨傷類醫療服務項目發展,持續推進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與集中采購價格、醫保支付政策相聯動的調整機制,逐步提高體現醫護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加強醫療服務價格的動態管理。
二、本次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的范圍是什么?
答:根據價格管理權限,在市級定價項目中,選取項目覆蓋面較廣、工作量較大、調價呼聲較高的105項醫療服務項目進行價格調整,涉及口腔類68項、體被系統19項、中醫骨傷18項。
三、《通知》中的價格如何調整?
答:按照公立醫療機構體現公益性和合理補償成本的原則,綜合項目實際操作需求、藥品耗材帶量采購、取消耗材加成以及成本測算情況,兼顧群眾負擔、醫院發展、醫保基金支付等多方因素確定。調整的105項中,100項項目價格作了不同幅度的調增,5項項目價格降低。同時,根據省四部門《關于印發城市公立醫院醫藥價格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蘇價醫〔2015〕234號)文件中提出的“要合理提高部分傳統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根據中醫技術人員的技術等級,拉開技術等級差價”的要求,以指導價格為基礎,中醫骨傷類項目價格副主任醫師上浮不超過10%,主任醫師上浮不超過20%。
四、價格調整政策何時執行?
答:《通知》于2021年8月11日公布,自2021年9月15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