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政和園林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細則》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細則
市發改委 市財政局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市市政和園林局
市住建局 市行政審批局 市市場監管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55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進一步清理規范我市水電氣暖行業收費,理清價費關系、完善價格機制、提升服務質量、優化營商環境,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踐行“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排頭兵的使命,切實推進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高質量發展。到2025年,政府公用事業投入機制進一步健全,水電氣暖行業定價辦法和成本監審辦法更加完善,科學、規范、公平的水電氣暖價格形成機制基本建成,水電氣暖產品和服務供給質量、效率顯著提升。行業管理體制改革持續深化,競爭性環節市場化基本形成。
二、工作任務
(一)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規范公用事業收費行為。
1﹒開展清理規范收費行為專項行動。自2021年3月1日起,《通知》明確要求取消的不合理收費項目一律取消。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企業全面梳理自查現行收費項目和標準,糾正強制性收費,取消沒有依據的收費項目。計量裝置檢定費按照“誰委托、誰付費”原則,由委托方支付,如計量裝置經檢定確有問題的,由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承擔檢定費用,并免費為用戶更換合格的計量裝置。任何單位代收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費時,嚴禁向用戶加收額外費用。嚴禁向用戶收取水電氣熱計量裝置費用。組織開展對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相關收費的專項治理行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政和園林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南通供電公司,崇川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2﹒明確接入工程費用。接入工程是指從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連接至公共管網發生的入網工程。2021年3月1日以后通過出讓或劃撥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項目,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的投資界面應延伸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外,不得由用戶承擔建筑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建立政府、行業共擔的接入工程費用支付機制。低壓小微企業電力接入工程應嚴格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營造全國一流用電營商環境專項行動計劃的通知》(蘇政傳發〔2021〕45號)要求,全部費用由供電企業承擔;新建居住區電力接入工程全部費用由屬地政府(管委會)承擔;除新建居住區以外的電力用戶接入工程由供電企業承擔電氣工程投資,屬地政府(管委會)負責完善項目用電所需的線路通道、電纜管溝廊道等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方案,落實工程建設資金。供水供氣供暖企業按照規定做好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連接至公共管網接入配套建設工程,由企業承擔的接入工程費用納入企業經營成本,通過水氣暖價格回收;由政府(管委會)承擔的工程部分費用,不得計入水氣暖價格成本。(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市政和園林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南通供電公司,崇川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3﹒理順建筑區劃紅線內建設運營費用。推動建立用戶建筑區劃紅線內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建設安裝環節市場競爭機制,由用戶委托具備資質的建設安裝企業施工,同時應當積極邀請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企業參與設計、施工、驗收等環節,確保移交的管線工程安全可靠。安裝工程經質量驗收合格后,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企業應當提供無歧視的接入服務。在完善工程建設安全監督管理機制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公平開放的新建居住區供氣設施建設安裝市場,到2025年底,新建居住區紅線內供氣設施建設安裝工程市場化競爭形成,管道燃氣設施建設安裝實行市場調節價。新建居住區等建筑區劃紅線內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管線及配套設備設施的建設安裝費用,統一納入房屋開發建設成本,不得另外向買受人收取;投入使用后,依法依規移交給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企業實行專業化運營管理的,相關運行維護等費用納入企業經營成本。城鎮老舊小區水電氣暖改造工程按照政府(管委會)擬定的政策實施。(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政和園林局、市住建局,南通供電公司,崇川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二)完善價格形成機制,實施價格聯動調整。
1﹒完善供水價格機制。城鎮供水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加快建立健全“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價格機制,在嚴格成本監審的基礎上,綜合考慮供水企業生產經營及行業發展需要、社會承受能力、激勵提升供水質量、促進全社會節水等因素,合理制定并動態調整供水價格。建筑區劃紅線內供水設施依法依規移交給供水企業管理的,其運行維護、修理更新等費用計入供水成本。(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政和園林局)
2﹒完善配氣價格機制。城鎮配氣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嚴格核定獨立配氣價格,建立天然氣銷售價格聯動機制,實施動態調整。由燃氣企業投資建設的市政管網、市政管網至建筑區劃紅線外的管網,企業自用的儲氣設施,為保障供暖季民生用氣的應急調峰儲氣設施,以及其他與配氣業務相關的設備設施等,納入配氣價格有效資產。建筑區劃紅線內按法律法規規定由燃氣企業承擔的運行維護成本,燃氣表后至燃具前由燃氣企業為排除安全隱患而開展的上門服務、安全檢查、設施修理、材料更換等服務成本,納入企業經營成本。(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政和園林局)
3﹒完善供暖價格機制。城鎮居民集中供暖價格原則上實行政府定價,非居民供熱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合理制定熱價,并建立聯動機制實施動態調整。穩步推進計量收費改革,具備條件的逐步實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暫不具備條件的按供熱面積計收熱價。在核定熱電聯產發電企業的供熱價格時,要將成本在電、熱之間合理分攤。(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三)規范定價收費行為,優化營商環境。
1﹒規范政府定價行為。按照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成本監審和定價辦法,明確成本構成,細化職工薪酬、折舊費、損耗等約束性指標,合理制定價格。強化成本和價格信息公開,保障用戶知情權。對居民燃氣工程安裝費、燃氣設施移改費等市場競爭不充分、仍具壟斷性的少數涉及供氣行業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根據行業競爭性環節市場化程度和省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逐步實行市場調節價。(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政和園林局,崇川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2﹒規范經營者收費行為。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應抄表到戶、服務到戶,嚴格按照政府規定的銷售價格向終端用戶收取水電氣暖費用。對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企業暫未直抄到戶的終端用戶,水電氣暖價格應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共用場地、共用設施設備產生的水電氣暖費用應按照實際費用和合同約定的方式由全體終端用戶分攤;共用場地、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費用應通過物業公共服務費、租金或公共收益等解決,不得以水電氣暖費用為基數加收服務類費用。經營者要定期向終端用戶公布相關費用的實際發生和具體分攤情況。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企業設施產權分界點以后至用水用電用氣用熱器具前,為滿足用戶個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務收費項目,要明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實行明碼標價。經營者要建立健全各項收費及費用分攤相關信息的公示制度,及時向終端用戶公開。嚴禁以強制服務、捆綁收費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費用。(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市政和園林局、市住建局,崇川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四)健全行業管理制度,提升企業服務水平。
1﹒健全行業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體系。加快健全完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城市基礎設施規劃、工程設計、工程建設、工程驗收、運行維護等制度規定,明確工程驗收標準和程序,加強標準協調銜接,加快形成系統性技術標準體系。尚無技術標準的,要加快制定,盡快出臺;已有技術標準的,要結合行業發展及時進行梳理完善,調整不合理規定。(責任單位:市市政和園林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南通供電公司,崇川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2﹒加快完善行業服務質量體系。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制定完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服務質量規范和評價體系。加強行業服務質量管理,通過采取行業服務質量評估、公開通報行業服務情況等方式,提升行業整體服務質量。行業主管部門要深化落實蘇審改辦〔2018〕29號文件中《關于進一步優化用水接入的行動方案》和《關于進一步優化燃氣接入的行動方案》要求,對供水、供氣企業定期開展特許經營中期評估。(責任單位:市市政和園林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南通供電公司,崇川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3﹒不斷提高企業服務水平。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要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向用戶提供安全、便捷、穩定、價格合理的產品和服務。制定簡捷、標準化的服務辦理流程,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等信息,嚴格落實承諾制度,接受社會監督。積極推進“一站式”辦理和“互聯網+”服務模式,推動水電氣暖服務事項引入政務服務大廳和政務平臺集中辦理,并與地方不動產交易平臺實現對接,推動用戶申請報裝、維修、過戶、繳費、開具發票等“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站辦結”,進一步壓縮辦理時限。(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政和園林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審批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南通供電公司,崇川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4﹒提升市政配套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水平。堅持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先規劃后建設、先地下后地上,加強專項規劃編制,統籌城鎮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確保老城區、新城區及園區互聯互通,地上與地下整體協調,避免條塊分割、多頭管理。儲備土地應進行必要的前期開發建設,完善與地塊相關的道路及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方案,與儲備土地直接相關的水電氣暖等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費用可按規定納入土地開發支出,落實水電氣暖基礎設施工程建設資金,不得由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負擔,確保市政配套基礎設施與建設項目同步使用。(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政和園林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崇川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5﹒加快放開經營服務市場。深化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放開市場準入限制,支持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混合經營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有序進入,推動向規模化、集約化、跨地區經營方向發展,促進行業提質增效。創新項目投資運營管理方式,實行投資、建設、運營和監管分開,促進設計施工、工程驗收、運行維護等環節公平競爭。鼓勵推進企業主營業務和工程設計施工業務分離,同步加強工程設計審查、施工監理、竣工驗收等工作,確保工程質量。(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市政和園林局、市住建局,南通供電公司,崇川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6﹒健全法規規章制度體系。根據國家及省有關法律法規,不斷總結實踐經驗,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合理界定政府、企業、用戶的權責關系。尤其對建筑區劃紅線內外的工程,要分清管網設施設備產權和運行維護、搶修、更新改造的責任,明晰管理邊界,確保主體明確、權責相符。(責任單位:市市政和園林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崇川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嚴格按照各自職責,將清理規范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完善價格形成機制作為重要任務列入工作日程,抓緊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計劃,細化目標任務,明確責任主體,確保工作全面落實到位。各地要及時梳理總結推進實施情況,每年12月底前報送市發改委等有關主管部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政和園林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南通供電公司,崇川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二)健全工作機制。清理規范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工作涉及范圍廣、工作量大、矛盾利益突出。發改、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市政園林、住建、市場監管、電力等相關部門(單位)要建立聯合工作機制,科學謀劃、精心組織、合力推進,確保政策措施落地顯效。推進實施過程中,各地各部門要穩妥把握節奏和力度,兼顧各方利益,合理設置過渡期,做好風險評估,制定應對預案,確保不影響廣大水電氣暖企業和人民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政和園林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南通供電公司,崇川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三)強化監督檢查。各相關職能部門(單位)要加強具體計劃制定、政策調整和實施的工作指導。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執法,指導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企業嚴格落實價格收費公示制度,嚴厲打擊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收取政府明令取消收費項目和不合理費用以及達成實施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社會公開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發揮警示作用。(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市政和園林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南通供電公司)
(四)加大宣傳力度。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資源,廣泛宣傳清理規范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和典型經驗做法,加強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市政和園林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南通供電公司,崇川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附件:國家和省要求取消的水電氣暖行業收費項目
附件
國家和省要求取消的水電氣暖行業收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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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環節 |
供水企業及其所屬或委托的安裝工程公司在用水報裝工程驗收接入環節向用戶收取的接水費、增容費、報裝費等類似名目開戶費用,以及開關閘費、竣工核驗費、竣工導線測量費、管線探測費、勾頭費、水鉆工程費、碰頭費、出圖費等類似名目工程費用。 供水企業向用戶收取的補辦自來水交費卡(證)工本費、自來水復接費。 |
供電環節 |
供電企業及其所屬或委托的安裝工程公司在用電報裝工程驗收接入環節向用戶收取的移表費、計量裝置賠償費、環境監測費、高壓電纜介損試驗費、高壓電纜震蕩波試驗費、低壓電纜試驗費、低壓計量檢測費、互感器試驗費、網絡自動化費、配電室試驗費、開閉站集資費、調試費等類似名目費用。 |
供氣環節 |
燃氣企業應通過配氣價格回收成本的收費項目,包括:涉及建筑區劃紅線外市政管網資產的增壓費、增容費等類似名目費用;涉及市政管網至建筑區劃紅線連接的接駁費、開通費、接線費、切線費、吹掃費、放散費等建設及驗收接入環節費用;涉及建筑區劃紅線內至燃氣表的設施維修維護、到期表具更換等費用。 與建筑區劃紅線內燃氣工程安裝不相關或已納入工程安裝成本的收費項目,包括開口費、開戶費、接口費、接入費、入網費、清管費、通氣費、點火費等類似名目費用。 供氣企業向用戶收取的補辦燃氣交費卡(證)工本費、燃氣復供費。 |
供暖環節 |
城鎮集中供熱企業向用戶收取的接口費、集中管網建設費、并網配套費等類似名目費用。建筑區劃紅線內屬于用戶資產的供熱設施經驗收合格依法依規移交供熱企業管理的,相關維修維護等費用由供熱企業承擔,納入企業經營成本,不得另行向用戶收取。 供暖企業向用戶收取的熱力工程設施配套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