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07264/2021-10666 | 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通政發〔2006〕100號 | ||
成文日期: | 2006-12-31 | 發布日期: | 2007-01-0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市政府關于印發南通市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的通知 |
第一章 現狀與背景
第一節“十五”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回顧“十五”期間,南通市以自然保護區建設、生態建設、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及功能區達標為抓手,通過實行重點污染源排污許可證制度、限期治理超標放企業、推行清潔生產、關停落后工藝設備和污染嚴重的中小企業等一系列措施,鞏固了“一控雙達標”工作成果,實現了全市環境質量的穩定,部分區域、流域生態環境質量有所改善的目標,可持續發展的觀念逐步深入人心,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更加協調。具體成就如下:
一、 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大幅推進
“十五”期間,以“五城同創” 為抓手,實施了“藍天”、“碧水”等八大環保工程,推進了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新增綠地區180公頃,綠化復蓋率達41.5%;城市污水處理廠規模進一步擴大,排污管網逐步完善,城市污水處理能力由5.5萬噸/日提高到15.8萬噸/日,城市污水(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由27.89%提高到75.2%;加大管道煤氣工程建設,城市氣化率上升到99.85%,并完善了煤氣、天然氣置換前期準備工作;擴建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中心和工業固體廢物處置中心,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和危險廢物綜合處置率均達100%、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98.6%;全市環保投資占GDP份額增至2005年的2.59%。
二、 環境綜合整治取得明顯成效
“十五”期間,以提升南通城市在全國環保重點城市中的地位,市政府著力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重點實施城市環境整治“3410”工程和“精品濠河工程”,加強長江飲用水源地保護,實施船舶廢水和入江廢水排污控制,確保長江主流道水質維持在Ⅱ類水質,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在98%以上;對市區骨干河道和城郊結合部河道疏浚及印染、鋼絲繩等重污染行業清理整頓和排污限制等綜合整治,改善了內河河道水質質量,一、二級河道水域功能達標率為100%,三、四級河道水體惡化趨勢有所控制;實施濠河“北引南排”水系調整、周邊污水截流、底泥清淤、擴大引水量,濠河景觀觀感程度大為改善;加強燃煤煙塵污染控制、建設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推行清潔能源、限期淘汰和改造小型燃煤鍋爐,集中供熱率得到提高,建成區煙控區復蓋率達100%,煙控區清潔能源使用率達91.94%。建筑施工場點揚塵控制得到進一步加強,城市基礎設施更加完善,南通城市首要污染物顆粒物有所控制,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符合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南通市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已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管理軌道,綜合利用水平保持在全國前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為99.3%,危險廢物處置率為100%。
“十五”期間,環境管理建設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制度,從源頭控制新污染源。環境執法從嚴,通過限期治理超標排污企業、關停工藝落后和污染嚴重的小型企業,污染控制水平進一步提高,南通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連續三年名列全國或全省前列,環境保護工作為全國污染控制較好城市首位。
三、 生態建設獲得明顯進展
“十五”期間,南通六縣(市)“創建了國家級生態示范區”先后通過國家環保總局考核驗收,全市11個村鎮通過“生態示范區”、“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省級考核,20個鄉鎮通過市級驗收。全市建成5個自然保護區,面積達705.94 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8.82% 。其中省級自然保護區2個,市級自然保護區1個,縣(市)級自然保護區2個。
四、 經濟增長方式開始轉變
“十五”期間,南通在經濟發展和在沿江開發中,注重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按照新型工業化的要求,將循環經濟理念、清潔生產思想有機地融入到產業結構調整之中。全市能源結構調整,推進節能工程和節能項目,在800多家企業實施了節能措施;主城區優化產業布局,“退二進三”,啟動姚港化工區三類企業搬遷工程;開發區進區項目按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優選企業,控制排污總量。在經濟高速增長的同時,控制了能耗、物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經濟持續增長高于全國平均增長水平,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實現翻兩番目標,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降至0.83噸標準煤,低于全國、全省平均水平。
第二節“十一五”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面臨的挑戰一、主要內河水污染問題有待控制
全市九條內河中僅通揚運河南通段、焦港河和如海運河水質達到III類水體功能標準,地表水體水質類別達III類標準的占比57.1%,Ⅴ類和劣Ⅴ類占比28.6%,濠河還沒有實現全水域達到景觀用水標準。
南通市正處于工業發展的加速期,高能耗、高污染行業在南通市工業經濟中所占比例仍較大,污染物排放量較大的矛盾在短期內難以從根本上得到解決。隨著城市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生活污水產生量增加,城市污水處理廠擴建滯后,規模不能適應處理需求,污水就近向河道排放現象仍有所存在,內河水質難于短期改善。
二、區域功能和產業結構布局不盡合理
南通城市布局依然存在工業、商業、文化教育、居民區、交通混合布局現象,隨著近年來化工企業的發展,特征污染對城市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受到了一定影響。尤其是南通市姚港化工區對被包圍的周邊居民生活環境質量影響較為突出。
觀音山、竹行等地通啟運河沿線的印(漂)染行業和鋼絲繩行業是南通市典型的區域性、流域性和結構性污染地區,水污染物的排放導致周邊水域水體功能的喪失。
縣市新建工業集中區,步入經濟快速發展通道,對沿江生態環境造成影響。可能顯現新的環境問題。一是大量的化學物質可能成為自然環境中新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二是工業廢棄物和廢水、廢氣等產生量將急劇增加;三是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程度有加重的趨勢
三、沿江沿海排污導致生物量趨于減少
南通地區江海水產資源豐富,有全國著名的呂四漁場和長江口(北支)濕地自然保護區。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接納污染物量的增加,加之過量漁業打撈,天然漁業資源將趨于減少。
四、國際環保壓力持續加大
南通市產品的出口量很大,在WTO的貿易規則下一些發達國家對產品環境要求增加,通過環境壁壘類限制我們的出口貿易。對南通市影響較大的產業主要為紡織、電子、機械等行業。
第二章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 第一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環保優先方針,緊緊圍繞富民強市、“一個崛起、兩個率先”的目標,以生態市建設為載體,以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為核心,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根本,著力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進一步控制環境污染,加強生態保護與建設,以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為目標,構筑經濟、社會、環境建設良性循環的戰略發展體系,實現經濟建設、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統一。
第二節 基本原則一、堅持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原則,促進南通經濟可持續發展。
二、堅持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并重,統籌兼顧,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三、堅持因地制宜、因勢利導,生態恢復、建設、保護和利用并舉的原則。發揮地區優勢,保護城市特色。
四、堅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與環境資源的合理配置相結合的原則,使有效的環境保護資金發揮最大的環境效益。
五、堅持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則,注重規劃目標的可達性,規劃措施的可實施性。
第三節 規劃范圍和期限本規劃的范圍為南通市全部地域,包括南通市區及通州市、海門市、啟東市、如東縣、如皋市、海安縣六縣(市),總面積8001平方公里。
南通市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規劃的期限為2006-2010年。
第四節 規劃目標到2010年,環境污染得到控制,環境質量得到改善,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生態功能基本穩定。入海、入江河口水質得到改善,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在98%以上;長江南通段及全市主要內河(包括城鎮的主要內河)水質符合相應功能區標準,主要城鎮無劣V類水體,近岸海域海水符合海水II類水質標準;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聲環境質量符合相應的功能區標準;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危險廢物處置率100%;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大氣顆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在2005年的基礎上COD削減14.7%, 氨氮削減4.5%、大氣顆粒物削減3.6%,二氧化硫削減29.5%;農業面源污染和農村環境污染得到初步整治,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在“十一五”初期,建成 “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群”,到2007年海門市基本達到生態市國家考核標準,2009年有4~5個縣(市)建成國家生態縣(市),2010年全市基本達到生態市國家考核標準。做到生態系統良好并不斷趨向更高水平的平衡,自然資源得到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
第五節 指標體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要求,結合南通市的實際情況,制定如下(表1-1)考核指標體系:
表1-1 南通市“十一五”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指標體系
類別 |
指標名稱 |
單位 |
2005年 |
2010年 |
環境質量指標 |
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 |
% |
68.8 |
98 |
地表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 |
% |
65.9 |
65 |
|
.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達標率 |
% |
50 |
55 |
|
空氣質量好于II級標準天數比例 |
% |
88.0 |
90 |
|
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 |
分貝 |
55.7 |
≤56.0 |
|
道路交通噪聲平均值 |
分貝 |
67.9 |
≤68.0 |
|
小康社會環境質量綜合指數 |
分 |
82 |
84 |
|
生態環境建設指標 |
城市人均公共綠地面積 |
平方米 |
8.76 |
9.00 |
自然保護區面積占國土面積比例 |
% |
8.82 |
8.00 |
|
類別 |
指標名稱 |
單位 |
2005年 |
2010年 |
循環經濟指標 |
單位GDP能耗 |
噸標煤/萬元 |
0.83 |
≤0。66 |
單位GDP水耗 |
立方米/萬元 |
350 |
≤250 |
|
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 |
% |
62 |
70 |
|
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 |
% |
98.4 |
99.8 |
|
秸稈綜合利用率 |
% |
60 |
90 |
|
污染防治指標 |
化學需氧量排放量 |
萬噸/年 |
9.85 |
≤8.40 |
氨氮排放量 |
噸/年 |
9000 |
≤8400 |
|
二氧化硫排放量 |
萬噸/年 |
10.4 |
≤7.42 |
|
顆粒物排放量 |
萬噸/年 |
5.70 |
≤4.85 |
|
城市污水處理率(二級) |
% |
60 |
85 |
|
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② |
% |
100 |
100 |
|
村莊環境綜合整治率 |
% |
0 |
50 |
注:表中2010年指標數據除特別注明的外均為大于或等于指標值
第三章 環境功能區劃 第一節 生態功能區劃一、陸地生態功能區劃
根據自然地理特征、生態系統類型、主導生態服務功能類型、生態環境敏感性、社會經濟發展分區特點及生態環境問題的相似性,兼顧鄉鎮行政界線的完整性,將南通市陸域劃分為4個生態功能區。
(一) 沿江水源保護生態功能區
該區包括南通市區、通州市沿江鄉鎮及市區和通州市的長江水域和江心洲。長江干流水資源量大,水質較好,因而成為南通市最重要的供水水源地。
(二) 河口濕地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功能區
包括海門和啟東二市的沿江鄉鎮、長江水面及沿江洲灘。包括永隆沙、興隆沙、啟興沙等。該區擁有豐富的生物資源,是中華絨蟹苗、日本鰻鱺苗、縊蟶等多種經濟魚類的索餌場、產卵場和育幼場,目前已建長江口北支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
(三) 沿海灘涂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功能區
包括如東、通州、海門和啟東4市(縣)沿海鄉鎮。該區分布有21萬公頃沿海灘涂,生物資源豐富,同時,沿海灘涂又是南通市重要的后備土地資源。
(四) 平原農業生態功能區
該區包括上述4個生態功能區以外的部分,生態類型主要為人工控制下的農田景觀。
二、海洋生態功能區劃
根據南通沿海自然地理特征、生態系統類型、主導生態服務功能類型、開發利用情況,確定南通沿海生態功能區劃方案。
(一) 淺海灘涂養殖與捕撈區
位于如東、啟東的沿海及近海地區,這里不僅擁有廣闊的海洋捕撈海域,還擁有大面積的淺海灘涂,可用于海水養殖。
(二) 重要漁業資源保護區
重要漁業資源保護區主要指以呂四為核心的地區。
(三) 海洋生態旅游區
南通市海洋生態旅游開發區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北部民俗旅游區,位于如東縣東北部海岸;二是圓陀角海濱旅游區,位于啟東東南角,可欣賞長江東流入海的景觀。
(四) 港口開發預留區
位于如東小洋口港以外和啟東洋港以外呂四以南的地區。可本著深水深用,淺水淺用的原則,合理開發利用岸線。
(五) 海洋特別保護區
主要指海門市蠣蚜山周邊地區,蠣蚜山分布有珍貴的牡蠣礁,是我國稀有的活體牡蠣礁。
第二節 環境功能區劃一、水環境功能區劃
南通市水環境功能區劃按照江蘇省水環境功能區劃方案實施。
個別水域功能區作如下調整,濠河由于水體富營養化,現狀水質為Ⅴ類,濠河功能定為景觀娛樂用水區,遠景水質管理目標為III類。城山河按V類水控制,姚港河現為化工區排污通道,水質無使用功能,隨著十一五期末化工小區的搬遷,遠景水質管理目標為V類。
二、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
南通市啟東興隆沙珍禽鳥類自然保護區執行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一級標準,除此以外的區域執行二級標準。
三、聲環境功能區劃
在2000年南通市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功能區劃的基礎上,結合南通發展的實際情況,對區域環境噪聲功能區劃進行調整,調整后的噪聲功能區劃分情況如下:
一類區:居住、文教區域
噪聲晝、夜標準分別為55分貝和45分貝。范圍包括:
(1) 居民集中居住區:
港閘區:天生港居住區、新華新村、新公房新村、共園新村、永興花園、曙光新村、站前居住區、盛和花園、永興花園。
主城區:城港新村、節制閘新村、虹橋新村、光明新村、外灘小區、遠洋園、任港新村、啟風園新村、新建路新村、青年路新村、百花居住小區、萬象居住小區、城北新村、郭里園新村、北郭新村、老城區居住區、南川園居住區、文峰新村、易家橋新村、新橋新村、學田新村、教師公寓、板橋新村、五一新村、朝暉花園、北濠東村、春暉花園、天安花園、紫陽新城、鑫乾花園、蘇建花園、天虹花園、德明花園、亞太苑、華雅園等居住人口集中區。
開發區:薔園新村、富民港新村、星湖花園、愛瑪花園、新開花園、商住區等已形成規模的居住小區。
(2)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劃定的居民住宅區、文教科研區。
(3)狼山風景區、文峰風景區、人民公園、老洪港風景區等。
(4)市區內除2、3、4類劃定區域以外的地區。
二類區: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
噪聲晝、夜標準分別為60分貝和50分貝,范圍包括:
(1)東起孩兒巷北路,西至外環西路、南起任港河、北至通呂運河。
(2)東起濠西路、西至孩兒巷北路,南起人民中路,北至北濠河。
(3)東起工農路、西至通揚運河,南起北濠河到東濠河及人民東路、北至通呂運河。
(4)東到外環西路,西至南通港,南起任港河、北至通呂運河。
(5)西起工農路、東至城郊接合部,南起戰斗河、北至鐘秀東路。
(6)南起共園橋至文化宮段濠和北沿,北至人民中路(十字街),東起東濠河,西至西濠河。
(7)東起城山路,西至躍龍路,北起青年中路,南至合纖廠南廠界一線(其中城南小區執行一類標準)。
(8)狼山旅游度假區(其中狼山風景區執行一類標準)。
三類區:工業集中區
噪聲晝、夜標準分別為65分貝和55分貝,范圍包括:
(1)任港工業區:東起孩兒巷南路、西至倪虹河,南起第二機床廠至航海儀表廠的各廠南廠界外1米,北至任港河。
(2)姚港化工區:東起躍龍南路,西至姚港路,南起合成材料廠至第二制藥廠的各廠南廠界外一米,北至南通農藥廠北廠界外一米和染化廠至包裝裝潢廠北面大路。
(3)東起通啟公路、西至城山路,南起喜爾奇服裝公司至通棉二廠南廠界外一米,北至南川河、八廠街。
(4)東起醋纖公司東界外南北水泥路、西至工農路,南起鐘秀東路、北至通呂運河。
(5)沿江港口工業倉庫區:濱江公路與長江之間的區域,東起江海港區,西至天生港(已劃定的區域除外)。
(6)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崇川開發區(南區和東區)、港閘經濟開發區,江海港區、唐閘鎮、天生港鎮(以上區、鎮內的居民集中區執行二類標準)。
四類區:交通干線和道路兩側
范圍包括交通干線及其相鄰的部分。道路兩側具體標準為相鄰一類區域兩側50米內;相鄰二類區域兩側30米內;相鄰三類區域兩側20米內。噪聲晝、夜標準分別為70分貝和55分貝,主要交通干線有:
(1)人民西路、人民路、人民東路、新橋路。
(2)中遠路、青年西路、青年東路。
(3)桃塢路(七彩城至南公園橋)、濠南路(南公園橋至工農路口)。
(4)孩兒巷北路、孩兒巷南路、姚港路(北起鐘秀路南至濱江路)。
(5)濠西路、躍龍路(北起外環北路、南至疏港路)。
(6)南大街、段家壩路(北齊市政府經華能賓館至虹橋路)、城山路。
(7)外環西路(海關西轉盤至越江路口)、城港路(越江路口至高郭圩橋)。
(8)工農路(外環北路至經濟技術開發區)。
(9)濠東路(鐘秀路至三元橋)、城山路(怡橋至狼山鎮)。
(10)任港路(任港碼頭至物資大廈)、朱家園路(物資大廈至西被閘)。
(11)教育路(南通大飯店經紡工學院至南通師院)。
(12)鐘秀路(西起外環西路、東至外環東路)。
(13)越江路、外環北路(北起通沙汽渡、經體育場至外環北路與外環東路交匯處)。
(14)橫河路。
(15)濱江路、疏港路、長江中路、長江南路、嗇園路。
(16)城閘路、南市街、北市街。
(17)港閘路、果園路(唐閘至天生港鎮)。
(18)通富路。
(19)長途汽車站。
(20)南通港碼頭、狼山港碼頭等沿江碼頭。
(21)通呂運河(入江口至通呂三號橋)。
(22)通揚運河唐閘至通呂運河段。
(23)外環東路、洪江路。
(24)鐵路(南通市區段)。
(25)虹橋路、虹橋南路(海關西轉盤至外環東路)。
(26)永興大道、黃海路(港閘開發區)。
(27)崇川路(崇川開發區)。
(28)北濠橋路(十字街廣場至鐘秀路)
(29)天涯路、振興路、新開路、中心路、上海路。
各縣(市)城鎮噪聲功能區劃由各縣(市)政府劃定。
第四章 主要任務 第一節 水環境綜合整治
一、 加強飲用水源保護
南通市目前在一級河道上共分布13個飲用水源區,其中(市)級水廠6座。縣(市)級供水水源地的上下游近距離內一般無支流口匯入,飲用水源區內無排污口流入,總體水質狀況良好。飲用水源保護主要需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設立飲用水源保護區
在長江干流取水口為半徑五百米范圍內設定為一級保護區;取水口上下游二千米范圍內設定為二級保護區,其中洪港水廠、狼山水廠等區域供水水源上游三千米,下游一千五百米設定為二級保護區。以其他河流為水源的集中式供水,根據實際需要和當地具體情況確定水源保護區。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應當設立界碑,并在明顯位置設立標志牌,標明保護區的范圍。
(二)實施區域供水
按照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和省有關區域供水規劃,制定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規劃,合理規劃設置取水口,調整取水口布局,減少取水口數量,推進區域供水工程建設。已設置的取水口不符合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和區域供水規劃的,應當限期調整,并逐步實現市域范圍的區域聯網供水,由狼山水廠、洪港水廠、李港水廠、長青沙水廠分4路,分別向南通市區、通州、如東西部鄉鎮供水;向通州、如東東部鄉鎮及海門、啟東方向供水;向港閘區及通州市南部方向供水;向如皋、海安方向供水。
(三)建立飲用水質安全保護應急機制
精心編制城市供水應急預案,加強生活飲用水水源污染突發事件的監控,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由財政、建設、水利、環保等部門參加的飲用水源保護組織機構和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加強對飲用水源保護的監測、稽查、監察、考核;建立飲用水源應急處置機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當出現生活飲用水水源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安全等緊急情況時,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避免和減少對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
二、 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在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加快的“十一五”期間,要實現COD排放量從2005年的9.85萬噸削減到2010年的8.4萬噸,氨氮的排放量控制在8400噸/年以內的總量控制目標,需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步伐。。
三、 開展河道綜合整治
按照河道的功能和標準,對全市主要航道、防洪排水河道及骨干排水溝進行治理。依據河道生態功能需求,將全市河流分為三類河段,①主干河道,優先考慮其防洪排澇和航運對岸坡穩定的需求,兼顧生態功能。迎水面邊坡進行護坡處理,護坡形式以干砌塊石為主,推廣使用三維植被網護坡、地毯式混凝土草坪護坡等生態護坡新技術,嚴格限制漿砌石或混凝土護坡。②一般河道,優先考慮生態功能,河道護坡以植物護坡為主,易發生坍塌的岸段采取干砌塊石或大塊卵石等天然材料疊砌護坡,避免用漿砌石或混凝土護坡。③城鎮內河的護坡,應注重景觀功能,采用自然護坡材料或三維植被網護坡、地毯式混凝土草坪護坡等生態護坡新材料,限制使用漿砌石或混凝土護坡,并在堤岸布置綠化帶或休閑公園。
4 .削減污染物并適當調整污染負荷的空間分布
對工業廢水,加快制定《南通市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實施辦法》,全面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將總量控制目標分解到企業,推行水污染物排放權有償使用制度,通過許可證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調整污染負荷的空間分布。
對于包括生活廢水在內的城市污水,一方面大力宣傳和推廣節水設施和居民的節水意識,從源頭上減少生活污水,另一方面加快污水管道鋪設和污水處理廠新建、擴建的步伐,提高生活污水的截污率和處理率。
針對南通市水與環境容量不平衡的特點,通過一定的措施將城市混合尾水排到環境容量相對較大的水體,以達到改善區域水環境質量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這一措施僅僅只能作為權宜之計,因為所謂環境容量較大的水體其容量并非無限,超過一定限度后同樣會造成嚴重后果,提高水環境質量的根本思路還是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水平并搞好污水的處理和回用。
利用現有或新建的水利工程,采用自動引水和動力引水相結合的方式,適當引長江水稀釋內河水體,北引南排,控制水位,達到改善市區河網水質的目的。各縣(市)也可以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設計不同的引水換水方案。在資金不足的條件下,可以考慮利用長江潮位,采用自流方式引水,待條件成熟后,可投資興建沿江和內河的泵站、節制閘等新的水利工程,通過動力引長江水,改善河道水質。
南通六縣(市)臨江面海,試行利用南通市豐富的灘涂資源,在沿江和沿海的低洼灘地種植大面積的葦田和其他水生植物,建立穩定的塘和土地處理系統等生態處理工程。
第二節 農村環境整治一、 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要著重推廣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禁止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大力發展生物源農藥,減輕污染農藥的使用;調整N、P、K的施用比例,推廣科學施肥技術,減少N、P的流失;加強畜禽和水產養殖污染的防治,新建、擴建、改建規模化養殖場必須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定,堅持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以規模化治理為突破口,加強農村畜禽糞便污染的控制;加強對分散的農村生活廢水管理;加強法制建設,依法保護和改善農業農村環境質量。
二、 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
(一)落實責任制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六部委和江蘇省人民政府有關文件精神,明確秸桿綜合利用與禁燒目標任務,層層簽訂責任狀,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加大投入力度,促進秸桿綜合利用向深層次、多元化方向發展。
(二)疏堵并舉
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相互推動,禁燒是“堵”,綜合利用是“疏”。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要強調“堵疏并舉”,加大投入,依靠科技進步,大力探索秸稈綜合利用的新途徑;要建立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激勵機制,加強政策支持,一手抓禁燒執法,一手抓綜合利用。可考慮在部分條件較好的地區開展秸稈綜合利用試點,“十一五”期間要加緊建設如東2.5萬千瓦,海安2×1.2萬千瓦秸稈發電項目。
(三)政策傾斜
秸稈綜合利用對技術創新的要求非常迫切。目前,飼料、還田、造紙、能源和化工等領域對秸稈利用的一些關鍵性技術難題尚未完全突破。比如,秸稈作為飼料的缺點是消化率低,只有40%左右;氨化技術能提高秸稈消化率約10%,但是氨源浪費過大,約達70%;秸稈還田機械和秸稈還田腐爛速度等問題有待解決。因此,政府要建立激勵機制,從科技經費中給予專項資助,鼓勵秸稈綜合利用的技術研究與開發。
第三節 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環境保護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控制陸源污染。陸源污染是南通市近岸海域海洋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要加大污染物達標排放的管理力度,提高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的處理率,同時,對排海污染物進行總量控制。大力發展清潔生產、綜合利用工藝,使各種污染物的排放全面達到總量控制的要求。通過污水處理設施,進一步凈化了生活污水和地表水的水質,確保水域單元的環境功能得到實現。
(二)加強對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項目的監管力度。開展涉海項目環境影響跟蹤監測,對涉海工程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科學論證,加大對違規案件的查處力度。
(三)進一步加強并完善海洋生態環境和自然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工作,建立海洋災害應急響應系統,組織做好災害監測及信息發布,以保證信息的及時上通下達,為救災贏得時間,有效降低災害損失。
(四)加強海洋特別保護區建設和推進海洋生態環境的修復工程,大力開展人工魚礁建設,加強增值放流,保護海洋生物資源和生物多樣性,維護海洋自然環境和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
(五)把南通海洋環境整治列入到沿海創建生態縣(市)的總體規劃,以重點陸源入海排污口、涉海工程等為主要監控對象,加強宏觀管理力度,為南通海洋經濟既塊又好地發展作出貢獻。
第四節 大氣污染防治南通市“十一五”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規劃考核指標體系要求,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應控制在7.42萬噸/年,大氣顆粒物排放量應控制在4.85萬噸/年。根據這一要求和南通市經濟發展情況,完成幾大電廠和集中供熱鍋爐脫硫工程,嚴格控制審批小型鍋爐。
一、能源結構調整
(一)加快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
結合“西氣東輸”工作,在城市若干個小區,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止排放高污染的燃料進入“禁燃區”燃燒;按照市政府《關于加強燃煤煙塵污染控制的通告》精神,出臺相關扶助措施,加快現有“禁燃區”燃煤設施的淘汰改造工作。
(二)加快城市能源結構調整
進一步發展城市燃氣,城市民用氣化率要在目前的99.4%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飲服娛樂業等三產行業推廣使用氣、油、電等清潔燃料,三產行業清潔能源使用率要達到70%以上。
(三)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
南通地處沿海,風能資源豐富,目前,如東洋口風力發電場正在建設,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進一步在啟動以及如東的其他地區開展風力發電廠建設的可行性研究,建設更多的風力發電場。除此以外,還應當大力推廣太陽能的使用,開展潮汐能利用的可行性研究。
二、燃料硫份、灰份控制
(一)限制高硫份、高灰份燃料的使用。加強污染源頭控制。制定地方性規章,加強對城市煤炭運輸、銷售、采購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對城市燃煤大戶采取不定期硫分和灰份監測,控制燃煤大戶高硫份、高灰份燃料的使用。城市一般燃煤設施原煤含硫量控制在1%以內,燃煤電廠煤炭含硫量控制在1.5%以內;城市重油燃燒設施硫分控制在0.9%以內。
(二)實施煙氣脫硫措施。對新建、擴建、改建的燃煤電廠、熱電廠按照“以新帶老”的原則,一律實施煙氣脫硫。對已建的火電機組、熱電機組或大中型燃煤工業鍋爐,根據具體條件采用低硫煤替代、循環流化床鍋爐改造(加固硫劑)或采用煙氣脫硫技術。
三、 發展城市集中供熱
目前,南通城市擁有對外服務的熱源點5家和1家自備熱電站,共有裝機容量130.5MW。今后幾年,要將裝機容量擴大到190.5MW,實現南通熱電廠、新興熱電廠、江山農化熱電站、唐閘熱電廠、美亞熱電廠、第二化工小區熱電廠、南亞熱電廠和醋纖熱電廠、觀音山熱電廠9個對外服務的熱源點。
四、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
(一)引導政策
按照國家的統一要求,實施摩托車、助力車的限期淘汰;2010年前執行國家三階段機動車尾氣排放標準。
(二)推廣車用清潔燃料
在使用無鉛汽油的基礎上,逐步推廣使用乙醇汽油、液化石油氣(LPG)、壓縮天然氣(CNG)等替代車用燃料,鞏固和擴大目前氣化燃料車的改造成果,使“綠色”燃料汽車的比例有所提高。
(三)大力發展城市公交
由于公共交通可大幅降低尾氣排放量,而且是改善城市大氣質量的根本性措施之一,因此,要在不斷改善城市路況的前提下,提倡采用公共交通方式,擴大城市公交營運范圍。
五、控制城市揚塵污染
重點控制城市建筑揚塵污染,加強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揚塵控制與管理,加強城市道路灑水工作,減少地表裸露面積,提高城市綠化率。
第五節噪聲污染整治一、 交通干線噪聲整治
(一)加強噪聲污染治理,道路兩側新建住宅應滿足距離和隔音窗標準要求,對在城市主干路以上等級道路建設及道路兩側住宅建設項目審核時在道路兩側要新建隔音窗。
加強靠近居民住宅區的快速道路段綠化隔離帶的建設。在城市道路兩側,栽草植樹,增加綠地綠帶,降低道路交通噪聲污染。
在道路規劃和建設中,充分考慮對已建成住宅的影響,通過方案的優化避免或降低對環境的不利影響。新建道路工程項目在預算中必須列環保專項費用,采取工程措施滿足環保要求。
(二)開展低噪聲路面示范工程,在道路建設和改造中,積極采用降噪技術和降噪材料,如采用可以降噪3至5dB(A)的太空隙瀝青混凝土等。
(三)加強交通車輛噪聲管理。合理調整車流量,減少交通堵塞,提高行車速度;嚴格實施重點區域機動車禁嗚措施。
二、社會生活噪聲整治
(一)加強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控制。營業性飲食、服務單位和娛樂場所的邊界噪聲以及單位食堂等,都應達到相應噪聲排放標準,及時對區域內的噪聲投訴予以查處,重點保護居民區、學校、醫院等。
(二)對于農村鄉鎮生活區,盡量避免在居民住宅區附近興辦有噪聲污染的娛樂場所、機動車修配廠或其他超標排放噪聲的鄉鎮企業。
減輕農村交通工具帶來的噪聲;農村中常見的噪聲源如鼓風機、碾米機、電動機等要遠離住宅集中區;其他的噪聲控制辦法參照市區住宅小區的噪聲管理措施。
(三)以推進安靜小區建設為契機,加強居民住宅小區的噪聲管理,通過對行車路線和停車場所的科學設計和管理;禁止大型貨車進入小區;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要禁止施工人員在夜間和午問休息時間進行噪聲擾民作業,創建安靜住宅小區。在靠近噪聲污染源的住宅區,應通過設置隔音墻、人工筑坡、植物種植、水景造型、建筑屏障、隔聲門等措施進行防噪。此外居住區環境設計中還可以考慮用優美輕快的背景音樂來增強居住生活的情趣。
三、 建筑施工噪聲和工業噪聲整治
(一)加強建筑施工噪聲管理。建筑施工中要采取有效的隔音防噪措施,施工中禁止人工打樁、氣打樁、攪拌混凝土、聯絡性鳴笛等施工方式,施工設備和土石方、打樁、結構、裝修等施工階段的噪聲排放必須符合國家《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離居民區附近200米內禁止設置料場或者攪拌站等固定的聲源;建議建筑施工主管部門推廣使用低噪施工方法和器具,并加強現場連續監督檢查。
建成區和其他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如需夜間施工作業,必須按照規定進行。嚴禁進行夜間禁止的各種可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在中高考時期,加強學校周圍聲環境監控,清除一切噪聲點源,停止夜間建筑施工項目的審批,加大夜間巡查力度。
(二)結合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加強工業噪聲源的污染防治,確保工業噪聲源穩定達標。一類、二類環境噪聲功能區內不得再新建、改建、擴建有噪聲污染的工業生產企業。
(三)強化工業噪聲長效管理和監督檢查,鼓勵和扶持選用低噪聲的先進設備和生產工藝,合理布局工業企業,對擾民嚴重、一時難以治理的工業企業實行關、停、并、轉、遷;對新、改、擴建的工業工程,其噪聲控制設計應按照有關的標準執行。同時要合理規劃,加強企業廠區綠化,以確保廠界噪聲的達標。
第六節 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一、 工業固體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和污染控制
(一)粉煤灰、爐渣、化工廢渣等的處理
對于粉煤灰、爐渣、化工廢渣等工業固廢,目前南通市綜合利用率很高。爐渣可送磚瓦廠制磚,粉煤灰用做水泥生產的原料,煤矸石用于鋪路基等。化工廢料、紡織工業等肥料可作為化工、輕工等工業原料。
(二)污泥處理
污泥是城市污水處理及廢水處理不可避免的副產品,含有大量有機物和營養元素,有農用資源化的價值,同時可能含有大量的重金屬物質、病原菌、病毒微生物和大量毒性有機質。目前,對于污泥的綜合利用率還不高,因此需加大污泥的綜合利用力度,變廢為寶。
(三)固體廢物管理
雖然南通市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相對單一,處置相對容易,但是仍有部分的固體廢物被貯存或未得到有效處置。因此,必須從根本上解決固體廢物產生。首先,建立工業固體廢棄物全過程管理,采取工礦企業的固體廢棄物登記與向環保部門申請備案的雙重管理制度。以追蹤和掌握工業固體廢棄物的流向,防止任何形式的不合理利用和處理處置。
南通市已經設立廢物管理中心具體負責對工業團體廢物的污染防治工作。也建立了專門危險廢物處置設施,下一步應積極籌建固體廢物綜合處置廠,對全市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實行相對集中治理措施,從根本上解決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問題。
(四)通過技術改造降低固體廢物排放量
采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工業,引進和推廣先進的清潔生產技術,積極發展無渣、少渣工藝,改革和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從源頭減少工業固體廢棄物的產生量。以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為契機,大力推進資源利用方式從粗放向集約轉變,努力提高資源利用率,建立循環經濟的試點,提高固體廢棄物的綜合利用率。
(五)危險廢物的資源化
對已經產生的危險廢物應當首先考慮回收利用,減少后續處置的負荷。開展危險廢物回收利用技術的研究與開發,逐步提高危險廢物的回收利用技術和裝備水平,拓展危險廢物的處置種類,提高處理能力。建設一套年加工廢鉛酸畜電池1萬噸的回收系統,改造一套年加工廢礦物油2000噸的回收系統,建設市(縣)醫療廢物中轉站30個。改造現有三套危險廢物焚燒處理設施,使醫療廢物和其它危險廢物的處理能力達到2萬噸/年。
二、生活垃圾污染控制
生活垃圾污染控制的基本思路是:一分類、二集中。準確把握系統各個環節的自行運轉和系統整體的協調性,以實現生活垃圾處理全過程“三化”(“無害化、資源化、減量化”)的統一性。
(一)生活垃圾處置系統建設
科學決策,確定合理的處置方式;合理選址,綜合考慮物流、交通、環境、經濟諸因素的優化;一次規劃,分段實施,確保目標的實現。
目前,南通市在如皋建立了一處垃圾填埋場,市區生活垃圾全部運至該填埋場進行填埋處理。
(二)生活垃圾收集系統建設
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從源頭上為實現減量化和資源化作準備,分類收集點相對集中,最大限度的減少垃圾存放點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收集方式可采用自投與上門收集相結合,上門收集用分類袋,自投收集用分類桶(箱),為分類處置創造條件。收集設施的選擇,前端應符合方便居民投放的要求:后端應適應和垃圾處置場配套的運輸設備的工藝需要;結合城市發展實際狀況,分類收集先主城區后郊區。
(三)建設垃圾焚燒、發電廠
南通地處長江三角洲地區,土地資源極其寶貴,加之河網密布,垃圾填埋場選點是很大的問題,從長遠看,應當考慮建設垃圾焚燒廠,減少垃圾填埋量。
建設垃圾焚燒廠需要有相關的政策和其他配套設施。由于垃圾焚燒廠建設投資較大,日常運營成本較高,為使垃圾焚燒廠建成后能維持正常運轉,參照國內外經驗,建議政府對焚燒廠進行適當補貼。
垃圾焚燒處置必須和垃圾的分類收集相配套,目前,南通市分類收集的水平還比較低下。因此,盡快建立適合垃圾焚燒處置的分類回收制度,也是焚燒廠運營后必須解決的重要問題。
近期重點建設如皋1000噸/日垃圾發電、海安垃圾焚燒廠和南通市固廢處理中心等項目。
第七節 自然生態保護一、自然保護區建設
加強長江口北支濕地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嚴格限制漁業捕撈、農業生產等開發利用活動,以保護珍貴的濕地生態系統及珍稀動植物資源。管理措施:資源的適度開發利用應嚴格限制在實驗區范圍內;對引進外來物種所開展的種植和養殖,必須經嚴格論證,確保對濕地原有物種沒有任何威脅;開發利用的資源應以當地儲量豐富、非國家重點保護的物種為主,并控制在一定的數量范圍內,即利用的數量應小于自然增長的數量。
在如東縣大豫鎮一帶新建以沿海灘涂及野生生物資源為保護對象的自然保護區,設立管理機構,制訂保護區管理辦法,保護沿海濕地生物多樣性。管理要點:劃定核心區、緩沖區和實驗區,核心區內禁止一切人為活動,實驗區內適當開發生態旅游和水產生態養殖,將保護區建設成為沿海灘涂生物多樣性保護與可持續利用的典范。
二、地方畜禽品種資源保護
地方畜禽品種資源的保護,可建立保種場或劃定保護區實施活體保護,或建立基因庫,對數量較少而又適于基因保存的畜禽品種,以胚胎、精液或其他遺傳物質的方式進行。
南通市的地方畜禽品種資源中,需要采取保護措施的主要是海門山羊、狼山雞、姜曲海豬和東串豬,目前已分別建立了保種場或保護區。今后的重點是要加強這些保種場的建設,尤其要加強海安縣種畜場(姜曲海豬)、南通市富民港種畜場(東串豬)和如東縣狼山雞種雞場(狼山雞)的建設,保證必要的經費,改善保護設施和生產條件,提高技術水平。通過加強保護,逐步擴大姜曲海豬和東串豬的群體數量,使其各自達到至少300頭左右母畜的規模;如東縣狼山雞種雞場中狼山雞的群體數量穩定在目前5000羽的規模。
三、海洋漁業資源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
由于盲目追求眼前經濟利益的短期行為,掠奪式地過度捕撈,南通市主要傳統經濟水產資源如鰻魚苗、中華絨螯蟹、大小黃魚等數量銳減,面臨衰竭的危機。因此,必須控制漁業資源開發強度,同時采取人工措施促進漁業資源的增殖。
(一)嚴格執行禁漁區、休漁期制度
嚴格執行禁漁區、休漁期制度,使有限的漁業資源得以休養生息,保證漁業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二)穩定近海捕撈產量,控制捕撈強度
穩定全市近海捕撈產量。同時引進和更新大馬力漁船,向外海拓展,發展遠洋捕撈。
(三)開展漁業資源人工增殖
南通的海洋生物資源繁殖培育業已有一定基礎,如建立了國家級紫菜資源種質庫,紫菜育苗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貝類、魚類育苗也達到很高水平,珍貴魚種黑鯛從1986年開始進行人工增殖放流,尤其從1992年起堅持每年放流,資源增殖效果和經濟效益都很明顯。今后應繼續開展漁業資源的人工增殖,扭轉資源衰竭、退化的被動局面,保障海洋漁業資源在環境限度內的擴大再生產,為海洋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盡可能多的勞動對象。
(四)建立海洋特別保護區
海門蠣岈山牡蠣礁是形成于淤泥質海巖潮灘與沙洲上的鮮活牡蠣和古牡蠣礁共存的生物沉積體,其賦存形態、沉積過程和生態系統獨特,國內惟一、世界罕見。應當建立特別保護區機構,保護這一寶貴資源。
四、以營造防護林為契機推進生態林建設與森林資源保護
(一)、沿海和沿江防護林體系建設
1、在江堤(包括支堤、港支堤、洲堤)內側,營造寬50~250米江堤綠色長廊。
(1)在一道海堤內側,營造寬100~200米的綠色屏障;
(2)在二道海堤兩側營造50~100米寬的防護林帶,鞏固基礎,抓緊合攏,提升規格。
2、依托沿江和沿海防護林,重點建設部分主題公園,主要包括沿海地區的黃海風情園、海門蠣蚜山風景區、呂四旅游風情園、啟東園陀角風景區以及沿江地區的狼山濱江公園等。
(二)、農田防護林網建設
全市農田宜林網面積672.43萬畝,已建農田林網控制面積僅260.67萬畝,農田林網化率較低,尚有411.76萬畝宜林網農田需新建林網。在已建的農田林網中,有217.20萬畝需完善提高。因此,農田林網建設包括新建和現有林網的完善。2010年前,完成全市全部411.76萬畝農田林網新建和217.20萬畝現有林網的改造。
(三)、內河河道與道路林帶建設
2010年前,在全市所有可綠化的河道、渠道、高速公路、鐵路、國道、省道、市縣鄉級道路兩側建設帶狀生態林。河道林帶建設標準:大型河道每側寬20~50米;中型河道每側寬15~30米寬;小型河道每側寬10~20米;溝渠每側寬5~10米。道路林帶建設標準:高速公路、鐵路、國道、省道每側寬10米;市、縣、鄉道每側寬5米;鄉村道路每側1~2行護路生態林,形成農田林網。
(四)、城鎮生態林體系建設
城鎮生態林體系建設,以創造“空氣清新、環境優美、生態良好”的人居環境為目標,建成總量適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樣、景觀優美、防護能力強的城鎮生態林體系。加強公共綠地、防護綠地、居住區綠地、道路綠地、河道綠地等的建設,到2010年,全市城鎮綠化覆蓋率達40%。
(五)、現有生態林體系的維護
1、建立完善南通市森林有害生物監測預警體系。
建立1個危害性森林有害生物鑒定與風險評估機構,慎重增加森林有害生物監測預報中心數量,配備具有專業素質的人員。中心測報點選在病蟲害有代表性的地點設立,配備固定的標準地和一定數量的臨時標準地,進行病蟲害發生期、發生量、發生范圍和危害程度的預報,提出防治意見。積極開展測報技術培訓,強化技術人員的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提高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者的業務素質。同時加快辦公自動化、信息交流傳遞快速化、管理網絡化等建設,實現信息流動快捷、暢通。
2、完善檢疫體系。
以重大危害性森林有害生物發生的縣(市、區)、國家重點生態公益林、商品林基地、風景區等為重點,建設檢疫、林木種苗及木材熏蒸除害處理設施;因地制宜建設市級檢疫隔離試種苗圃,建立無檢疫對象種苗繁育基地。在檢疫體系建設上,加大對檢疫人員的培訓力度,加強基層森防體系建設。落實、規范、完善檢疫制度,建立健全檢疫機構。
3、健全森林病蟲害控制體系。
積極關注、引進森林病蟲害最新的研究動態,快速地、審慎地利用科研成果。建立應對暴發性或危險性森林病蟲害快速反應機制,制定防治預案。
五、沿海灘涂保護
(一)劃定灘涂生態保護區,禁止圍墾
根據入海港道的出流能力與河道的排澇范圍,將栟茶運河、掘苴河、掘坎河、如泰運河、遙望港、通呂運河、蒿枝河、通啟運河等主要入海港道入海口兩側灘面劃定為生態保護區,禁止在保護區范圍內圍墾開發,以減少港道的淤積速度和泥沙淤積量,保證港道的正常排澇能力。
(二)控制圍墾速度
根據南通市近年來灘面淤長速度,2010年前,全市每年圍墾潮上帶灘涂控制在500公頃以內。灘涂開發重點放在已圍墾區的改造和灘涂養殖上。
(三)加強管理,做好綜合規劃
對濱海圍涂應持謹慎態度,做好綜合規劃,適度開發、嚴格論證、依法審批、有序推進。尤其應該加強對生態環境影響的論證力度,對有爭議或對環境有一定程度影響的項目進行充分論證,同時更需嚴格控制并召開聽證會和廣泛吸取專家的意見,認真分析利弊所在,加強海域使用可行性論證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提出切實可行的生態環境補償措施與減緩方案。要嚴格保護一些主要的沿海濕地,包括天然水產種苗繁育區、沿海沼澤草地、蘆葦濕地和主要的港灣河口、低灘濕地及各類海洋自然保護區。對已列入圍墾計劃或擬實施的促淤工程和二期圍墾項目不宜過早實施,以讓新生濕地中的物種有一段生息繁衍、生態恢復的階段。在圍涂工程中,注意改進工程設計,選用最佳布局,利用新技術新成果等措施,選擇既能滿足工程目標又能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干擾與破壞降至最小的方案,做到適度的合理開發和保護海洋資源環境并舉。
(四)控制外來物種的過分蔓延
建立多點位的外來物種監測網絡,對大米草、互花米草的生長和擴展情況進行動態監測;研究確立其種群閾值,根據監測數據進行生態安全預警。
六、長江岸線保護
沿江生態敏感區段包括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地、風景名勝區和重要江灘濕地。對這些岸線實行不同程度的保護。
(一)興隆沙、永隆沙、啟興沙等長江口北支濕地自然保護區范圍內的岸線,禁止開展對保護區有破壞的活動。
(二)重點對狼山水廠、洪港水廠、李港水廠、長青沙水廠等區域供水廠的飲用水源保護區按照長江水域水污染防治條例的要求加以保護。對南通港水廠、蘆莖港水廠等擬撤銷的水廠水源地在撤銷之前應按水源保護的要求加以保護。海門長江水廠、啟東水廠、如皋水廠、海安水廠的水源地按一般飲用水源地保護的規定執行。
(三)蘇通大橋北橋頭區以及又來沙、長青沙、開沙、橫港沙、通州沙、新開沙等沙洲以生態旅游、有機或綠色農業等對生態影響小的方式進行低強度的保護性開發。
第八節 核與輻射安全建立輻射源登記管理制度,在摸清南通市輻射源的基礎上研究輻射管理的機制,做好廢輻射源的處置工作,保證輻射環境安全。
“十一五”期間,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工作應重點圍繞對南通現有放射源動態管理進行,建立“放射源身份證”管理制度,形成應急監測能力,對廢棄放射源進行收貯,加強對伴有放射性及電磁輻射建設項目的管理,確保無三級以上核事故發生。
第五章 重點工程和擬建項目 第一節 十大工程“十一五”期間,組織實施十大工程,重點落實46個項目,總投資約98億元。
一、飲用水安全及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
結合飲用水源地和重點河道整治工程,重點實施區域供水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控和重點流域水質自動監控,新建水質自動監測站5個,總投資1500萬元。城區在繼續做好濠河整治的基礎上,開展以城山河為重點的水環境整治工程。全市開展以九條主要內河為主的水環境整治工作。
二、燃煤電廠煙氣脫硫和酸雨控制工程
實施全市燃煤電廠脫硫工程,75蒸噸/小時以上熱電鍋爐脫硫。實施重點污染源二氧化硫自動監控系統建設工程等。火電、熱電脫硫項目7個,約需投資8.2億元。
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工程
重點建設縣城(鎮)污水處理廠,在工業聚集區和農民集聚區應配套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十一五”期間新建、擴建污水處理能力43.5萬噸/日,約需總投資15.9億元。
四、海洋環境保護工程
建立海洋生態環境監測站,重點開展南通沿海生態調查及海洋生物多樣性調查,開展灘涂觀測研究和如東、啟東重點海域及入海河流水質海洋環境監測,為海洋資源開發和海洋環境保護服務。建設海水水質自動監測站一座。海洋生態環境監測站投資1000萬元,水質自動監測站投資300萬元。
五、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
新建垃圾焚燒廠2座 ,形成垃圾焚賽處理能力1200噸/日。擴建現有的危險廢物焚燒處置場至一般工業危險廢物處置能力9000噸/年,醫療廢物處置能力3000噸/日。新建危險廢物填埋處置場一座,處理能力2萬噸/年。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總投資5.75億元。
六、環境保護能力建設工程
重點實施環境監測現代化、環境監測現代化、環境宣傳教育現代化和環境信息現代化“四個現代化”工程。繼續完成環境事件應急預警處置能力建設。實施核與輻射管理能力建設工程,項目總投資1.63億元。
七、循環經濟與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工程
實施循環經濟“1668”工程,重點實施100個循環經濟項目,完成60個節能技改項目,建立6大資源綜利用體系,實施80個清潔生產重點項目。以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為重點,開展生態工業園區創建工作。
八、沿江沿海生態林帶建設工程
一是建設沿江、沿海綠色屏障。在江堤、海堤內側,營造寬50—250米綠色防護林帶,約5萬畝。二是建設沿江風光帶、旅游帶。充分利用獨特的沿江自然景色和濕地資源,以森林公園建設為龍頭,推動風光帶建設。重點建設好以狼山風景區為中心的省級森林公園、以長江入海口為特色的圓陀角風景區、以蘇通大橋北橋頭為中心的綠地生態公園。
九、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程
以推廣沼氣和生態肥料為重點,解決農村養殖業污染問題。以推廣農村垃圾集中收集處理為重點,解決農村垃圾污染問題。以推廣科學施肥、治蟲為重點,解決農村農藥化肥污染。
十、自然保護區建設及管護工程
重點建設啟東長江北支濕地保護區。“十一五”期間啟東長江北支濕地保護區建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啟動海門蠣伢山、蘇通大橋橋頭堡濕地等自然保護區建設。
第二節 “十一五”擬建重點項目項目類型 |
項目名稱 |
建設內容 |
投資估算 (萬元) |
污水集中處理項目 |
南通市污水處理廠 |
5萬噸/日 |
16000 |
南通開發區污水處理廠 |
4.5萬噸/日 |
16000 |
|
南通觀音山污水處理廠 |
5萬噸/日 |
16000 |
|
南通開發區港口三區污水處理 |
5萬噸/日 |
16000 |
|
南通港閘開發區東港污水處理廠 |
2.5萬噸/日 |
8000 |
|
海門市污水處理廠 |
4萬噸/日 |
15000 |
|
啟東污水處理廠 |
2萬噸/日 |
8000 |
|
如皋市污水處理廠 |
2萬噸/日 |
8000 |
|
如皋港開發區污水處理廠 |
2萬噸/日 |
8000 |
|
如東污水處理廠 |
2萬噸/日 |
8000 |
|
如東洋口鎮污水處理廠 |
2萬噸/日 |
8000 |
|
如東洋口港污水處理廠 |
2萬噸/日 |
8000 |
|
通州先鋒污水處理廠 |
2萬噸/日 |
8000 |
|
通州市富民污水處理廠 |
1.5萬噸/日 |
8000 |
|
海安污水處理廠 |
2萬噸/日 |
8000 |
|
小計 |
43.5萬噸/日 |
159000 |
|
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項目 |
南通市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
1000噸/日 |
23000 |
海安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
200噸/日 |
1800 |
|
危險廢物填埋場項目 |
2萬噸/年 |
15000 |
|
南通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建設 |
建設3300噸/年的醫療廢物處置中心 |
16800 |
|
如東大恒危險廢物處置場建設 |
6000噸/年 |
900 |
|
小計 |
57500 |
||
環境管理能力建設 |
環境監測現代化建設 |
技術裝備、人才培養、海洋生態環境監測、監測信息系統建設 |
6510 |
環境監察現代化建設 |
環境地理信息系統、儀器設備、污染源遠程監控、排污口規范化建設 |
3400 |
|
環境信息現代化建設 |
環境管理與辦公自動化一體化平臺、數據庫建設、數字環境系統建設 |
1500 |
|
環境宣傳教育現代化建設 |
建設現代化的生環境宣傳教育體系 |
1000 |
|
水環境質量自動監控系統建設 |
2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自動監測站、4個主要河流水質自動監測站、1個近岸海水水質自動監測站 |
1800 | |
環境應急監控與處置系統建設 |
建設與完善環境應急監控與處置系統 |
1100 |
|
輻射管理能力建設 |
初步形成與南通發展想適應的輻射管理能力 |
1000 |
|
小計 |
16310 |
||
項目類型 |
項目名稱 |
建設內容 |
投資估算 (萬元) |
環境綜合整治 |
城山河整治項目 |
水質達五類標準 |
15000 |
江山農化股份有限公司搬遷 |
完成江山農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搬遷 |
300000 |
|
飲用水源保護 |
重點保護狼山水廠、洪港水廠、李港水廠、長青沙區域供水水源地。市區逐步關閉南通港水廠和蘆莖港水廠。縣區區域供水后水廠改為工業用水廠 |
8000 |
|
南通市區水環境整治項目 |
水系調整、河道整治、排污口截流、水質自動監測等 |
20000 |
|
循環經濟1668工程 |
在建立循環經濟研發中心的基礎上,實施100個循環經濟項目,60個節能技改項目、建立6大資源綜合利用體系,實施80個清潔生產項目 |
200000 |
|
小計 |
543000 |
||
自然生態保護、建設項目 |
江蘇省啟東長江口(北口)濕地自然保護區建設 |
完善保護區管理機構,添置必要的儀器設備 |
3415 |
蜊蚜山牡蠣礁自然保護區管護能力建設 |
保護區本底調查和基礎設施建設 |
1360 |
|
海洋生態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
赤潮、海產品及海洋養殖環境安全保障網絡體系建設;海洋外來物種監控與防治 |
1000 |
|
重點近海海洋生物多樣性恢復工程 |
近海海洋生物多樣性調查、生物多樣性恢復示范 |
3000 |
|
小計 |
8875 |
||
脫硫工程 |
華能南通電廠煙氣脫硫項目 |
4臺350mw機組脫硫 |
60000 |
天生港電廠煙氣脫硫項目 |
4臺125MW機組脫硫項目 |
10000 |
|
南通美亞熱電有限公司 |
3臺75噸鍋爐煙氣脫硫 |
3000 |
|
南通醋酸纖維有限公司 |
2臺75噸鍋爐煙氣脫硫 |
2000 |
|
南通新興熱電有限公司 |
3臺75噸鍋爐煙氣脫硫 |
3000 |
|
南通熱電廠 |
2臺35噸鍋爐脫硫 |
1000 |
|
通州美亞熱電有限公司 |
3臺75噸鍋爐煙氣脫硫 |
3000 |
|
小計 |
82000 |
||
高污染燃料禁燒區建設 |
城市集中供熱 |
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南通市區、縣城及主要工業聚集區推廣集中供熱的規模、淘汰熱網內小鍋爐 |
45000 |
西氣東輸天然氣利用 |
用天然氣逐步替換小型燃煤鍋爐 |
60000 |
|
小計 |
105000 |
||
國際環境合作 |
淘汰臭氧層消耗物質 |
按照協議要求逐步淘汰ODS |
500 |
總計 |
976685 |
第六章 保證措施
一、加強法制建設,為規劃實施提供法制保障
圍繞生態市和循環經濟建設目標,針對我市社會經濟發展中的突出環境問題,建立和完善適應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新階段的地方性環境經濟政策體系。研究制定以保護飲用水源水質安全和農業生產安全為主的地方環境政策,以及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標準,明確行業環保準入條件,落實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手段和措施。強化環保執法,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全面實施。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法規和規章、完善政府內部的行政監察制度、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決策機制,提高環境保護參與綜合決策的能力
建立和完善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正確處理經濟建設與人口、資源、環境之間的關系,重點加強土地利用規劃、區域開發規劃、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強化環境保護規劃實施體系,開展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法規的環境影響評價和社會經濟影響評價,推動綜合決策的規范化、制度化,從源頭控制生態環境問題的產生,保障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加強對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和地方的協調管理。
三、調整經濟政策,拓寬環境保護投融資渠道
制定和實施有利于環境保護的財政、價格、稅收和信貸政策。要加大政府對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建設的投入力度,除每年依法征收的排污費專項用于環境保護工作外,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安排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的千分之三作為污染防治資金。進一步提高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固體廢物處置的收費標準,推進市場化運作,拓展投融資渠道。研究建立環境資源價格體系,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研究試點主要水污染物和二氧化硫排污指標初始分配的有償使用,擴大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探索建立生態補償政策、機制。
四、開展創建活動,推進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
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在全社會形成有利于資源節約的增長方式和健康文明的消費模式。繼續推進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和生態示范區創建工作。廣泛開展創建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綠色社區、綠色學校等活動,增強全社會的環境意識,把保護生態環境的各項措施和任務落實到基層,充分調動全市、全社會各個層面的能動性,共同推進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創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和生態示范區稱號工作要進一步提高標準,明確目標,積極開展生態市、縣建設試點,帶動全市環保工作整體推進。
五、強化監督機制,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和水平
強化環保綜合監督職能,健全“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環境監管體制。改革環保管理體制,進一步理順市轄區環保行政管理體制,逐步將崇川區、港閘區環保管理機構作為市環保局的派出機構。實施固廢、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機構和隊伍規范化建設。建設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完善環境應急機制,提高污染事故快速反應能力。加強排污申報的核定工作,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提高污染源在線監控能力和水平,建立環境監管的長效機制。加強全省環保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深入開展爭創文明行業、文明單位活動,進一步提高環保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六、加快科技創新,構建強有力支撐體系
從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改善生活環境出發,加強生態保護、污染防治、清潔生產、資源可持續利用的科技攻關,加強全市環境保護產學研相結合、科技工程示范與重大環境治理工程建設的銜接;圍繞工業型生態環境建設、生活污水控制與水環境治理、灘涂濕地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培育和建設一批生態可持續發展的先行試驗區。吸引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高新技術企業參與生態環境建設的技術創新,建設環境保護領域的技術創新平臺,努力提高我市環境科技的自主創新能力,加強環保專業人才開發力度,完善與市場機制相適應的用人機制和分配機制,實施環保專業人才計劃,積極創造條件吸引市內外、省內外、海外高層次專門人才,加快培養與引進發展綠色產業急需的科技創新人才和高層次管理人才。
七、加強宣傳教育,促進環境保護的公眾參與
我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環境保護知識和法律法規作為宣傳教育計劃的重要內容,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輿論宣傳和科普教育,豐富全民的環境科技知識,提高環境法制觀念,弘揚環境文化。建立環保工作新聞發布制度,實施政府環境行為和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完善有獎舉報等激勵機制和公眾聽證制度,使公眾充分享有環境知情權、監督權和議事權,積極參與環保法規政策的制定和環境影響評價,推動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工作。
八、拓展開放領域,擴大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
適應經濟全球化和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積極引進國外資金、先進環保技術與管理經驗,提高全市環保的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探索研究以綠色產品、綠色技術、綠色服務為主導的環境保護投資貿易政策體系。圍繞循環經濟發展、生態環境建設、國際公約履行、環境污染防治等領域,在資金、技術、人才、管理等方面開展全方位對外交流與合作。利用國內外基金、資金,以及國際科技人力資源,積極開展有關項目的合資合作。